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的庄严宣誓

发布时间:2018-03-19 08:26:25  |  来源:求是网  |  作者:陈有勇  |  责任编辑:申罡

2018年3月17日,天降祥瑞,国定大事。北京瑞雪纷飞,大地风光无限。人民大会堂的屏幕上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赞成2970票”字样,习近平同志全票当选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长时间热烈的掌声一次次在人民大会堂回荡。掌声中,习近平从主席台座席上起身,向全体代表鞠躬致意。这一天被历史所铭记,为习近平同志的当选,也为当选后弘扬宪法精神的庄严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这是一种尊崇宪法、维护宪法精神的庄严宣誓。这是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国家主席首次进行的宪法宣誓,铿锵的声音,庄严的气氛,这神圣的一刻,定格在亿万国人的眼中,铭记在亿万国人的心中。习近平同志作为党、国家、军队最高领导人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恪守宪法,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具有极大的示范效应,必将极大增强广大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极大鼓舞社会公众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培育宪法信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增加“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的规定,宪法宣誓制度逐步建立,其法律地位不断提高。从国家主席做起的宪法宣誓,会成为每一个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必须进行的一项议程。“身教甚于言传”,习主席宪法宣誓的镜头也会留在每一个国人的心中,成为一种浸润式的宪法教育,从而让全社会尊崇宪法,依宪治国,依宪监督,依宪维权。


这是一种面对世界、面向国人的郑重承诺。一种郑重承诺,往往需要在一个仪式上举行,从而产生一种严肃的仪式感。这种仪式感,会产生一种内心的感召力和外在的约束力。言为心声,这种承诺是宣誓者内心声音的真切表达。言为见证,公开宣誓,就是让世人听见、让国人铭记,体现的是担当负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是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宪法誓词中“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是对每一个国家工作人员的要求。伴随着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建立健全,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宪法宣誓的内容会在现实工作中获得切实约束。“法莫如显”,向宪法宣誓,不仅是一个庄严的仪式,也是彰显宪法权威的重要方式,有利于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观念,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将宪法宣誓时的郑重承诺落实到现实的实践工作中。


这是一种高瞻远瞩、雄心远大的宣言。誓词里明确“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正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确立的奋斗目标,“美丽”二字也是在十九大报告中增添进去的。今年1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明确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宣誓制度作出修订,对宪法宣誓誓词作了修改。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将我们的奋斗目标确立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从2020年到本世纪中叶,我们分“两个十五年”来安排。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在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也就说,宪法誓词里,指明了我们从现在本世纪中叶三十多年的奋斗目标,确实是一种高瞻远瞩、雄心远大的宣言。


“奉法者强则国强”,宪法宣誓是彰显宪法精神的庄严仪式,是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是凝聚人心、不懈奋斗的号角,会进一步释放宪法伟力,有力助推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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