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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专家解读不动产登记:不会大幅拉低房价

发布时间: 2014-12-03 15:21:36    来源: 华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 张林

昨日,有媒体报道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基本敲定,已由国务院签发,定于年内颁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此事在网上引发关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敲定和普通百姓有何关系?会大幅拉低房价吗?对反腐有何作用?昨日,华商报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专家称分散的不动产系统将整合

从1995年开始,中央先后颁布了《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多个文件,官员的申报范围也从“收入”,扩展到不动产、股票等。但是,反腐效果却并不明显,而“查房反腐”的一个瓶颈,在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不统一、不完善。

此前有媒体报道,不动产信息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将与官员财产申报信息等系统并轨,官员瞒报登记资产信息将被“刹车”,“依法以人查房”已被写入《暂行条例》。

今年8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共6章30条。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表示,条例的一大优势在于,此前庞杂而分散的不动产系统将会整合成一个统一的平台。对于打老虎来说,不再需要各地搜集线索,而只要经过一个平台就可以查询某一特定个人名下的全部不动产。

程啸称,即将颁布的《暂行条例》较《征求意见稿》多了5条,主要增加了不动产登记的类型等条例,现在共35条。

对比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此次暂行条例对登记类型、登记权利、不动产登记人员、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审查职责、登记错误的赔偿职责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不动产登记走上正轨仍需几年时间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后,此次的《暂行条例》更加科学了,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也吸纳进去了不少,但会不会再有变动尚不明确,毕竟还没有正式对外公开”。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不动产法研究所所长尹飞说道。

多位参与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的学者告诉记者,增加的登记类型中明确了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暂行条例》。

尹飞称,《暂行条例》中做了这样一个一般性的列举,起提纲挈领的作用,同时为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各种登记类型,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

另外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暂行条例》对不动产登记人员也做了相关要求。程啸提到,不动产登记涉及到广大民事主体的重要财产权,本身是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国外往往有不动产登记官。修改后的《暂行条例》明确,不动产登记人员应当具备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这也为将来提高不动产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供了保障,也为不动产登记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奠定了基础。

此次的《暂行条例》对登记错误的损害赔偿责任也做了规定,其强调,对于登记机构登记错误对他人造成损害或者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赔偿责任损害应当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今年9月,国土资源部登记局负责人称,已初步形成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程啸透露,目前,登记簿证正在进一步讨论研究中,随着《暂行条例》的出台,不动产登记的实施细则以及登记簿证等都会跟上步伐。

程啸表示,《暂行条例》出台后,县市一级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统一需要时间,另外各类不动产登记之间的协调和统一还需要一段较长的磨合期,不动产登记走上正轨最起码要几年的时间。

综合

不动产登记内容

■集体土地所有权

■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宅基地和海域的使用权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什么是不动产?

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为什么要登记不动产?

■我国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分散、“九头治土”、行政成本高

■我国最大的不动产家底在农村地区。宅基地和农村居民房资存量怎么算,林木、海域、承包地怎么估值?不动产登记将提供产权统计基础

登记不动产和百姓有什么关系?

■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将进一步提高登记质量,避免产权交叉或冲突,更加便民利民

■不动产统一登记,对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地入市”等重大改革,具有基础性作用

专家解读

对外经贸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员苏培科:

不动产转让交易更公平合理

昨日,《暂行条例》即将出台的消息引发关注,有媒体称这将成为反腐的一大利器。昨晚,对外经贸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员苏培科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不动产登记涉及范围比较广,是中国“家底”的一次大统计。“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无论在分配、交易、流通和资源配置方面都会更加有效率,另外有了这本账之后反腐反贪更加高效,房地产调控会更加有的放矢。”

谈到对普通老百姓的影响,苏培科说,不动产登记看似国家行为,其实土地、房屋确权对老百姓的合法财产是一种明确的保护态度,如果国家账本糊里糊涂,老百姓的利益也就很难得到保障,只有确权、公认之后,老百姓手里的不动产转让、交易、流通也才有可能得到公平、合理的价格。

谈到对反腐的意义,苏培科分析说,对反腐反贪自然会有一定的帮助,而且会降低反腐反贪的成本,有了这本账之后就能清楚掌握目前中国资源的分配状况,对过多拥有房屋的人员可以适当抽查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对反腐反贪而言有多一个侦查维度。

苏培科说,不动产登记清楚、全国联网后,就可以清楚划分首套房与多套房的区别,房产税就可以从二套房和面积大的房屋开始征收。

华商报驻北京记者 王蕾

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

“现在谈对房价的影响为时过早”

昨日,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动产登记的主要目的有两个:首先,对全国不动产的数量、类别、分布及产权状况等“摸清家底”,建立基础数据,可以大幅提高房地产及其他宏观政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其次,这一政策的出台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如果遇到争议,民众能够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来确定权利和保护权利。

顾云昌说,对于老百姓而言,以前由不同的部门管理和登记,导致不同不动产之间的权属界线不清、权利归属不明,引发众多矛盾和纠纷。统一登记后,可以更好地理清当事人之间的不动产权利界限,减少权属纠纷,提高登记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不动产物权。

此外,有观点认为不动产登记制将会带动房价大幅下降。对此,顾云昌表示,不动产登记制度并不直接影响房价。“影响房价的因素很多,最主要的是市场供求关系,还有税收法律、国家宏观经济走向等。如果明年3月开始登记,完成登记还要好几年,现在谈对房价的影响为时过早。”

对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导致一些持有大量房产的业主开始大量抛售的猜测,顾云昌认为,只要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得合理,让真正持有房产的人利益受到保障,房地产市场不会产生很大的波动。

北大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庄德水:

将对官员财产申报形成一定威慑

不动产登记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房产登记。近年来现身的“房姐”“房叔”一度掀起“以房反腐”的波澜。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施,能否赋予相关部门查处房产腐败的“尚方宝剑”?

昨日,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庄德水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并不是针对反腐,但统一登记,特别是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全国联网之后,更有利于反腐。“关键是要完善相关房产信息的共享机制,包括横向的不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还有纵向的从中央到地方甚至是县乡一级的信息共享,这样才能对官员的房产信息形成全方面的监控。”

不过,庄德水表示,仅凭不动产登记制度起到的反腐效果有限,必须有相应的配套制度,包括完善官员财产申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

庄德水说,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对官员财产申报会造成一定威慑,官员在申报财产时会有所顾虑,不得不如实填报,这也可能会造成官员在条例施行前抛售或秘密转移房产。不动产统一登记还提供了便利的审查机制,特别是不动产交易和登记信息实现互通共享,网上留痕,将提高核查官员财产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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