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双林 北京大学中国公共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新京报:2013年我国政府收入占GDP比重达到36%,这个数字是否过高?
林双林: 2013年,我国政府预算内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22.6%,基金收入占7.2%,社会保障收入占4.8%,国有资产收益占0.3%,非预算收入(小金库)估计占1%,总共占GDP的36%。这个水平已经很高。
新京报: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计算发现,今年上半年政府收入占GDP44%,对此你怎么看,应该怎么样来解读这个数字?
林双林: 无论如何,我国政府财政收入规模已经不小,不应再扩大。目前,我国正在推行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税制改革,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税收。在新一轮的财政改革中,我国准备引入新的税种,如个人财产税、资源税等,会增加财政收入。我国的税制改革应该是结构性的,也就是说有增有减,税收总的规模基本不变。
新京报:单纯看数字,中国政府的负债比率似乎并不大,但有学者认为,考虑到中国目前的经济水平,相比美国处在这个水平时,中国的债务非常高。对这个问题,你怎么看?
林双林: 据国家统计署报告,2013年地方政府债务占GDP的比重已达33%,中央政府债务占15%,加上社会保障个人账户缺口和铁路总公司、事业单位和中央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债务,总债务约占GDP的55%。我国政府债务比许多发达国家低,但比许多发展中国家高。
新京报:应该如何调整?
林双林: 中国的政府债务是在经济高速增长期形成的。一般来说,经济高速增长期,税收增长快,政府会有财政盈余,债务会减少。这样看问题,就会认识到,我们的债务规模已经不小,不要再扩大,要通过努力发展经济、增加经济总量来缩小债务与GDP的比重。
政府债务总是要还的,所以,债务的利用效率至关重要。如果发债得到的资金能有效利用,债务的收益比成本高,那么,举债就是值得的;否则,就不应举债。
地方政府应有更多“税权”
新京报:今年8月,酝酿十年,跨越三届人大,历经四审,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预算法终于实现了20年来的首次大修。新预算法和老预算法,你认为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林双林: 新的预算法给了地方政府发行债务的权力,这是与原来的预算法的重大区别。地方政府了解地方情况,知道如何借债搞建设;另外,自己借的钱,知道要还,用起来也会更谨慎小心,债务利用效率高。我多年来一直建议给予地方政府发债的权力。现在,地方政府有了发债的权力,应该慎重利用这个权力,切勿造成地方政府债务泛滥。
新京报:目前不少人认为,目前地方政府负债过高跟中国目前的预算不合理有关。你认为目前我国财税方面最核心的问题是什么?
林双林: 多年来,我国地方政府没有发行债务的权力,目前地方政府的大部分债务是在预算以外通过融资平台形成的。这些债务不公开透明,不好监管,会引起债务过度扩张。
我国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不匹配。2013年,地方政府承担85%以上的财政支出,但只有53%的财政收入。中央政府转移支付存在不确定性和任意性,也容易产生寻租和腐败。中央政府应该承担更多的支出责任,应该给地方政府更多的税权。
评 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