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试点工作梳理了不予行政处罚事项41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22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3项,坚持成熟一批,梳理一批,公布一批。事项清单不仅明确了具体事项,也明确了适用条件及需要作出的相应处理意见,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让行政处罚工作更加规范化、具体化、明晰化。
据了解,为了更好开展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点工作,南安市城市管理局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学透事项清单内容,再熟知行政处罚程序和执法文书制作,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提高行政执法质量,规范案卷归档工作。
同时,南安市城市管理局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拟定城市管理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实施不予行政处罚的事项,由执法人员现场采取责令改正、说服教育措施,使违法行为人充分认识到其行为已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影响,主动避免再次发生违法行为。
今后,南安市城市管理局将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公示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对实行清单的案件严格把关,既防止滥施行政处罚行为,也防止应罚而不罚,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全面推动行政执法“三项清单”,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以高度政治自觉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开启现代化南安建设新征程贡献力量。
2021年11月18日,南安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管理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位于南安市溪美街有流动摊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活动,系初次违反,执法人员当即纠正后,违法行为人立即停止占道经营行为。我局不予行政处罚,采取说服教育措施予以纠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