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学院,简称国家行政学院,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和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议,于1988年开始筹建,1994年9月正式成立。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由国务院领导成员兼任,为国务院正部级直属事业单位,院长由历任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担任,是培训高、中级国家公务员的新型学府和培养高层次行政管理及政策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
我们必须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适应新常态,既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稳妥应对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冲击,又要在战术上主动作为。要突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作用,遵循好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这“三大规律”,实现经济的科学发展,自然的可持续发展,社会的包容性发展,积极释放“中国红利”,促进经济进入7.5%左右的平稳增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