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的有效形式

发布时间:2018-04-18 08:23:36  |  来源:人民政协报  |  作者:张占斌 黄锟  |  责任编辑:申罡

引导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前提和重要途径。当前,资源要素向农村回流的拐点开始呈现,但仍处起步阶段,资源要素持续向城市净流入的基本格局并未改变。必须抓住城乡资源要素互动增强的新趋势、新机遇,积极探索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的有效形式,更大规模、更广范围、更为持续地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扭转农业农村发展的天然劣势,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


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合力推动下,河南、安徽、四川等农村劳动力输出省份探索了多种形式的农业转移人口返乡创业,上海、北京等农村劳动力流入省份也在积极探索农业转移人口返乡创业支持政策,武汉等特大城市实施了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三乡”工程,浙江、江苏等经济发达省份推进工商资本下乡,这些行之有效的实现形式,搭建了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的桥梁。


首先,积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能人回乡。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需要大量的资源要素的所有者和组织者。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能人回乡就是要推动在城市取得一定成就的农业转移人口、有经济实力的乡村贤达、社会名人等,返回家乡反哺家乡建设和治理。这些回乡的农业转移人口和能人一般具有一定的资本、技能、管理能力,他们中的不少人甚至还具有丰富的创业经验、广阔的产业平台、通达的营销渠道,是接通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的重要途径。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能人回乡,关键是要营造农业转移人口和能人回乡的平台和环境。如深化“放管服”改革,从实施“先照后证”“多证合一”到不断推进“证照分离”“照后减证”,进一步降低农村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破解准入不准营顽疾、更大释放创业创新活力;对于农业转移人口和能人回乡创业项目加大政策支持,强化融资服务、场地扶持、培训服务,建立创业风险防范机制;积极吸收回乡农业转移人口和能人进入乡村治理组织,最大限度发挥他们在农村发展和建设中的作用。


其次,积极推动企业和资本下乡。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需要必要的金融服务和产业化组织。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能人回乡就是要鼓励和引导有社会责任感、有经济实力的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到农村提供金融服务和投资兴业,切实解决农村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和产业化、组织化程度低的困境。推动企业和资本下乡,要鼓励银行、保险、信托、期货等金融机构创新开发农村金融产品,为农村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提供充足的金融服务;加快制定鼓励引导工商企业和资本下乡的指导意见,既要充分发挥工商企业和资本在乡村振兴中的巨大能量和积极作用,又要设立政策防火墙,防止下乡企业和资本侵害农民利益,危害耕地和粮食安全。


再次,应积极推动市民下乡。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需要农村市场的扩大和升级。推动市民下乡就是要鼓励和引导市民下乡过田园生活,带去城市文明,长期租用农村空闲农房和农地资源,并为农村新消费、新投资、新业态带来新机遇,激发乡村消费市场、资本市场、资源市场的崛起。推动市民下乡的难题是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推进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破除农村宅基地不能流动的制度藩篱。要充分发挥集体组织和集体经济的作用,培育村民集体谈判能力,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的改革方向,既要使得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员可以通过适当的流转渠道,在一定期限内获得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又要确保集体和农民的所有权和资格权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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