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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校组织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系列学习研讨活动

发布时间: 2014-11-21 11:01:56    来源: 《社科院专刊》    作者: 天明    责任编辑: 张林

随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闭幕,“四中全会公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迅速成为院党校第40期处室干部进修班学员们热议的话题。根据我院副院长、院党组副书记、院党校校长赵胜轩同志关于党校学习要“联系实际,加强学习,认真思考”的有关指示精神,为了引导和促进全体学员及时、准确、深入、持续地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院党校专门组织了系列学习研讨活动。

积极筹划 及时传达

10月23日当晚,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刚刚公布不久,院党校迅速通过班级微信课堂全文传达了公报有关内容,全体学员第一时间学习到了公报全文并在班级微信上进行了热烈讨论,不少学员还纷纷将公报转发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与同事、朋友共同分享。

为了帮助学员更加准确地学习和把握四中全会精神,班级党支部和班委会及时收集、整理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同志《关于依法治国决定的说明》等学习资料发给全体学员,组织大家原原本本、一字不落地学习了原文,并鼓励大家通过小组研讨、撰写学习心得等方式进行学习。

11月5日,班级党支部以“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以及“依靠制度保障长效反腐”等议题,召开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研讨会。院党校副校长汪建初主持研讨会。姜奇平、周少来、付强、曹保山、石碧华等五位学员作了主题报告,进修班22名学员集体参与了交流研讨。

认真学习 加强修养

通过这一系列学习研讨活动,院党校第40期处室干部进修班全体学员一致认为,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十八届四中全会在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同时,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基本原则,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这个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了基本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此外,大家还围绕一些具体问题交流了各自的学习体会。

有学员提出,我们讲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绝不是指西方的宪政民主。宪法有很强的政治属性,它规定一个国家最终的权力属性和基本政治制度,因此各国的宪法不尽相同。四中全会提到的坚持依宪执政和西方的宪政民主存在着根本的区别,不仅权力的主体不同,而且国家政权的体制也不同。西方国家的宪政制度是不同政党的竞争制度,从根本上说代表了不同政党、不同集团的利益。我国的依宪执政则是建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的基础上,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并且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的利益得到实现。

有学员认为,“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依法用权”,也就是对“公权力”如何进行“依法监督”,这最终要依靠全面深化改革,依靠国家治理的全面现代化,也取决于全面制度改革的实践进程和落实程度。《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有效消除以前一些地方存在的部门保护主义对司法过程的干扰。

有学员认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在确保各项决策科学化,必须走法治化道路。坚持依法治国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和保障党的领导取得成功的最佳途径。

学员们表示,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在党校的学习,更好地加强自身的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党员干部,大家要将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今后学习、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议题,坚持长期研读、学习和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同时,自觉肩负起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大责任,以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积极的贡献。

评 论

《社科院专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