走好乡村振兴道路 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发布时间:2018-01-12 07:20:05  |  来源:光明网  |  作者:张广辉  |  责任编辑:申罡

作者:辽宁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辽宁大学土地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张广辉


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面分析“三农”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政策并进行部署。会议系统总结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确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步走”时间表,并首次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明了方向。会议指出,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走共同富裕之路、走质量兴农之路、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走乡村善治之路、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这“七条道路”,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路径,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具体内涵。


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是走好乡村振兴道路的根本要求


我国城乡关系从城乡二元、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到城乡融合的转变,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工业化和城镇化对农业剩余依赖性的下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是在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流动的背景下,如何引导城市资源向农村流动以加快推进城乡经济一体化进程。只有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才能实现乡村振兴目标,同时也是走好乡村振兴道路的根本要求。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走好乡村振兴道路的动力


以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为核心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巩固和完善是走好乡村振兴道路基本动力。实行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是在“两权分离”基础上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完善,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权和稳定农户承包权基础上放活土地经营权,有助于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加快乡村振兴步伐。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走好乡村振兴道路指明方向


面对当前农业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到结构性矛盾的转变,继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走好乡村振兴道路指明方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在于提高农产品质量,这就要求如何在农业中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的同时,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发展。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高乡村振兴的质量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的具体落实。坚持农村绿色发展道路,遵循乡村经济发展规律、生态发展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不能用工业化的发展理念来发展农业农村,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有效提高乡村振兴质量。


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


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焕发文明新气象。乡村振兴并不仅仅指发展农村经济,传承发展农耕文明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农耕文化产生于农民长期的生产和生活中,蕴含着许多优秀的道德文化品格, 对农民有着天然的感召力。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我们应正确对待农耕文化,弃其糟粕、取其精华,发掘农耕文化的现实价值,以此促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


创新乡村治理体系是走好乡村振兴道路的保障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坚持和完善乡村群众自治制度,坚持因地制宜,发挥地方资源优势,顺民意、借民力、用民智,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探索创新,将顶层设计与地方创造有机统一,是自主性得以发挥的制度基础。法治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应有之义,德治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情感支撑。在实践乡村自治过程中,除要充分发挥村民主人翁精神,也需要发挥法律的规范引领作用和道德的教化约束作用,提升村民的法治信仰和道德自觉以降低乡村治理成本、提高乡村治理效率,为走好乡村振兴道路提供保障。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是走好乡村振兴道路的基本要求


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是实现2020年全面脱贫目标的必经之路,是走好乡村振兴道路的基本要求,是实现乡村振兴“三步走”战略目标的关键任务。6600多万贫困人口的稳定脱贫为下一步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按照精准扶贫的基本标准重点解决隐性贫困的测度与精准扶贫政策问题。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创新乡村治理体系、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走好乡村振兴的“七条”道路,助力完成乡村振兴战略“三步走”目标,以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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