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党内法规评估制度

发布时间:2020-09-17 09:02:03  |  来源:学习时报  |  作者:李志强  |  责任编辑:申罡

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提出,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高效的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体系、有力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体系,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出台修订了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的法规制度,党内法规制定步伐明显加快。在现阶段,党内法规评估是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党内法规实施的必然要求。

党内法规评估的地方实践

党内法规评估是指对现行党内法规或拟议中的党内法规草案已经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影响后果进行系统分析、预测与评价,评估党内法规实施对党的领导与党的建设等方面影响,测度相关成本与收益,从而为党内法规制定主体提供立规与不立规、选择一种方案或者放弃另一种方案的客观依据。作为实现科学立规的有效工具,立规主体通过对党内法规的实施效果进行全面测度,有助于发现党内法规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实施情况提出相应的完善方案,从而推动党内法规准确修改和及时废止,促进党内法规体系更新与完善,改善党的治理能力,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评估工作,先后在《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及文件中强调要积极开展党内法规评估活动,并初步构建了党内法规评估的基本框架。整体来看,以上文件中的规定仍显得较为原则化、抽象化,缺少可操作性的实施规则。目前全国已有福建、重庆、四川等省市地方党委开启了党内法规评估工作。2016年重庆市委以《关于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工作的暂行规定》为对象,在地方层面首次开展了党内法规评估工作。2017年福建省成立全国首家党内法规评估的专业机构——福建省党内法规实施评估中心,在评估主体上正式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2018年四川省委印发《省委党内法规实施评估办法(试行)》,对实施后的省级党内法规,从其制定质量、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和评价,以推动党内法规落地落实、发挥效用。上述省市在党内法规评估中的实践与探索,为中央与地方党内法规评估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但是由于缺少统一规范,当前各地所构建的评估体系还存有疏漏与不足。尤其是实践中缺少一套统一的评估标准,致使各地在评估主体、评估方法、评估指标等实践方面存在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估结果的精确性与客观性。

如何推进党内法规评估

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应加快推进统一的党内法规评估制度建设,并制定出一套完善的评估办法。通过对评估主体、评估程序、评估指标等要素进行体系化设置,有助于提高评估的规范性,增强党内法规的执行力。

评估主体。评估主体是组织开展评估活动机构。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第15条规定,党内法规评估主体应由党内法规制定机关来组织开展。当然,根据评估需要,制定机关可以将部分评估事项,委托给起草单位、实施机关以及党校、高校、科研机构等第三方主体来实施。

评估指标。科学的评估指标是保证评估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基础。从实际情况来看,已有评估指标主要涉及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协调性、可操作性等内容,据此评价一部已实施党内法规的内容是否合理有效,形式是否合法合规,措施是否操作可行、结构是否科学规范。当然,这些方面的考察固然有其意义和价值,但设计较为宏观和抽象,缺少细化、微观的指标和客观的评价标准,因而在评估的操作性、科学性、准确性、明晰性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要强调的是,完整的党内法规评估指标体系除了涵盖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等文本质量评估指标外,还应包括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等具体的实施影响效果评估指标。其中,党的领导影响评估指标旨在科学测度党内法规实施对党的领导产生的影响;党的建设影响评估指标旨在科学测度党内法规实施对党的自身建设产生的实际影响。

评估程序。党内法规评估程序可借鉴立法评估制度进行设计。具体而言,党内法规评估程序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报告回应阶段。其中,准备阶段主要工作包括党内法规评估的启动、评估主体职责确定和任务分配以及制定评估方案等。实施阶段的任务是根据评估方案的指导来收集待评估党内法规在实施前后信息,通过对评估信息整理和分析,得到党内法规实施的基本情况。报告回应阶段则是对评估工作的总结与概括,具有终局性、检验性。一般而言,评估报告内容包括评估目的、评估依据、评估过程、评估结论以及评估结果分析等。而在评估报告完成后,相关机构、部门应作出及时回应,并将评估结论和建议作为党内法规立、改、废的重要依据。

评估方法。党内法规评估的方法以量化为主,包括评估指标的权重设置问题、数据收集问题以及计算量化问题三个方面内容。在指标权重设置上,依据科学、可操作的原则,具体可通过对各项指标从重要到次要进行排序打分,并将专家意见进行整合与集中,转化为具体的数值。在数据收集上,除了通过传统的纸质问卷调查数据外,评估主体还可借助大数据技术和方法,整合各类数据资源,实现数据信息共享,提高数据利用效率。在评估结果计算上,需要进一步拓展量化评估方法的应用,以期提高评估结果的精准性。例如,在立规前,评估主体可采取风险分析、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对立规项目的必要性进行测度。在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主体可运用主观赋值打分法、效用分析法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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