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写人类反贫困史上的辉煌篇章

发布时间:2019-09-06 15:05:50  |  来源:河北日报  |  作者:彭建强  |  责任编辑:申罡

核心提示


消除贫困,自古以来就是人类发展的共同愿望,也是各国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基本权利。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把扶贫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反贫困理念,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培育反贫困内生动力,实施精准脱贫方略、筑牢反贫困治理根基,构建大扶贫格局、汇聚反贫困强大合力,携手世界消除贫困、扩大反贫困国际合作,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减贫道路,为全球减贫事业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史上的辉煌篇章。


贫困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反贫困是人类面临的共同任务。新中国成立之初,广大农村普遍存在着生存性贫困,农民温饱难以保障。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矢志不渝、接力奋斗、决战贫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减贫道路。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突出位置,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出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脱贫攻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中国特色的减贫经验和减贫模式,为全球减贫事业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史上的辉煌篇章。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反贫困理念


推动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着力改善贫困群众生活,保障贫困群众享有平等发展权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确保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坚持党的领导是扶贫事业不断取得成就的根本保证。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围绕破解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的发展难题,我们党采取了不同的扶贫政策和扶贫行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根植于扶贫开发的伟大实践中。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开发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并落实了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实行了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形成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管理机制。正是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不断取得新的胜利。


人民满意度是脱贫成效的“试金石”。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关键看贫困老乡能不能脱贫。为确保扶贫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党和政府从严要求、真抓实干,明确脱贫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系统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分工。严格监督巡查,加强督查问责,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创新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脱贫成效的社会监督,始终把人民满意、人民得实惠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标准,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培育反贫困内生动力


培育内生动力、实施开发式扶贫,是我国扶贫工作的突出特征。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把发展作为解决贫困的根本途径,注重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内生发展动力,通过产业发展、科教普及、转移就业等措施让贫困群众实现独立自主、自力更生,逐步走上自我提升、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


促进贫困地区发展是脱贫攻坚的重要保障。根据我国生产力水平低,贫困人口多、涉及地域广、分布较集中的基本状况,国家先后实施了大规模扶贫开发、西部大开发、中部地区崛起、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开发等区域发展政策,开启了以县域为主体、村域为单元的区域扶贫开发策略。通过持续集中支持,大幅提高了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能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增强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实力,为贫困群众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创造了条件。以贫困地区综合开发为主的扶贫方式,围绕当地资源禀赋优势,统筹调配各方资源,积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极大地改善了当地生产生活条件。


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是脱贫攻坚的根本动力。幸福不会从天而降,好日子是干出来的,脱贫致富终究要靠贫困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实现。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始终坚持发展依靠人民,根据不同历史时期发展实际,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和深化改革释放农村生产活力,通过实施扶贫专项计划和专项行动让贫困群众直接参与帮扶项目,鼓励贫困群众依靠辛勤劳动创造物质和精神财富。坚持扶贫和扶志扶智相结合,注重增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引导贫困群众发扬自力更生精神,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靠自己努力改变贫困面貌。


实施精准脱贫方略,筑牢反贫困治理根基


脱贫攻坚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范围内恢复生产解决吃饭问题,改革开放之初实行家庭承包制基本实现温饱,中西部地区开发建设破解区域发展瓶颈,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到党的十八大以来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到2020年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持续推进、逐步聚焦,直至精准。国际经验表明,当一个国家的贫困发生率达到10%以下时,减贫就进入“最艰难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审时度势,提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引领我国扶贫开发进入精准脱贫攻坚阶段。根据贫困户家庭生活和生产情况找准“贫根”、靶向治疗。


精准识别是基本前提。实施精准扶贫首先要深入群众,把贫困对象摸清弄准。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吸收借鉴以往扶贫开发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国家制定了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通过入户调查、群众评议、公告公示等规范程序,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详细记录贫困状况、致贫原因、帮扶需求、帮扶主体、帮扶措施、脱贫出列等基本信息,形成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机制。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建立起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定期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全面核查,及时调整更新数据信息,做到动态管理。


精准施策是关键一招。开对了“药方子”,才能拔掉“穷根子”。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脱贫难度大、脱贫易返贫”突出问题,我们保持“滴水穿石”的定力,实施精细化的扶贫举措,对不同原因不同类型的贫困采取不同措施,因地制宜、因人因户施策,努力铲除贫困产生的根源。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生产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对居住在自然条件特别恶劣地区的贫困人口,加大易地搬迁扶贫力度;对居住在生态环境脆弱、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的贫困人口,设置生态管护公益岗位实现就业;对子女需要接受教育的贫困人口,加大教育倾斜支持力度;对因病致贫或返贫的贫困人口,及时给予医疗救助;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社会保障实施兜底扶贫。


构建大扶贫格局,汇聚反贫困强大合力


脱贫致富不仅仅是贫困地区的事,也是全社会的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把扶贫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建立起以国家政策支持为导向、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为支撑、社会各界帮扶为依托的扶贫机制,促进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向贫困地区流动,齐心协力脱贫攻坚。


汇聚资金合力。脱贫攻坚,资金投入是保障。我国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发挥政府投入主体和主导作用,增加金融资本对脱贫攻坚的投放,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吸引社会资金广泛参与脱贫攻坚,形成了多渠道、多样化的资金投入格局。赋予贫困县更多自主权,支持贫困县围绕本县突出问题,以脱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把专项资金、相关涉农资金、社会帮扶资金捆绑使用,大幅提高了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汇聚社会合力。扶贫开发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汇聚起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扶贫合力。健全东西部协作、党政机关定点扶贫机制,各部门积极完成定点扶贫任务,东部地区加大对西部地区的帮扶力度,国有企业承担起更多扶贫开发任务。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守望相助”的优良传统,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鼓励支持各类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为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应有力量。


携手世界消除贫困,扩大反贫困国际合作


消除贫困,自古以来就是人类发展的共同愿望,也是各国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基本权利。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是世界减贫事业的积极倡导者和有力推动者。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在消除自身贫困的同时,也大力支持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消除贫困。


着力加强国际减贫发展合作。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减贫交流合作关系,是我国对外开放大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支持联合国、世界银行在国际减贫事业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推进南北合作、南南合作,落实国际间减贫合作倡议,先后为亚非拉等欠发达地区的60多个国家提供了医疗救助,为120多个发展中国家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提供了帮助,与更多国家交流分享减贫经验和减贫成果。


着力改善国际减贫发展环境。维护和发展开放型世界经济,推动建设公平公正、包容有序的国际经济金融体系,营造良好外部环境,是消除贫困的重要条件。我国提出并实施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发起创办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设立丝路基金,支持发展中国家开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帮助他们增强自身发展能力,为国际减贫事业不断注入新活力。


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时,我国将在中华民族历史上第一次实现消除绝对贫困,并朝着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奋勇前进,我国反贫困事业将开启促进相对贫困人口如期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新的航程。展望未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能创造让世界刮目相看的新的更大奇迹,谱写更加光辉灿烂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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