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四个突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21-01-15 08:52:18  |  来源:学习时报  |  作者:庄德水  |  责任编辑:申罡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我国“十四五”时期和2035年远景目标作出全面擘画,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新的要求。如何进一步推进新发展阶段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20年12月11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部署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发展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加彰显政治性、时代性和整体性,更加聚焦高质量发展目标,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坚强保证。
  突出思想引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这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面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这就要求我们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思考、谋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把握各项监督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党和人民事业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实践中拓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重中之重,解决好群众身边的难点痛点堵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正风肃纪反腐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突出政治监督。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这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职责,体现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自觉,并指明了中国特色监督制度在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回答了中国特色监督工作发挥什么作用、如何发挥作用等一系列问题。监督保障是具体的、实在的,首要的是强化政治监督。要找准政治监督的突破口和切入点,贯穿于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全过程,形成共同价值取向和实践规范。政治监督重在“见人见事”,紧盯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推动“关键少数”以头雁效应带头做到“两个维护”。找准靶心要害,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要创新政治监督方式,聚焦“两个维护”,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确保“十四五”开好局,围绕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等,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把监督抓实抓细抓到底,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不断提升政治监督效能。
  突出“三不”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三不”机制契合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既体现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又体现“严”的关键、“治”的要害和“全面”的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当前必须深刻把握反腐败斗争新的阶段性特征,打通使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机制,释放出一体推进制度优势,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三不”机制的本质要求在于标本兼治,继续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三不”机制是一个相互融合、交互作用、有机统一的整体,必须统筹谋划、一体推进,通过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强化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和深挖彻查手段,组织开展政治生态研判机制,找准深层次共性问题症结和要害。要紧盯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围绕权力配置和运行进行监督,推动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要深化以案促改,强化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健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制度建设、宣传教育的衔接机制。
  突出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旋律。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是一个统一体系,其基础在于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健全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自觉促进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与坚持完善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相适应相协调。当前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已进入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新阶段,必须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统”的力度,着力推动上下左右贯通,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全国“一盘棋”。要严格落实双重领导体制,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确保党中央始终牢牢掌握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体系,继续完善与《监察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整合执纪执法工作流程,解决《监察法》与其他法律之间的不一致、不衔接、不协调问题,构建有效衔接司法的运行机制,形成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彰显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治理效能。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要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促进执纪执法理念发生转变,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的干部,又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正能量,激发出各级党组织担当精神,充分释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推动力和辐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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