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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峰:立法法最根本是要保证国家立法质量

发布时间: 2015-03-11 09:25:42    来源: 中国网    作者: 王俊峰    责任编辑: 张林

 
 
《立法法》又被称为管法的法,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第一年,《立法法》在两会期间颇受关注。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做客中国网两会特别节目——《中国正在说》,从立法权和该法本身性质对《立法法》的重要性作出解读并对下放地方立法权作出探讨。

王俊峰:《立法法》最根本是要保证国家立法的质量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金杜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王俊峰

对于《立法法》的修改,王俊峰认为这是有必要且是很重要的,在我国现阶段的法治过程中,讨论修改《立法法》对实现依法治国有着重大意义。《立法法》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这次两会专门把它作为一个议程来讨论,全国政协去年针对《立法法》召开了专门的专题研讨会。之所以《立法法》会这么受关注,因为它本身是立法工作中带有框架和顶层设计基础性的一个法律,有人说它是管法的法,因为它涉及到很多的立法原则、立法程序以及立法权的分配,非常重要,而且它涉及到很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王俊峰举例,《立法法》的新草案中税收要法定,没有国家法律依据的不能乱收费,《立法法》规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任何地方的立法不能削减法律规定的权利或者增加额外的义务,这些都很了不起,是很重要的基本条款。

当然对立法权也有一些争议,比如说草案当中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城市或者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城市,这样的立法权都下放给了社区的城市,那么争议在于“较大”是一个模糊的概念,还有的担心立法权会影响立法的质量,其实《立法法》最根本要解决的还是要保证国家立法的质量,法律都是良法,用良法才能善行,它对我们整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和法律的实施意义都非常重大。

在我们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立法法》有特殊的意义。王俊峰表示,《立法法》是2000年7月1号开始实施的,已经过去15年了,在这个过程当中,整个国际社会和国内社会经济发展变化都非常大,我们国家的法治水平变化很大,完善和补充是很有必要的,所以我们都非常期待国家能有一部满足法治发展需求的,用于统领整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好的《立法法》。

“四个全面”就有全面依法治国,本届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李克强总理用了大量的篇幅来陈述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的建设,总理也提到政府有权不可任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政府的建设,凸显了法治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意义。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高级法官王振清做客中国网两会特别节目——《中国正在说》,畅谈他们对于法治中国的理解。

王俊峰表示,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在过去两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除了全面深化改革之外,老百姓感觉最多的就是在法治方面的变化。依法治国,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定,给法治中国建设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也可以说依法治国成为国家的新常态。在新的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可以感受到这次两会关注最多的就是依法治国,总理报告也大篇幅的谈到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的建设。随着法治进程加快,有法不依的一些情况,包括冤假错案,会逐步地朝好的方向发展。

王俊峰认为,法治是当今人类社会文明的结晶。一个社会的现代化水平高低,跟法治水平紧紧相连,我们国家依法治国抓住了社会进步的最重要的方面。依法治国体现在深化改革的各个方面,因为法治关乎过去,是对所有的成果各个方面的总结和保护;关乎当下社会秩序,是基本维护的保证;更关乎未来,一个稳定的法治才能给社会带来更多的信心,未来才会有更多的踏实感,所以法治对中国的意义非常重大。

在西方国家法律是非常深入人心的,无论是法律的更新速度还是法律条文的细节,都非常严谨,但是在中国,像环保、酒驾、食品安全、儿童拐卖甚至腐败问题,都迟迟得不到有效的解决。这些都需要严格司法环节,可为什么法律在这种时候总是束之高阁,对此王俊峰表示,从法律人的角度看,现在社会上很多问题都跟法治不到位有关,比如最近热议的环保雾霾,还是跟环保领域不能依法办事情,不讲规矩,对森林江河的破坏等方面有关,依法治国会涉及到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的文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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