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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份全国性法治评估报告:中国法治状况的“体检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4-12 15:54:32    来源: 中国网    作者: 毅欧    责任编辑: 毅鸥

4月10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中国法学会法律评估中心联合主办,“中国法治评估报告2015”成果发布暨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挂牌仪式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会上正式发布了中国第一个全国性法治评估报告。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评标准”,四中全会又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的指标体系。目前全国已经出现了一些地方性的法治评估实践。“中国法治评估报告2015”是第一份源于中国本土的全国性法治评估报告,有着开创性意义。

评估报告把中国的法治指标分为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等5个一级指标组成;为了评估中国法治体系的效果,课题组又设立了第6个一级指标即法治效果指标。

法律规范体系:立法的公众参与不足

立法规范体系的一级指标得到的总体评价是一般,立法完善性、立法科学性和立法民主性三个方面所得到的评价也是一般,其中,立法机构完善性和立法公众参与方面的评价较低。这表明,立法是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如果普通社会工作无法有效参与到立法过程中,就难以保证立法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这又会进一步导致立法机制上的问题,使得法律的立改废释无法适应人民群众的切身需要。

法治实施体系:总体评分偏低,发展水平未获充分认可

法治实施体系包括行政执法,司法适用和社会治理三项二级指标:行政执法、司法适用、社会治理。

第一,在三个方面当中,评价最高的是社会治理,评价最低的是行政执法,但总起来讲,三个方面的评价都不高,即使是评价最好的社会治理,差评也占到28.5%的差评,评分处于中等偏下水平。第二,法治实施体系的评价和评分均偏低,在中评与差评之间。在三个指标中,行政执法的差评率最高,占到41.7%,这一结果表明,作为法治发展的关键和核心领域的法治实施体系,其发展水平尚未获得被调查者的充分认可,法治建设的相关工作尚需大力推进。

法治监督体系:加强人大监督和法院内部纪律监督

在法治监督体系中,对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监督指标在70分以上,在执法和司法监督中,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人大监督受到较多的负面评价,明显低于对行政的审计监督、行政复议,对审判的检察监督、审计监督以及舆论监督评价。如何加强人大监督和法院内部纪律监督是今后司法改革工作的重要课题。

值得强调的是,在审判监督中,检察监督,审级监督和舆论监督得到的肯定性评价较多,差评率只有11.5%,14.2%和8%,而人大监督和内部监督差评率为42.1%和32.5%。如何加强人大监督和法院内部纪律的监督,是今后司法改革工作的重要课题。

法治保障体系:对普法中的形式主义因素负面评价较多

相比较其他体系的评价,法治保障体系的评价处于中间水平,其中评价最高的是人员保障指标,这表明当前我国法治保障体系的状况获得了基本的认同,但仍有较大的改善空间。但是,对普法中的形式主义因素负面评价较多。

党内法规体系:监督机制需要改革

对党内法规的完善性和党员守法方面的评价都比较高,但是另一反面,在违反党内法规的处理和党规国法协调性指标方面却是“中评”。

在监督机制方面,呈现出两极状态,上级监督和纪委监督得分在75分以上(满分100分),而党员监督和社会监督得分却在65分以下(满分100分),既反映了党内法规监督方面的强项与弱项,又揭示了监督机制需要改革的思路。

法治效果体系:反腐力度仍不能满足人民群众要求

廉洁和问责是人们观察法治效果的两个最直接的指标,但它们都只处于及格水平,表明人们对法治效果的不满。显示出法治建设的一个突出的薄弱环节,用权与问责的不匹配。通过对廉政指标的调查显示,虽然近年来大力加强反腐倡廉的力度,但仍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再次说明,中央关于“反腐永远在路上”的决策时完全正确的。

而在社会秩序与安全指标中,社区安全指标是所有指标中得分相当高的,表明人民群众对社区安全的满意度,但另一方面,社会秩序指标得分较低,包括插队、售假、盗版软件、闯红灯、办事送礼、禁烟处抽烟、不申请报税这些人民司空见惯的不遵守社会秩序、无视法律的行为,差评率高达64%,有点差评率甚至高达70%。

报告得出的基本结论是在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治理效果之间差评率基本处在同一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人权指标中平等权和财产权处于及格水平,占人权指标的28.6%,其中平等权只有63.5分,这严重影响了人们对人权状况的评价,是否能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地位高低,财富贫富,都平等对待,是决定法治效果的基础。表达自由包括宗教自由(76.8),言论自由(68.1)和结社自由(66),三项平均得分70.3.虽然只处于及格水平,但远远高于国外对中国人权状况同类评估的水平。

报告还提出,在目前情况下应该有重点的加强对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的建设,特别着重对法治实施体系和法治效果体系中所反映的问题加以认真研究和改善,重中之重是解决依法行政、廉政、问责、社会秩序和公开性五大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财政公开,只要59.5分(满分100分),是所有指标中唯一不到60的指标。如何提高财政透明度,是使我国法治水平走上一个新台阶的重要和关键一步。

中国人民大学法治评估研究中心主任朱景文教授做主题报告

该报告由中国人民大学法治评估研究中心主任朱景文教授组织课题组集体撰写,受到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北京市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和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的支持。中央政法委、中国法学会领导,中国人民大学领导出席发布会并致辞,来自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统计学界学者参加会议,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多家单位的专家和研究人员参加了本次发布会。

“中国法治评估报告2015”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而设计,建立了由6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66个三级指标、188个四级指标组成的指标体系。该报告采取了问卷抽样调查方法,设计了公众问卷,专家问卷和执业者问卷等三类问卷,共计430个问题,委托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实施调查。调查时间从2015年10月开始,当年12月结束。公众问卷调查对象分布在中国大陆28个省、市、自治区。专家问卷选取中国法学会若干专业研究会、学会的理事为对象,执业者问卷以法官、检察官、律师、警察、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为问卷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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