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讯 2月21日,最高检召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与实践”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经验做法和突出成效;发布2023年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职办案典型案事例。

图片来源:最高检官网

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通报了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经验做法和突出成效。童建明谈到,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并且要求“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为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司法公正的这一原则性、基础性要求,最高检党组提出,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检察工作理念,根本源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度融于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具有深刻的时代内涵。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应该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讲政治是具体的、实践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务实举措,是讲政治的具体化、实践化,是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的有机统一。

二是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具体抓手。检察机关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和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最终要落实到履职办案上。只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才能更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维护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牵引。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把发展质量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通过抓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发挥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作用,有力带动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

在谈到加强法律监督,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履职办案实践时,童建明说,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检察机关主责主业是法律监督,工作重心也是法律监督。我们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贯穿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过程,落实到履职办案各环节,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公信。

一是着力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主动融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过滤把关、指控证明犯罪作用,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最高检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等部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撤案13万余件。持续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7000余件。同时,还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深化“派驻+巡回”检察,既监督“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又防止该减刑不减刑、该假释不假释。

二是着力提升民事检察工作水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万余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3万余件,协同破解“执行难”。特别加强了对虚假诉讼的监督,依法纠正“假官司”9000余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900余人。

三是着力补齐行政检察工作短板。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00余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4万余件。完善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

四是着力规范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原创性成果和生动司法实践。检察机关勇担“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万件,在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烈士名誉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最高检正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研究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

五是着力强化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坚持加大力度、务必搞准,共立案侦查1900余人,最高检直接立案侦查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原常务副厅长杨光明涉嫌徇私枉法案,清除了司法队伍中的一批“害虫”。

在强化制度保障方面,童建明表示,去年以来,在以下几个机制建设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第一,健全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机制。检察机关各项职能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实践中侵犯合法权益的案件往往同时涉及刑事、民事等多个方面,我们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充分履职,增强了监督质效。坚持一体履职,四级检察机关、四大检察业务条线、院内各部门树牢“一盘棋”意识,完善依法接续监督、内部线索移送、跨区域检察协同履职机制,确保纵向贯通、横向联动。

最高检制定了《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这是落实一体履职的重要制度保证。去年,按照该规定移送线索7万件,成案率97%。坚持综合履职,在未成年人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通过专业化办理,把各项检察职能真正融合在一起,实现全方位司法保护。坚持能动履职,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立足法定职能,深化检察听证,强化办案中的矛盾化解。注重结合办案提出促进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追求更好的履职效果。

第二,健全数字检察工作机制。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制定数字检察规划,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工作机制。总结在办理个案中发现的规律,研发法律监督应用模型6000余个,批量发现监督线索62万余件,推动法律监督由个案到类案、由一域到全域拓展。

第三,健全检察业务管理机制。最高检制定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调整优化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全体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规范检察权运行,围绕刑事案件不捕不诉、民事抗诉等容易出问题的重点环节,进一步健全内外部、上下级制约监督机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与检察长领导检察院工作相统一,坚持放权与管权并重、管案与管人结合,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制约监督。

第四,健全执法司法配合制约机制。一体推进执法司法配合制约机制建设,是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重要举措,也是形成执法司法合力的重要途径。去年以来,最高检分别与最高法院、司法部建立年度交流会商机制,与最高法院、司法部、全国律协建立年度四方会商机制,共同破解执法司法堵点难点问题。一些地方检察机关还探索推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衔接机制、法律监督与法治督察衔接机制,促进增强法律监督质效,共同维护执法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