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讯  2015年晋江市被列为福建省唯一的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2020年再次被列为新一轮全国改革试点。日前,记者从晋江市农业农村局获悉,试点开展以来,晋江市坚持以“晋江经验”为指引,认真总结上一轮试点成果,按照上级赋予的改革权限,大胆探索,深化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在上一轮试点成果基础上,晋江市以落实三权分置为主线,聚焦完善依法取得、节约利用、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宅基地制度,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突出四个先行,做实做细基础工作

一是组织架构先行。第一时间立即成立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第一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建议联席会议制度,确定59个改革试点村,抽调8名专职人员成立工作专班,聘请3家技术顾问、法律顾问和政策顾问单位,解决技术力量、法律边界和政策咨询问题。二是规划布局先行。结合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批推进全市村庄规划修编,开展“三师下乡”计划,聘请10个团队38名规划师(设计师、建筑师)驻村指导,按照“镇里能管、村里能用、群众能懂”为导向,把村庄规划浓缩为浅显易懂的“两图一表”,加强宅基地布局规划引导,目前已完成59个村庄规划修编。三是基础信息先行。以国土资源一体化空间平台为载体,按照“一套数据、多个图层、共同建设、按需提取”的思路,开发农村宅基地管理数据库,目前数据库已上传录入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结果、城乡规划成果、国土影像、国土资源第二次调查结果、已批农村宅基地等数据资料并分析比对,作为底层数据,开展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补充调查、定点落图。同时,开发全国首个农村宅基地审批系统,把审批权限下放镇级,实现“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打证、网上存储”,已审批122宗。四是确权登记先行。制定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确定9个方面26项改革试点任务,出台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一户一宅”认定等7份政策文件,以村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为依托,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完成房地一体调查21.38万宗,确权登记10.47万宗,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10.47万本。


深化四种模式,拓展多元开发利用

上一轮改革试点,晋江市明确了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编制了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基准地价、创新了宅基地竞价购买方式,探索了多种农民住房保障形式、多种宅基地退出方式、多种宅基地综合开发模式。本轮改革试点,晋江市聚焦人多地少、城乡用地供需矛盾等问题,重点深化四种开发利用模式,着力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活化宅基地权能。一是“成片资源”集中建设。鼓励支持农村宅基地成片退出,建设多层单元式农村集合式住宅小区,试行颁发“居住权证”,既解决农民居住保障问题,又解决“集资房”“小产权房”问题。已启动8个农村集合式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清理退出宅基地292宗、8.73万平方米。二是“闲置资源”入市盘活。有序引导村集体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将成片闲置宅基地转为商服、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其他用途,解决发展村集体发展问题。已累计推动94宗、473.7亩闲置宅基地转变用途,生成94个村集体增收项目。如内坑镇长埔村已清理退出64户、4.2亩闲置宅基地,将建设3590平方米的农村集合式住宅小区,解决32户农民住房问题,同时腾挪2.1亩集体用地投建物业资产,预计每年可增加村财收入30万元。三是“细碎资源”改造提升。按照“建景观、引业态、活经济”的思路,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全省率先利用房前屋后闲置边角地块建设乡村微景观。今年来,已建设乡村微景观134个、有效利用细碎宅基地3.13万平方米。同时,引入华侨大学建筑学院等设计团队,开展“老宅、老街、老巷”微改造,已启动5个改造项目,将整合利用闲置农房342宗、7.5万平方米以上。四是“沉睡资源”权能显化。支持涉农银行开发一体化抵押登记、价值评估、一键放贷管理系统,通过大数据系统分析和市场调查,建立宅基地使用权基准价值体系,实现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累计完成5453宗、贷款金额31亿元;2个村获得银行整村授信共1亿元,全市各村累计授信30亿元。


融通多项改革,充分释放改革效益

坚持系统集成理念,采取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制度试验的方式,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等改革工作融合贯通、一体推进,充分释放改革效益。一是以乡村治理为链条。把乡村治理作为串联农村体制机制综合改革的链条,坚持“群众的事,商量着办”,健全完善村级组织议事决策机制,将农村宅基地分配管理、盘活利用的主导权、决策权、监督权交给群众。至目前,全市共171个村(社区)通过村民理事会、乡贤参事会,开展宅基地管理、分配和利用工作。晋江市永和镇玉溪村、东石镇潘山村等村还将“一户多宅”“多占超占”纳入乡村治理积分制扣分项。二是以积案化解为导向。充分运用宅基地制度改革政策红利,允许中心城区和镇区规划区内特殊住房困难对象以建设用地申请建房,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已累计批准建房41宗。如今年1月份,通过宅基地改革试点政策,审批通过1宗中心城区特殊住房困难对象新建自建房,解决10多年信访问题。三是以产权改革为基础。试点开展“村经分离”改革,保障村集体行使宅基地所有权,划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范围,解决运营闲置宅基地的“身份问题”。如内坑镇黎山村为解决“厂居混杂”问题,合理进行村庄规划布局,以经联社为主体,按照有偿退出、有偿使用、择地竞价的方式,流转、腾挪35亩闲置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有效推动厂居分离,又可增加集体经营性收入500万元。四是以城乡融合为根本。结合新型城镇化改革,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着力解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退出后,本地农民市民化后的养老保障、就业就学、股份分红等“后顾之忧”,2020年全市共有10633个落户市区的农民纳入城乡社保统筹范围,没有群众因城乡保障问题上访。


争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有益经验

下一步,晋江市将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系统整合各项改革试点内容,持续探索,深化改革,争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有益经验。

一、完善基础数据。推进闲置农村宅基地和未利用地调查,图层化导入宅基地管理数据库平台,夯实数据信息基础。紧密对接农业农村部的宅基地管理数据库建设标准和端口接入,加快应用系统开发,实现“一个平台,不同标准,多个接口”,做到“共建共享”。二、健全政策体系。加快出台农村宅基地村级议事决策规范流程、农村合作建房管理规范、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和有偿使用指导意见、农村集中住宅小区建设管理规范等制度文件,固化试点经验,完善制度设计。三、突出示范带动。精选一批基础实、条件优的乡村,大力推广集中住宅小区建设、闲置宅基地用途转变、农村宅基地择地竞价和有偿使用、抵押贷款等改革举措,既让土地资源“活起来”,又让农民腰包“鼓起来”,形成典型示范带动。

四、强化资金保障。推动市属国有企业与基金运营机构合作,力争率先成立县级乡村振兴基金,倾斜支持使用权退出、农房清理补偿等宅基地制度改革内容,有效解决村集体资金紧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