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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云山:领导干部要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发布时间: 2014-11-15 15:18:28    来源: 新华社    作者:    责任编辑: 张林

中共中央党校14日上午举行2014年秋季学期第二批进修班开学典礼,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校校长刘云山出席并讲话,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实际行动凝聚起法治中国建设的强大力量。

11月14日,中共中央党校举行2014年秋季学期第二批进修班开学典礼,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校校长刘云山出席并讲话。新华社记者张铎 摄

刘云山说,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是党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能否在法治建设上作表率,直接关系法治权威的树立、法治秩序的形成、法治实践的成效。要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要求,在学法上更加全面深入,做到先学一步、高出一筹;在尊法上更加坚定自觉,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守法上更加严格自律,时时处处以宪法法律为准绳;在用法上更加积极主动,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努力做法治型领导干部。

刘云山指出,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着力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坚定性,始终保持高度自信和坚强定力;着力增强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自觉性坚定性,把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着力增强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的自觉性坚定性,把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建设各方面;着力增强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自觉性坚定性,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触、法律底线不可越。

刘云山强调,处理好权和法的关系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最经常、最直接的考验,要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准确把握权力边界,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坚决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公平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必须始终牢记法律的天平任何时候都不能倾斜,切实做到不因私利抛公义、不因私谊废公事。公开才有公平,透明才会清明,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习惯于在“聚光灯”下开展工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赵乐际出席开学典礼。

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中央党校校委成员、新入学学员、在校全体学员、分校学员代表和教职工参加开学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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