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标题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召开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第2次发布会
活动描述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定于4月15日(周二)上午9时15分在国谊宾馆迎宾楼3层第1会议室召开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中国网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文字内容:
- 主持人 王铁汉:
各位早上好,现在开会。今天非常感谢各位能拨冗出席我们的专题新闻发布会。在这里,我代表总局表示感谢。这次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从3月中旬正式启动。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专项行动整体安排的情况。现在行动已经过去一个月了,专项行动取得了哪些进展,查获了哪些案件,相信大家都比较关注。今天发布会主要向大家通报两个方面的情况,一是专项行动案防调查的情况和查处结果,二是前期查处的医疗器械重大案件。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嘉宾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童敏司长,稽查局毛振宾局长,我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司的司长王铁汉,也是总局的新闻发言人,但是不常跟大家见面。
下面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童敏司长向大家介绍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的调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2014-04-15 08:47:35
- 童敏:
我向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通报一下暗访调查的一些情况和查处的结果。为调查了解医疗器械流通和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2014年1月13日至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会同中央电视台组织四个暗访调查组对北京、河南、广东、贵州、海南五省(市)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环节的美容医疗机构进行了暗访调查,共发现案件线索14个。暗访结束后,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立即将暗访线索转交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核实和查处。有关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2014-04-15 09:24:49
- 童敏:
一、基本情况
按照公众关心程度和危害性,本次暗访选择了彩色平光隐形眼镜、角膜塑形镜、美容注射用填充产品、避孕套等四类产品作为重点暗访内容。暗访调查组共对15个医疗器械市场,41家眼镜店,23家超市,16家美容医疗机构及17家药店进行了暗访。主要发现以下问题:(一)未取得经营许可证违法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二)经营假冒伪劣避孕套。(三)体验式销售医疗器械存在夸大宣传问题。
2014-04-15 09:26:49
- 童敏:
国家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委托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暗访调查工作中购买的假冒避孕套和软性亲水接触镜进行了检验,发现以下问题:(一)假冒避孕套爆破和针孔项目不合格。(二)部分软性亲水接触镜总直径项目不合格。
2014-04-15 09:27:43
- 童敏:
二、案件线索查处结果
各相关省(市)局接到案件线索后,立即采取行动进行了核实和查处,目前7个案件线索已得到核实并查处。
(一)北京朝阳区依然光学眼镜有限公司存在无证经营隐形眼镜问题。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朝阳区的北京眼镜城、名镜苑眼镜城、兆佳眼镜城和劲松眼镜城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北京市依然光学眼镜有限公司存在无证经营医疗器械行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做出1.5万元的罚款。同时,分别约谈了四个眼镜城负责人,与眼镜城市场管理者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并在四家眼镜城内张贴了宣传画、发放了公告。
2014-04-15 09:28:25
- 童敏:
(二)北京朝阳区盛煌天宇市场个别小饰品摊位存在无证经营隐形眼镜问题。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朝阳区盛煌天宇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吴谷俊(盛煌天宇市场120号摊位)存在无证经营医疗器械问题。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海昌、康视达等品牌的软性亲水接触镜70瓶、隐形眼镜护理液3盒,并对吴谷俊处0.6万元罚款。同时,约谈了朝阳区盛煌天宇市场管理者,要求该市场立即自查无证经营医疗器械的行为,坚决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
2014-04-15 09:29:00
- 童敏:
(三)贵州爱Ta保健品店存在经营假冒“春之梦”避孕套问题。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贵阳爱Ta保健品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查获假冒“春之梦”避孕套14盒。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假冒避孕套,并对爱Ta保健品店处0.5万元罚款。
2014-04-15 09:29:26
- 童敏:
(四)广东广州邦远医药有限公司存在违法经营医疗器械问题。广州市从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广州邦远医药有限公司仓库内存有一批假冒医疗器械(自动定量滴定仪)。从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广州邦远医药有限公司违法销售物品,并处0.9万元罚款。
2014-04-15 09:30:03
- 童敏:
(五)河南荣弘健医疗器械经营部存在违法经营医疗器械问题。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荣弘健医疗器械经营部存在涉嫌夸大宣传问题。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其夸大宣传问题移送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同时依法注销了该经营部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014-04-15 09:30:14
- 童敏:
(六)海南海口市天逢眼镜店存在无证经营医疗器械问题。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海口市天逢眼镜店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角膜接触镜、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和角膜接触镜护理液等第三类医疗器械。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停止经营,没收角膜接触镜1502盒和角膜接触镜护理液156瓶,并对该店处以1万元罚款。
2014-04-15 09:30:29
- 童敏:
(七)海南海口市“猪猪精品屋”、“水鑫LIAN”等饰品店存在无证经营隐形眼镜、装饰性彩色平光眼镜问题。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位于海口市解放西路邮政大厦二楼的“猪猪精品屋”、“水鑫LIAN”、“爱尚礼礼品店”和“海口龙华华信礼品经营行”四家格子铺,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隐形眼镜、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角膜接触镜护理液等第三类医疗器械。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查扣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护理液、软性隐形眼镜265瓶。同时,在商场管理者的配合下,对上述四家店铺予以取缔。
2014-04-15 09:30:46
- 童敏:
情况通报就到这里。这七个查处的案子是根据一些投诉举报和舆情监测,药监总局器械司和新闻媒体暗访发现的一些问题,最后请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去检查依法查处的情况。
2014-04-15 09:31:12
- 主持人 王铁汉:
谢谢童敏司长。接下来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毛振宾局长给大家通报一下前期查处涉及医疗器械方面的重大案件。
2014-04-15 09:32:24
- 毛振宾:
各位记者朋友,上午好。刚才童敏司长主要从日常监管、官方调查以及群众意见投诉举报线索,给大家通报了几起日常行政监管发现的一些案件线索进而形成案件。通过日常监管的行政手段,监管部门来处理。我要通报的五个案件,一是涉案金额比较大,二是跨区域,三是大部分涉及到刑事犯罪,也就是移交公安,大部分是和公安联合侦破的。
2014-04-15 09:32:54
- 毛振宾:
1. 浙江省台州市局查处彭某等制售假冒避孕套案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联合公安机关,通过淘宝网店挖掘线索,成功破获彭某等制售假冒避孕套案。捣毁销售假冒杜蕾斯避孕套互联网店4个,生产窝点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彭某等20人,查获生产工具3台,运输车辆1辆,生产原料硅油750公斤,小包装袋约500公斤,说明书10万余张,“杜蕾斯”避孕套外包装10万余只,裸套133万余只,假冒成品杜蕾斯避孕套28万余只,涉案金额高达3500余万元。
2014-04-15 09:35:43
- 毛振宾:
2.河南省新乡市局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彩超等二手医疗器械案
新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新乡市公安局,成功侦破了一起非法经营和销售伪劣三类医疗器械案,摧毁了以崔某为首的特大销售非法装配医疗器械网络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捣毁经销窝点13处,收缴美国通用彩超机、B超机、日本富士计算机X线成像系统(CR)等二手医疗器械洋垃圾48台,涉案价值近1500万元。
2014-04-15 09:36:01
- 毛振宾:
3.上海市浦东新区分局查处林某等非法翻新经营CT机等案
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根据群众举报,联合公安部门破获了林某等非法经营翻新CT机等医疗器械案,打掉了出租仓库内的“厂中厂”1个,查获已翻新及准备翻新的GE、西门子等品牌CT机23台,洗片机22台和超声诊断仪5台,物品货值人民币625万余元。
2014-04-15 09:36:33
- 毛振宾:
4.天津市局查处姬某非法制售牙科用纤维桩案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举报,联合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了姬某在未取得任何资质证明的情况下自行生产加工销售医用牙科纤维桩案。姬某自行生产的医用牙科纤维桩通过淘宝网等途径进行非法销售,现场查扣尚未销售的医用牙科纤维桩4万余枚,生产医用牙科纤维桩的自动车床2台以及大量医用牙科纤维桩的外包装材料,涉案金额100余万元。
2014-04-15 09:36:44
- 毛振宾:
5.浙江省宁波市局查处某医院使用未经注册体外诊断试剂案
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某医院现场检查时,发现诊室内存放的体外诊断试剂“变应原细胞处理剂”,主要组成成分、作用机理和使用方法与注册证书限定内容不同,经鉴定确认为未经批准注册的医疗器械,根据线索进一步追查,依法对辖区内涉案的8家医疗机构和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查处,涉案金额达88万余元。
这五个重大的医疗器械案件通报完毕。谢谢。
2014-04-15 09:37:08
- 主持人 王铁汉:
谢谢毛局长的介绍。虽然总局是在今年3月中旬启动了医疗器械“五整治”行动,其实在去年的下半年,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就在着手准备这个行动,目的是严厉惩治医疗器械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老百姓的安全。在全国各地的共同努力下,专项行动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下面是自由提问环节,希望记者朋友们就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自己所代表的媒体。
2014-04-15 09:37:46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记者:
刚才我们也在通报过程中听到了像美瞳、美容针等等,包括还有淘宝网,那么近年来我们查处的案件当中有哪些新的特点呢?
2014-04-15 09:39:28
- 毛振宾:
通过刚才通报这五个案件可以看出近年来案件的特点,案情比较复杂,涉案金额也比较大,大部分都涉嫌犯罪,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联合来查处。但医疗器械的特点还不同于药品,个人真正直接使用的相对较少一些,绝大部分比较大的案件发现在一些医疗单位里。大概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医疗单位没有严格履行审查验收的义务,从违法的途径购买医疗器械,像宁波市局查处的某医院使用未经使用的诊断试剂案,这就是医院购进变应原细胞处理剂,产品成结构发生了改变,和注册证明的文件批准的内容不同,但医院没有去深查,构成违法使用。
2014-04-15 09:39:57
- 毛振宾:
二是一些医疗单位非法使用二手的医疗器械,有些医院可能由于条件比较落后,资金不足,或者说改善医疗技术的条件心切,图便宜,往往购买一些非法翻新的二手器械。刚才通报的新乡市局查处的无证彩超案件。这个非法经营商在香港注册公司,从国外进口一些淘汰的二手彩超机,然后经过维修、改装和翻新以后,又贴上通用、富士等品牌的商标,冒充国内某合法的经营企业资质来销售。这类情况,目标往往指向中小型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私人诊所。
2014-04-15 09:45:59
- 毛振宾:
三是一些医疗单位使用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我们都知道,第二、三类的医疗器械必须确定注册的行政许可方可生产销售使用,如果产品的形成结构改变,注册证到期就必须重新注册,从查处的案件看,个别医疗单位使用无证产品的案件占有一定的比例,比如去年辽宁辽阳市局查获了一个某医院未经注册的CT机案,企业擅自将进口的旧设备翻新、销售、再用。
2014-04-15 09:46:53
- 毛振宾:
四是一些美容机构非法使用医疗器械。医学美容价格现在比较昂贵,特别是一些进口美容医疗器械的产品获利空间比较大,有些是走私,从非法途径购进,有的是假冒伪劣,这类产品往往有些即买即用,所以存在调查难、取证难的情况。2006年曾经查处一个注射用的“聚丙烯酰胺水凝胶”,主要在美容机构用,产品存在严重质量缺陷,许多健康妇女使用后发生严重不良事件。医疗美容机构包括美容院非法使用确实是个问题,特别像医疗器械无证情况,我们医疗器械监管司,也将这方面作为监督监察的一个重点。另外。近几年由于网络购物等产业的发展,刚才你提到的确实是,医疗器械违法犯罪分子跨区域作案,违法产品的生产、信息的发布、账款的收取等各个环节相互分离,往往在网上很难查到真实的黑窝点,但是我们只要在网上监测到,发现一起查一起,绝不会手软,决不会姑息。
2014-04-15 09:48:34
- 科技日报记者:
刚才说到违法广告和网络售假问题非常难治理,下一步针对这个问题采取什么措施?
2014-04-15 09:56:42
- 毛振宾:
确实违法广告特别是在网络售假比较突出,都是未经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批准,或者篡改批准内容,擅自发布的一些违法广告。从总局成立一开始,我们就高度重视违法广告的治理工作,去年我们和八个部委联合开展整治医疗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去年一年向工商部门移送查处的,仅仅医疗器械的广告就7万余条次,整体上包括药品、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达到120万余条次。应该说,通过去年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虚假广告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现在反弹现象还比较突出,特别是利用互联网来发布虚假信息制假售假,这又成为违法犯罪的一个新特征。我们近期侦破的大部分案件,或者说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也都主要在网上进行网络销售。
2014-04-15 09:57:20
- 毛振宾:
网络,一方面方便了购物,但是也确实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下一步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和工商部门,还有网络监管部门近期也在开展互联网的专项违法广告的治理。下一步,我们想在几个环节或者几个方面采取严厉的措施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一、从源头上把住广告审查的关口。过去我们审查复审的比例是15%,今年要提到20%。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要强化企业的自律责任意识,来惩戒一批严重违法广告品种和企业。还要跟踪企业的自查自纠,因为发布广告大部分的源头都在企业自身销售产品利益出发,所以我们要从中查处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加强对位法广告的监测。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采取撤销或者收回广告批准文号,公告曝光、暂停销售、纳入黑名单这样一些严厉的措施,来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企业重点整治。
二是加强联合整治,毕竟广告的主管部门是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我们现在和工商部门也密切合作,去年就开始建立一个联合高检、联合公告曝光、联合处罚、联合督察、联合新闻发布等措施来加大整治力度,加大对违法网站的曝光力度。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从合法的渠道购买产品,特别是利用政府网站、官方微博、公众媒体加强正面的宣传,引导公众尽量选择到实体经营企业或正规的医疗机构购买和使用医疗器械。确实有网上采购需求时,一定选择从合法的互联网药品交易及交易服务网站获得医疗器械产品,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我们也鼓励公众积极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来投诉举报违法违规的网站,如果证明产品违法,网站是违法的网站,我们也会及时提醒工信部门查处,来关闭虚假的网站。这是我们采取的几方面的措施,回答完毕。
2014-04-15 10:01:31
- 北京青年报记者:
想了解一下刚才通报了医疗器械“五整治”的专项行动暗访的调查情况,下一步我们要开展的主要工作是哪些?目前“五整治”的进展已经进展到什么情况了?另外,如果6月1号实施的新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之后,对于非法经营医疗器械的单位的处罚力度是不是比现在大得多?因为我们发现,现在的处罚力度从金额上来看并不是很大。
2014-04-15 10:07:06
- 童敏:
我回答你的问题。从3月15号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以来仅仅一个月的时间。这一个月时间里,在总局和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包括新闻媒体各方面的关注和推动下,这项工作有条不紊地深度开展。从我们总局的角度讲,我们这一个月以来,在前期的调查、暗访,以及监督抽验的基础上监督抽验,目前还在检验过程中,我们在下一次新闻发布会的时候,将会把监督抽验的情况向社会公告。我们在梳理一些案件,同时也在向相关省市交办重点监督检查的企业和产品的名单,包括刚才通报的暗访情况。另外我们也印发了“五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在此基础上,我们为了配合好“五整治”行动,由总局作为一个指导部门,中国医药报刊协会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万人行”活动,启动了“万人行”仪式,准备到八个省市开展相关的活动,在座的一部分新闻媒体都参与了这个活动。
2014-04-15 10:08:07
- 童敏:
另外,通过中国医药报社在全国开展医疗器械知识竞赛活动。目的主要是组织社会公众来参与和了解医疗器械的一些基本知识,以及对医疗器械的日常使用进行科普性介绍。同时我们还开展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检验机构的开放日活动。生产企业的开放日这次选定在山东威高企业,检验机构准备选择在北京市的医疗器械监测中心开展这项活动,我们请了全国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当地的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我们还请中国消协邀请了一些公众具体来参与,我们还请了一些院校、科研机构的代表,包括一些医疗机构的代表都来参与我们的活动。通过这个活动,我们感到这种形式,大家反映还是非常好,对我们医疗器械生产的质量保障,以及对我们医疗器械检验工作,以及目前的技术水平都有了一些初步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开展了一些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在这方面,涉及到一些储存环节、索证索票等一些出厂检验的关键环节,从这些方面开展专项检查。另外我们还发布了一些消费的提示,比如说像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如何选购、如何使用,在总局网站上开展了这种活动。另外,为了质量安全的警示或者宣传,我们专门制作张贴“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十不准”、“经营企业的八不准”和“使用单位的六不准”,都下发到各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请他们在我们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张贴宣传,起到一些警示作用。
2014-04-15 10:10:56
- 童敏:
另外,我们还编写了医疗器械科普知识百问,以及一些宣传折页等等。我们科普百问很快也会在总局网站以及相关的一些媒体网站上逐步刊登,各地也会根据我们百问的情况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一些宣传。
在这期间,我们总局按照“五整治”方案里提出的,边整边建,整治与规范并重的要求,借着新修订的医疗器械条例颁布的契机,我们组织自修订新条例配套的,涉及到注册、生产、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的一些部门的规章,还有些重要的规范性文件,有的已经在网上公开征求了意见,比如器械注册司,包括一些注册的管理办法、分类、备案问题,以及监管司涉及到再生产的监管管理办法、经营管理办法、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办法、网上关于医疗器械分类分级管理的一些办法等等,后面还会陆陆续续要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我们借着新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把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的体系更好地健全。这是从总局的角度来说,我们这一个月来主要开展的一些工作。
2014-04-15 10:14:40
- 童敏:
从地方来说,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都在按照总局的要求,迅速行动,忠于部署,成立领导小组,落实部门的责任,召开动员部署大会、新闻发布会,制定了本省的医疗器械“五整治”的实施方案。按照我们总体方案的要求,在3月31号,全国各省都已经制定发布了本省的实施方案,有的省局还联合工商局、卫计委以及公安厅共同制定了监督方案,建立了一些部门间的联动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形成了整治的合力。我们有的省市还开展了医疗器械生产检验机构的开放式,就当地的一些企业和检验机构,邀请一些相关人士来参与这方面的活动,同时也积极地组织、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来开展一些医疗器械知识竞赛活动,深入开展医疗器械的科普宣传。
到目前为止,全国31个省区市已经顺利地完成了“五整治”专项行动的准备阶段和启动阶段的工作,总局交办的重点监督检查的企业和产品名单,涉及的27个省区市局已基本完成案件线索的调查处理工作,有的我们还在核实查处的力度。另外,目前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按照总局总体的部署,正在组织力量对“五整治”涉及的重点环节、场所及企业进行集中的排查,对有线索的重点企业和场所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和整治,现在各地都已经进入了排查、监督检查的阶段。
2014-04-15 10:22:32
- 童敏:
下一阶段对“五整治”工作,我想主要是要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抓紧完成监督抽验的检验工作,及时公布抽验结果,查处不合格的产品。因为检验工作还涉及到一些企业要复审的问题,需要一些时间。二是要对部分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的规范组织开展检查,这项工作已经在部署,我们初步考虑要对全国12家生产企业,无菌和植物性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突击性的检查,检查无菌和植物性的生产企业实施GNP执行的情况。因为从我们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各地在检查这两类企业,总体的通过率是比较高的,因为这两类企业也是风险比较高,所以我们要对这方面开展一些突击的检查。三是要在前期集中排查和监督检查基础上抓检查企业的整改和违法违规企业行为的立案查处工作,在方案里都有要求。四是组织对开展“五整治”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督察督办,在5月份按照方案的要求要开展这方面的督察督办,要组织督察组开展督察。另外,各省局级也要开展对地市县局的督察和检查。五是要逐步出台医疗器械的注册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管的规范规范性文件以及一些监管的措施,这也是我们“五整治”重要目标之一。我们整治的目的还是要规范,怎么样把好的制度、机制建立起来。六是要总结一些好的、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医疗器械监管的长效机制。
2014-04-15 10:25:09
- 童敏:
下一步的工作主要在以上六个方面来进行开展,我们还会根据“五整治”地方的实际情况以及舆情监测的情况,包括群众举报,我们在这里面还会穿插一些新的内容,把“五整治”工作做好。
刚才记者同志提到我们的新条例在6月1号要实施,刚才我通报了几个案子,这几个案子实际上都是暗访中去了解到的情况,这些暗访都是在一些小的门铺店,本身量就不大,所以金额比较小,跟稽查局振宾局长的案子不一样,他的案子上来就是几千万,而我们的案子都非常小,甚至是几千块钱、上万块钱的案子,但是我们就做到一点,我们去暗访的查到的问题,14个案件的线索,件件有交待、件件有落实,我们对已经落实的这7个案件,无论大小,都要求我们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在新条例实施之后,在处罚条款上比原来旧的条例,应该说幅度加大了,而且有的甚至还是比较大,将来的力度应该比这个要更大。这是我们在实施方案里明确写到的,在处罚条款上也很明确,从6月1号新条例实施开始,一律按新条例相关的处罚条款来处罚,如果是现在发现的,我们还只能按照老的条例去处罚,如果是6月1号以后发现的新的问题,或者是在6月1号要处理的问题,都是按照我们新的条例去处罚。我想,到那个时候更会有震慑力。
2014-04-15 10:27:18
- 南方都市报记者:
刚才提到开展“五整治”行动已经一个多月了,总局也做了很多工作,包括我们作为媒体也参加了一些总局组织到企业去参观或者是去检查的一些活动。我想问一下,因为医疗器械跟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密切相关,针对消费者的投诉、举报这块集中的问题在哪些领域?我们针对这些投诉和举报采取了哪些处理的方式,现在的处理结果有没有初步的结果?
2014-04-15 10:28:07
- 毛振宾:
我们也专门对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投诉举报,特别是公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现在看一共接到的举报信息是323件,同比增加201%,环比增加有50%,可以说公众参与这项活动的热情很高,呈明显上升趋势。刚才你提到公众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我们归纳出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医疗器械虚假的宣传问题比较多,特别是电视购物广告问题比较突出,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来夸大宣传产品的治疗功效,侵害消费者的权益,这一条比较多。譬如说湖北中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多家电视台对一种叫聚能离子穴位贴进行虚假宣传,我们接到这一类,就立即对投诉举报进行分析,分析以后,能够立案查处的,就通过湖北省局查实以后,问题属实,再令企业停止销售该产品,并注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时将违法广告依法移送公审部门予以查处。
2014-04-15 10:28:39
- 毛振宾:
二是利用互联网违规提供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也比较多。经过研判,有一些网站没有任何资质,来发布虚假的信息销售医疗器械。譬如我们又破获的像武汉乐美美商贸有限公司,就是事先通过网站非法销售艾滋病的监测试纸,群众举报以后,经湖北省局查出举报属实,如果网站是我们省通信管理局备案的,原则上是通过省通信管理局来把网站关闭,非法的网站都一律关闭。
三是体验店的问题比较多,特别是一些老年人的用品问题比较突出。还有些企业以会议讲座、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等方式,吸引大部分老年人,然后取得信任以后高价出售医疗器械产品给老年人,老年人通过书信投诉举报的也比较多。
四是无证经营,还有一些企业或者根本就不叫是企业,不具备任何资质就来经销医疗器械。
主要突出反映在这四类问题,当然还有一些举报,比如有些医院使用不合格的医疗器械,我们接到举报以后,特别是反映一些医院使用不合格的三类医疗器械,心肺复苏器,经核实,确实是使用无证、外部中文标签的心肺复苏器情况属实,违法产品已被查封。
2014-04-15 10:29:12
- 毛振宾:
国家总局的投诉举报中心接到投诉举报以后,通过电话接到的举报,当即能够回答的尽量就把这些问题回答。接到网站的投诉举报都要经过初步的研判,研判达到我们专办或者交办的标准,一般按照惯例交到省市,也就是举报所在地,案情比较重大、比较复杂需要总局层面来协调的,比如涉嫌盗重大的违法犯罪的案件都交给稽查局来处理,一般的就是刚才我提到的,日常监督行政手段能够解决的问题,都由监管司来处理。从这几个月我们交办案件的查实率达到70、80%,其中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广告11件,移送工信部门关闭网站17个,移送公安部门2件,责令合法生产和销售企业限期整改7件,已立案在调查的7件。基本上就是这些情况。
总的来讲,12331投诉举报电话开通这两年来,成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受公众投诉举报的主渠道,去年我们开展的药品“两打两建”,保健食品打“四非”,以及现在开展的医疗器械“五整治”,我们向外公布的投诉举报电话都是12331,12331的投诉举报网站都已经开通,欢迎媒体朋友、社会各界积极地对医疗器械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回答完毕,谢谢。
2014-04-15 10:29:45
- 主持人 王铁汉:
谢谢毛局长,也谢谢大家。今天因为时间关系,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刚才说投诉举报中心是12331,在稽查局这边,我们总局是“四品一械”,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在这五个领域大家有什么意见,包括挖掘到什么线索都可以通过12331举报投诉。我是新闻宣传司的司长,随着保健品打“四非”、药品“两打两建”、婴幼儿配方乳品,包括这次医药器械的专项行动,大家有各种各样的问题,都可以找到我们新闻宣传司,包括这次医疗器械“五整治”的问题,包括社会上反映的其它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大家有什么疑问,想给公众一个很好的说法,或者需要解疑释惑,请大家跟我们新闻宣传司联系。大家如果有什么采访要求,我们新闻宣传司一定会做好服务工作,协调各个司局给大家一个准确的答复。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2014-04-15 10:30:33
图片内容: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召开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第2次发布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司长童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局长毛振宾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王铁汉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现场提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局长毛振宾回答记者提问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召开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第2次发布会会场
科技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局长毛振宾回答记者提问
北京青年报记者现场提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司长童敏回答记者提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局长毛振宾就消费者投诉举报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数据地址:
- http://webcast.china.com.cn/webcast/created/17364/152_1_0101_desc.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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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大图: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召开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第2次发布会
中国网 郑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司长童敏
中国网 郑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局长毛振宾
中国网 郑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王铁汉
中国网 郑亮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现场提问
中国网 郑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局长毛振宾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网 郑亮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召开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第2次发布会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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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中国网 郑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局长毛振宾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网 郑亮
北京青年报记者现场提问
中国网 郑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司长童敏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网 郑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局长毛振宾就消费者投诉举报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网 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