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讯 2021年,晋江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补齐“三农”工作“短板”,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济发展、脱贫攻坚、农业农村工作,确保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平稳向好高质量发展。
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
积极探索行政管理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制定《2021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成立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绩效管理。同时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逐项梳理落实,分解细化责任到各个岗位及承办人员,明确进度、质量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促进农业产业升级
修订《关于进一步发展特色现代农业的若干措施》及其配套操作程序。深沪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福建省晋江市振盛米业实业有限公司、晋江金谷粮油有限公司、晋江市双骏食品工贸有限公司、福建省力诚食品有限公司、晋江市新福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福建深标水产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入选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全市国家级龙头企业达到5家,省级龙头企业40家。推动农产品出村入城,组织全市农业产业化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惠农专邮”农产品寄递专项服务,共收寄惠农邮件593万件,为农户商家节省邮费约2530万元。
强化人才保障
举办“博士助力乡村振兴”专题座谈会等活动促进乡村人才交流集聚;举办村务工作者初任培训班及素质提升班、培训1119名,举办3期乡村教师学科素养提升培训班、培训287名,举办341个技能培训班、培训3.8万人次,培训高素质农民27期、3642人次,获评泉州优秀农村实用人才3名。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试点
推进20个省级试点村,完成试点示范项目115个,投资总额5874万元。试点村中培育3.0版(标杆村)10个,2.0版(示范村)20个。获评省级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2个、泉州市级2个,获评泉州市乡村振兴典型示范村3个。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完成新一轮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扶持政策修订,导入“共享创业”理念,实施“乡村共享驿站”建设,支持村集体通过理财投资、贷款融资等方式发展村集体经济。截至12月底,全市383个村(社区)集体经营性收入21152.87万元,村均55.23万元,所有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20万元以上,其中50万元以上的142个。
推进农村宅基地试点改革
推动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编制农村集合式住宅小区建设导则。确定长埔村为闲置宅基地成片清理退出,并盘活利用建设农村集合式住宅小区试点。
深化山海协作
分别支持长汀、上杭对口帮扶资金2000万元、1500万元。协助晋江长汀工业园引进企业2家,协助上杭开展上市后备企业培训,发动农业企业等到上杭、长汀开展合作交流5次。签订2021年帮扶协议,组织10个镇、4家国有企业对口帮扶上杭14个乡镇。
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管
开展“天通一号”船载卫星设备终端试点示范工作,完成全市236艘大中型海洋渔船配备安装。对接公安共享视频监控,全天候监控全市3个渔港和25个集中停靠点,实时掌握在港船舶动态。开发建设“乡镇船舶动态监管系统”,组建乡镇船舶监控无线局域网,为纳入管理的1102艘乡镇船舶安装船载定位终端,扫除乡镇船舶监管“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