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泉州市已完成有效处置重大安全隐患房屋比例为89.5%。包括古城保护区、中心市区规划区抓紧审批翻建一批,按照《泉州中心市区(古城区)私有危房改造管理规定》《泉州中心市区(非古城区)私有危房改造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深入走访、动员群众申请危房翻建一批。再是纳入片区改造或重点项目建设征收一批,将重大安全隐患房屋优先纳入城市片区改造和重点项目征收范围,提前签订征收协议,集中征迁拆除一批。
此外,还有对古城保护区、世遗点保护范围等传统风貌保护区,通过技术指导,动员业主自行修缮加固,或通过政府主导的“腾挪空间”项目实施修缮加固一批,以及证据保全先行拆除一批,通过对未纳入片区改造、没有加固价值且群众翻建意愿不高的,由乡镇(街道)牵头实施现状测绘、拍照留档,形成“一房一档”,征迁补偿、产权置换等同原建筑物,实行产权证据保全拆除一批等等。
为确保工作扎实有力推进,泉州市房屋安全指挥部综合协调组督导小组坚持落实“一线督导、定期会商、半月通报、重点督办”工作制度。持续深入基层指导,对发现问题当场开出督办单,提出处置指导建议。坚持每两周召开督导工作例会,会商各地的共性问题,逐一提出解决措施,并采取半月通报,通报内容包括各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先进做法、反面典型,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泉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全市乡镇一级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排名,重点督办封房数量多、有效处置进度滞后的乡镇,并进行定期通报,以及处置进度无明显改变的,约谈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洪韦阳 林歆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