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文艺院团仍需加大扶持力度

发布时间:2018-03-12 08:38:19  |  来源:中国文化报  |  作者:李树建  |  责任编辑:申罡

2011年5月,中宣部、文化部下发《关于加快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通知》;2012年6月,河南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全省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河南国有文艺院团改制以来,广大文艺工作者在各自领域辛勤耕耘、服务人民,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河南乃至全国的文艺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


不可回避的是,广大国有文艺院团尤其是基层院团,存在着一些尚需解决的问题,甚至是一些制约艺术发展的重要问题。


一是配套政策不完善。根据有关规定,“国有文艺院团正常事业经费,改制后五年内继续拨付;分批为县级转制文艺院团配备交通车,资助更新设备、改善排练和演出条件。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或按场次补贴等方式,支持转制文艺院团”;国家专项资金向转制院团倾斜、拖欠的养老保险费和提前退休人员的费用由政府买单。但实际情况是,改制转企后的基层文艺院团相当一部分没有得到应有的配套政策,必要的办公场所、排练场所、演出车辆、演职员福利保障、购置更新演出设备等并没有落实到位;政府购买演出场次,好的地方每年购买三四十场,差的地方每年购买不足10场,且每场只补贴3000元,补贴较低。可以说,在一些地方既没有把这些改制转企的基层院团扶上马,更没有送一程。


二是人才流失严重。河南省国有院团改制前,仅县级豫剧院团就有106个,从业人员近万人。截止到2017年仅剩80多个,能正常组织演出的有74个,演职员3300多人。由于改制转企后原有的事业经费被取消,剧团没有能力为演职人员缴纳“五险一金”,七成以上的县级剧团只缴纳了“养老保险”,其他像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得不到保障。有60%的县团人均月工资在2000元以下,无法维持正常生活,致使不少演职人员转行或调离,这种人才的无奈流动,导致许多不稳定因素,有时走一个人甚至就会毁了一个团。


三是创新水平不高。由于受经费和人才的制约,加上基层院团长年疲于奔命地演出,致使他们没有财力、精力和时间创新剧目,为了场次很多剧目也只能将就凑合,根本不能推陈出新,只能低水平地重复演出,满足低水平的市场消费,以降低艺术质量去换取生存成本成为制约基层院团进一步繁荣发展的巨大障碍。


四是人才青黄不接。由于待遇得不到保障,演职人员的思想极不稳定,对事业前途信心不足,不能潜心钻研业务,而很多年轻人又不愿意学习戏曲艺术,投身戏曲艺术,造成基层院团人才青黄不接,后继无人,严重影响到基层院团的队伍建设和戏曲艺术的传承发展,致使基层院团陷入招不来人、留不住人的恶性循环。


习近平总书记说“文艺事业是党和人民的重要事业,文艺战线是党和人民的重要战线”,基层文艺院团是党的文艺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强引导和扶持。


一是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基层院团演职人员的生存条件,激发他们服务人民、传承艺术的积极性,使基层院团真正成为党和政府的宣传窗口。解决基层院团的工作和排演场地,并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使剧团有基本的办公、排练场所,能进行艺术生产。


二是提高政府购买演出场次。省、市、县级“舞台艺术送农民”“戏曲进校园”“戏曲进社区”等由政府购买的演出场次多向基层院团倾斜,使基层院团能够平等享受到国家的政策支持,通过政府购买场次增加院团收入,提高基层院团的社会地位,使演职人员在获得感中增强文化自信。


三是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为做好戏曲艺术传承发展,建议“以团代校”的方式培养戏曲人才或通过政府出面协调教育部门委托职业学校定向培养。畅通引进优秀戏曲专业人员通道,编制空缺而又急缺人才的基层院团,在确保引进优秀戏曲人才的前提下,把编制名额用起来,确保优秀人才的待遇,招来人才,留住人才。


戏曲是优秀传统文化,在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基层文艺院团长年坚守着农村文化阵地,对繁荣人民文化生活发挥着重要作用。当下农村亟待用优秀的传统文化占领引导基层文化市场,倡导新风,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建议政府加大对基层院团的扶持力度,落实相应的配套政策,提高政府的购买场次,真正实现“每年每村一场戏”的总体要求,为基层院团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生存空间,让基层院团通过深化内部改革,建立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体制机制,使基层院团焕发出生机活力。


(作者: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豫剧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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