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讯 今年来,福建省安溪县官桥镇紧紧围绕“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工作要求,聚焦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多措并举、全面发力,深入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行动,着力营造竞争有序、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助力县域经济发展。
“推行招投标服务单位采购方式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工程质量,防范廉政风险,降低对招投标单位、评标专家的围猎,夯实招标人的主体责任客观需要。”安溪县官桥镇相关负责人如是说,并就改革主要做法做了详细介绍。
制定招投标采购规则,建立相关制度。一是采用动态公开邀请的方式采购工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并组织项目办、财政所、人大、纪委监察等人员对受邀及报名的服务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公示无异议后交党政联席会研定实施。二是入围确定的服务单位,由镇招标办统一对所有合格单位进行抽签编号,该编号为各服务单位提供服务时的抽签编号,一经确定不再变动。中途若有退出的单位,所对应的编号弃用。三是镇村所有工程项目需要选定服务单位时必须统一到镇招标办报备,由镇招标办按照项目报备的时间顺序,通知服务单位,每个项目以服务单位编号排序依次邀请N(固定3-5)家服务单位参与,并由项目负责人及招标办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一家服务单位,受邀过参与抽签的服务单位在未完成一轮的情况下,不重复受邀;在新一轮回里,原已中签的服务单位在未完成服务项目建设单位又有新的项目时,也不再受邀,具体由镇招标办进行登记操作。
制定服务单位管理机制。一是给予未按照建设单位合理约定的时间(以项目资料电子版送交时间为起计时间)或质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者一次警告(警告由项目负人提出并由项目分管领导提交党政会研究而定),警告累计两次(含两次)以上,退出服务。二是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缺席、不参与抽签者,由招标办提供,项目分管领导提交党政会研定,退出服务。三是服务单位在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工作过程中由于自身业务原因受到投诉或出现违规操作行为或给业主带来不良影响及不必要的损失,建设单位可以无条件终止其服务,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四是两个及两个以上服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服务单位不如实回避的,一经发现并核实,所有关联单位在本方案试行期间随即全部退出服务。
“我镇不断加强和规范招投标工作,促进了全镇建设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据统计,办法实施至今,进行项目招投标备案共125个,计划总投资约3.4215亿元,进行项目结算备案共147个,范围涵盖房建、市政、交通、水利、设备采购等项目,没有发现违法议标和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行为,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安溪县官桥镇相关负责人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