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

发布时间:2020-11-27 13:43:11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马峰  |  责任编辑:申罡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将“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作为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之一。《建议》明确提出: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新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要求不断提高。我们必须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


稳定的社会结构、高效的社会运行机制、充分的就业、充满活力的社会创造是社会全面进步与繁荣的重要表现。笔者认为,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对于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新发展阶段,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保持战略定力,办好自己的事,不断开创人民发展事业新局面。


要看到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还不能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农业基础还不够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存在一些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此外,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期,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同时,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也要求我们对一些长期影响我国社会发展的短板和弱项,在“十四五”时期,必须加以破除,以推动更高质量的社会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好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都应该顺应人民意愿、符合人民所思所盼,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笔者认为,首先,应不断提高社会建设的水平。要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健全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保体系,强化公共卫生和疾控体系。在收入分配、社会流动、社会保障等方面,最大程度凝聚社会发展共识,进一步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做大、做强中等收入群体,加大相对贫困问题的解决力度。


其次,促进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的显著提高。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社会治理水平高、现代化程度强、治理能力效能优势转化明显能更好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提高公共服务的能力与水平。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应该既充满活力又拥有良好秩序,呈现出活力和秩序有机统一。“十四五”时期,需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再次,实现更加平衡的发展。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增强社会成员参与社会发展的资源共享性,促进社会流动,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引导个人发展融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进程,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公平正义、国家长治久安。


“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将会更加繁重,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深刻影响人们社会行为、社会心理、社会态度,社会结构和社会运行机制也面临新的发展变化。新的发展阶段下,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需要进一步聚焦发展的短板、弱项,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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