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把握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新要求

发布时间:2018-04-07 15:23:06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作者:钟季华  |  责任编辑:申罡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并明确要求“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这是十九大对今后一个时期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新任务。


(一)抓好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这是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重点。要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深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严格控制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大幅减少冬季散煤使用。要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推行“河长制”。抓好流域区域水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和综合防治。大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全面加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保障建设。加大渤海、东海等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力度。要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土壤污染分类分级防治,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力度。要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全面推动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废弃物和废旧纺织品等城市典型废弃物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性大都市、新城新区等地率先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


(二)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要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充分发挥自然系统的自我调节和自我修复能力,通过封禁保护、自然修复的办法,让生态休养生息。重点在“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上的青藏高原、黄土高原、云贵高原、秦巴山脉、祁连山脉、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南岭山地地区、京津冀水源涵养区、内蒙古高原、河西走廊、塔里木河流域、滇桂黔喀斯特地区等地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三)开展国土绿化行动。要扎实推进荒山荒地造林,宜林则林、宜湿则湿,充分利用城市周边的工矿废弃地、闲置土地、荒山荒坡、污染土地以及其他不适宜耕作的土地开展绿化造林。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推进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和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建设绿道绿廊,使城市森林、绿地、水系、河湖、耕地形成完整的生态网络。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扩大退耕还林还草。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好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和功能。扩大退耕还林还草,严格落实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加大退牧还草力度,保护治理草原生态系统。


(四)完善制度保障。一是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加快实施排污许可制,建立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大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的惩罚力度。二是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继续深入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积极推进地方党委和政府开展本地区环境保护督察。健全监督举报、环境公益诉讼等机制。三是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将国家重要生态系统纳入国家公园范围,推进建设三江源、东北虎豹、大熊猫、祁连山等一批国家公园。四是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在重金属污染区、地下水漏斗区以及生态脆弱地区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五是要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全面推行碳排放权、水权市场交易,积极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发展基金等绿色金融。建立跨省的生态受益地区和保护地区、流域上游和下游的横向补偿,推进省级区域内横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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