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伞毁网 扫黑除恶更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9-04-19 15:45:36  |  来源:消费日报网  |  作者:宋跃华  |  责任编辑:

宋跃华 湖南省法学会法治反腐研究会理事

4月14日,溆浦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查处调度会召开。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溆浦县委书记蒙汉主持会议。县领导王巧兰、田晓华、贺春鹏、周世林、张明炎、强龙参加。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聚焦关键线索、关键案件、关键问题,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查办涉黑涉恶案件,严惩违法者、深挖“保护伞”、捣毁“关系网”。会议强调,一要增强办案责任、二要加大办案力度、三要提高办案水平、四要确保办案质量、五要形成办案合力、六要发挥办案效应。(4月15日红网溆浦站)

平安是福,安全是金。当前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安全方面的期待值越来越高,消除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已经刻不容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溆浦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查处调度会,要求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办涉黑涉恶案件,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治担当,值得点赞。

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铁案,确保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中国是法治国家,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一。查办涉黑涉恶案件必须遵循法治精神,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打击。正如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组长吴玉良所强调: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一是一,二是二,黑是黑,白是白,不掩饰、不拔高、不凑数,摆正政绩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依法打击,必须真真正正地落到实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近日就刊文《扫黑除恶必须精准识别精准打击》指出:扫黑除恶的具体执行者,必须认真吃透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法履行职责。在实践中,务必仔细思量:对黑恶势力如何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打击?是否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有关证据规定?权力行使过程中是否受到了有效监督?须知,基层治理本就是精工细活。任何一刀切、粗线条,对中央政策的囫囵吞枣、歪曲执行,都要坚决杜绝。

扫黑除恶要“精准”,决不能沦为“黑打”。精准打击涉黑涉恶案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精准识别。何为涉黑涉恶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做了明确规定,规定指出: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同时具备《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中规定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由于实践中许多黑社会性质组织并非这“四个特征”都很明显,在具体认定时,应根据立法本意,认真审查、分析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相互间的内在联系,准确评价涉案犯罪组织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做到不枉不纵。二是精准打击。在识别精准的基础上,精准打击。以点带面,各个击破,确保打击的实效。

实体合法还必须程序合法。从这个角度来看,被公安等部门认定为涉黑涉恶的案件,必须依法侦办。当然,即使是涉黑涉恶的犯罪嫌疑人,也有人权,必须依法依规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的法律救济等基本权利。并且,涉黑涉恶案件通常都有“保护伞”在助纣为孽,查办涉黑涉恶案件必须将其“保护伞”一并打掉。

由此可见,涉黑涉恶案件查办必须升格为法治“加强版”。既从严从重从快查办,又依法侦办。当然,通过此次会议我们也能够看得出来,当地政府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除了讲政治、讲大局外,还会重证据、讲法律、重事实,决不会黑打,更不会草木皆兵,一阵乱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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