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

发布时间:2018-01-18 09:15:16  |  来源:安徽日报  |  作者:周祥飞  |  责任编辑:申罡

作者:安徽省社科联 周祥飞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全党同志一定要永远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 ”带领全国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诠释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政治立场和价值取向,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追求。


永远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体现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鲜明地写在自己的旗帜上,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从1944年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提出 “为人民服务”,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人民立场的信念一脉相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阐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强调“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全面深化改革,强调“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全面依法治国,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从严治党,强调“关键问题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描绘的宏伟蓝图,其核心宗旨在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永远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顺应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当前我国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既有经济领域的,也有文化、社会、生态领域的;既有城乡发展不平衡,也有区域发展不平衡。这就要求我们在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基础上推出更多民生工程、实施更多惠民举措,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补足民生短板,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永远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贯穿了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唯物史观。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征程中,必须把人民群众作为改革、发展、创新的主体,充分尊重人民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从群众中汲取无穷的智慧和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强调:“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新时代是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的时代,我们必须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作为检验各项政策效果和工作得失的价值标准。


永远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彰显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价值内涵。党的十九大报告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目标落实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部署上,落实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中。这就必然要求我们的发展理念和工作中心要升级到“五位一体”的现代化、全面现代化和“以人民需要为中心”的现代化上来。 “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我国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等,极具概括性地表达了强国价值目标与人民美好生活实践追求的内在一致性。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党中央向历史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过程也是实现人民向往美好生活的过程。因此,我们要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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