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讯 福建省泉州市是沿海少数民族散居地区,现居住着回、畲、蒙古、满族等53个少数民族成份,少数民族人口22.9万人,居全省第一。近年来,泉州市委、市政府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为目标,以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为核心,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4月15日,在泉州、晋江市民族宗教局的积极协调配合下,泉州市政协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前往晋江市开展“泉州市民族团结进步情况”调研视察活动。泉州市政协副主席刘志平率调研视察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解晋江宇踏公司、岸兜村禾木文化活动中心、陈埭民族中学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开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泉州市民族宗教局从注重机制创新,健全制度保障体系;注重政策支持,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注重宣传教育,深化团结进步创建;注重权益保障,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注重文化传承,推动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工程等5个方面详细介绍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情况。
与会委员纷纷表示视察点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特色鲜明、亮点纷呈、扎实有效,并结合实地调研视察情况,从加强民族文化建设、引导各行各业参与、与文旅集团等合作共建更好的传承传播民族文化、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力度、加强少数民族旅游建设、巩固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进行建言。
泉州市政协副主席刘志平强调,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要做到“四个不能忘记”:不能忘记总书记的嘱托,“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不能忘记构筑共有的精神家园;不能忘记共同发展,共建美好家园;不能忘记民族团结进步的创建。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为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泉州市坚持将机关、企业、社区、乡村、学校、宗教活动场所等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阵地、主渠道,将每年9月定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持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分别在安溪、泉港、惠安、台商、石狮等地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仅宣传月期间,全市共举办民族团结进步文艺演出、民族节庆、民族体育竞技活动16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信息)10万余份(条),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栏进行专题报道100余次,开展261场民族宗教专题法治宣传活动,营造了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巩固提升4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石狮市郭坑回族村、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回族乡、晋江市、丰泽区)和1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社区(鲤城区鲤中街道新峰社区)经验做法,指导鲤城区金龙街道办事处、丰泽区源淮社区、晋江陈埭岸兜回族村等3个省级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联系点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区(单位)的互观互学活动,以点带面,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示范村(社区)、示范乡镇(街道)、示范县(市、区)创建,2020年,晋江市陈埭镇等5个单位获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重点区重点单位,丰泽区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以丰泽区、鲤城区、晋江市三个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试点单位为重点,推行基本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有序推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市民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