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曲建:在“一带一路”上镶嵌“特区珍珠”

来源: 综合开发研究院 | 作者: 曲建 | 时间: 2016-07-07 | 责编: 王琳_观点

建设“一带一路”,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全球形势深刻变化,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势做出的重大决策,它意味着中国第二步现代化有了实质性的“走出去”载体。作为改革开放试验田,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探路”重要角色的深圳,拿出自己的优势,参与“一带一路”战略,既是新时期国家战略赋予的历史新重任,也是自身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抢抓机遇,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和区域影响力,建设国际化、现代化先进城市的必然要求。

“如果说中国改革开放是‘引进来’的一个过程,现在则进入到‘走出去’的阶段”。长期跟踪研究深圳改革开放的中国智库——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副院长曲建,日前接受了深圳商报独家专访。他在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时,曾参与综合开发研究院院长、著名经济学家樊纲牵头的《中国经济特区研究——昨天和明天的理论与实践》大型课题,从转轨经济学角度系统地总结分析了中国特区,特别是深圳特区发展的基本经验,也应亚洲开发银行邀请,刚考察印度的特区和开发区归来。

以多年参与特区理论和实践研究,以及国际上的特区、开发区建设咨询的经验和研究为依据,曲建指出,“一带一路”沿线大多数国家和区域,目前的发展水平正处于工业化进程中的初期阶段,他们的发展主题是急需寻找一条适合自己国家或地区情况的摆脱贫困、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道路。而在寻找可复制、可借鉴的成功案例时,越来越多国家注意到中国的经验,把注意力投放到依靠建设“经济特区”推动经济发展的中国式路径选择上。以深圳为代表的中国经济特区,成了这些国家特别关注的对象。在他们眼里,一个个中国经济特区的成功与模式,简直就是中国昂首挺胸,挂在脖颈上耀眼的一颗颗珍珠。

中国特区模式这颗珍珠,可以镶嵌在“一带一路”的彩带上吗?

曲建认为,完全可能。最大的原因一是那些国家和地区有这个愿望与需求,二是他们的国情和发展阶段与最早的深圳有颇多相似之处。作为发展中国家,他们在体制转轨实践中,也同样面临理论方向感上的困惑和操作上的路径选择问题,某种程度上这一点似乎更突出。

每一个转型国家都是不同的,但也是相似的。转型经济学假定每一个转型经济体都有一个“目标体制”,然后从制度信息入手,尽量缩小因“不对称”形成的差异,通过开放加速引入与转化制度信息增量,选择试点也就是“特区”来先行先试,降低不协调的成本,从而获得发展经济学所言的“后发优势”,取得不同阶段的发展突破。由此可见,对转轨国家和地区,特区模式是可以发挥独特作用的,这在理论上已不是问题。

尊重对方国情,发掘共同规律,相对单维的对外贸易、对外投资,深圳的比较优势,是更有条件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输出“经济特区”这个品牌,给出中国特区“圈出一个地方先行先试、率先突破”的转轨路径模式,给出沿线国家开发建设经济特区一个借鉴中国经验的选择。技术上讲,可以通过实行“咨询服务、工程建设、融资安排、资源开发、产业转移”等多项目一体化运作的方式,全面提升深圳在国家“一带一路”新战略中的排头兵作用,带动中国产业、技术、标准、制度和文化向外输出,探索整体走出去的新模式。同时,也是面向国际化的一种检验,总结提高,不断完善。

深圳模式成功实践影响世界

根据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方针,“一带一路”沿线可划分为中亚、东盟、南亚、西亚和非洲五大重点合作区域,涉及59个重要国家。2012年沿线国家总面积为4141万平方公里,占全球面积的30.8%;总人口35.2亿人,占全球人口的50.2%;经济总量为10.7万亿美元,占全球经济总量的14.5%;人均GDP为3000美元,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9%。

曲建介绍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口众多、面积广阔,能源资源丰富,其中大多属于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的初期阶段,经济发展面临着资本短缺、外汇不足、技术缺乏、投资环境落后、发展路径不明等一系列瓶颈制约,与我国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之初所面临的困境较为相似。二战后,沿线的发展中国家进行了两种发展模式的探索:一是纯计划的“苏联模式”,二是纯市场的“华盛顿共识”。经过近七十年的实践检验,沿线广大发展中国家无论借鉴哪一种发展模式,依然贫困,当前急需寻找到一条摆脱贫困、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道路。

形成对比的是,中国经济特区却在改革开放30多年间成功崛起,引起了一大批发展中国家的高度关注。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以深圳经济特区等为代表的区域已经成功探索出了一条发展中国家走出贫穷、以点带面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中国发展模式”,在区域规划、开发、建设和产业引进等领域形成了一整套系统性的经验知识体系。

中国经济特区的发展模式相比较于纯计划的“苏联”模式和纯市场的“华盛顿共识”模式,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实践中取得了巨大成功。近些年来,经济特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吸引力不断上升,来华访问的沿线国家高级领导人纷纷提出要借鉴中国的经济特区发展经验促进本国的发展,如非洲的埃塞俄比亚、埃及、毛里求斯,亚洲的印度、柬埔寨、老挝等国家。

2014年,埃塞俄比亚总统穆拉图来访深圳,曲建是深圳受邀参与接待活动的专家。穆拉图在交流时,对深圳的变化做了这番描述:上世纪70年代,当我还是一名学生的时候来过深圳,深圳只是一个小渔村;90年代,我带着夫人来到深圳,看到的是一个蓬勃发展的经济特区;2014年,以总统身份带着妻子和孩子,再次访问深圳时,深圳已经变成了一座现代化的国际大城市。

“穆拉图随行有数位埃塞俄比亚的部长,他对这些官员说,深圳经济特区创造了一个奇迹,中国人通过团结拼搏,把一个小渔村建设成了今天的经济特区,他希望埃塞俄比亚也能取得这样的发展。”曲建对穆拉图当时的话记忆犹新。也因此,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去年受邀去埃塞俄比亚,帮助当地进行经济特区规划。

据悉,凭借多年在我国经济特区及工业园区领域的研究咨询经验,综合开发研究院受邀参与了毛里求斯、埃塞俄比亚、印度等国家的经济特区(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咨询项目,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学习借鉴中国经济特区发展模式和法规,规划、开发、建设、运营经济特区,提供了智力支持,建立了经验转移的渠道。

特区品牌对外输出的“深圳答案”

如果说在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深圳的使命是窗口,那么“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则使深圳的角色必然面临转换:深圳需要从“引进来”的窗口转向“走出去”的前沿。

在众多境外经济特区咨询服务中,曲建发现,大多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与中国存在着发展阶段落差和产业互补性,是经济特区发展模式生长,即输出的理想场所。深圳完全可以利用经济特区发展的经验优势,先行一步,积极为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探索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在“经济特区”品牌对外输出中提供“深圳答案”。

“深圳答案”是什么?

“深圳特区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建立了一套完整法律体系,一个完善的管理体制,一套成功的开发模式,一套高效的运营体制,一套完整的投融资模式,一套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案和一套成功的优惠政策体系。”曲建总结道,如果说中国改革开放是‘引进来’的一个过程,深圳现在则进入到“走出去”的阶段,这既是国家崛起和民族复兴进程对深圳经济特区提出的时代重托,也为转型发展关键时期的深圳带来了重大发展机遇。

“走出去”也将为深圳带来一系列利好:

首先,有利于提升区域和国际影响力。

曲建指出,向外输出深圳模式,一方面有助于发挥深圳经济特区品牌的影响力,通过有偿咨询服务等方式,向沿线国家输出智力,推介经济特区发展模式,有助于提升深圳软实力;二是发挥深圳企业的园区开发和产业制造优势,参与沿线国家经济特区建设,合作共建一批经济特区和开发区,带动深圳的企业向外转移和扩张,同时也带动深圳的产品、技术、标准等走出去,扩大在沿线国家的影响力;三是培育一批全球发展布局的深圳本土龙头企业,有助于深圳形成“一带一路”跨国公司的总部基地,提升经济能级和国际影响力。

其次,能够促进经济转型发展。通过帮助沿线国家建设经济特区,深企既可以将产业链中资源消耗大、劳动力密集型、附加值较低的环节有序转移出去,又可以在国际平台和全球范围内组织和配置资源及各种要素,更好地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帮助深企在全球竞争中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有效解决深圳各种资源硬约束,完成发展方式的转型升级。

第三,有助于突破企业发展瓶颈限制。一是可以突破贸易保护等政策限制,便捷地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市场;二是通过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布局,依托经济特区平台载体实现企业属地化发展,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扩大生产规模;三是增强深企全球化运作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提升企业在经济全球化中的地位和实力。

第四,有利创新企业“走出去”。一是依托深圳企业良好的港口建设和园区开发能力,以建设沿线国家重要港口为切入点,打通港口与腹地之间基础设施通道。在腹地建设经济特区,通过实行“咨询服务、工程建设、融资安排、资源开发、产业转移”等多项目一体化运作方式,进行专业化园区开发运营;二是以建立经济特区为契机,鼓励企业链条式转移,发挥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实施资源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工程承包与建设运营相结合,吸引上下游产业链转移和关联产业协同布局;三是以海水养殖、渔业加工、海洋工程技术等为重点,在经济特区内合作建立一批海洋经济示范园区,为深圳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

以新模式“走出去”是深圳新使命

深圳是中国经济特区的成功典范,也是全世界关注度最高的经济特区。为把“经济特区”品牌擦得更亮,既要从国家战略高度,也要从深圳行动角度支持深圳经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推广,为“一带一路”战略探索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

曲建认为,“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存在着分享中国深圳经济特区的经验与模式的需求,这些经验恰恰是可供借鉴和复制的。深圳应积极与国家有关部委沟通对接,支持深圳发挥经济特区品牌影响力,集中智力资源,向沿线国家推介经济特区发展模式,传播经验。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的成熟经验,以更新的模式走出去,这是深圳的新使命新功能所在。

具体操作上有以下几个建议:

一,建议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分支机构,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额较大的深圳企业联合起来,在深圳成立企业商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座谈会,相互交流投资和贸易经验,互通信息、相互引荐,降低投资风险,寻找投资机会。

二,研究编制《深圳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指南》和《深圳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年度报告》,建立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数据库,总结适合于深圳企业投资的国别和产品,为深圳企业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提供重要参考。

三,积极协调外经贸、外事、侨务、贸易促进、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出入境管理、海关、检验检疫等单位和政策性金融机构,建立“深圳市企业境外投资服务平台”,为企业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提供政策咨询、风险评估、融资服务等全流程服务。

四,加大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企业资金支持。金融支持上,积极协调联系中国进出口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中非发展基金、国家开发银行以及深圳市各类股权投资基金等金融机构,为企业“走出去”搭建金融资服务平台,提供融资支持。财政支持方面,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投入,对符合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走出去”战略方向的企业投资给予支持。

五,以产业转移引导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支持有潜在转移需求的深圳劳动密集型产业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鼓励企业依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特区设立生产加工基地,并积极利用当地廉价的劳动力资源。与此同时,支持这些企业将总部、研发、设计、销售等高端环节留在深圳,以深圳作为公司管理销售中心,以深圳为基地开展国际化经营。

六,加强对企业向沿线国家投资经营的税收服务。编制发布统一规范的企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税收服务指南,加强对投资企业的税收辅导。有效落实我国与各国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降低企业税负,在企业投资经营遭遇税收争议或歧视待遇时给予指导和协助。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