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务院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国有企业发生了根本性、转折性、全局性的重大变化。这十年是国资国企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定型的十年,是国有企业发展最全面、活力效率提升最显著、布局结构优化最明显的十年。十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成就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高度政治自觉


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国资国企一切工作的根本指南,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推动国资国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切实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普及大落实。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武装头脑、统领工作,把习近平总书记全国国企党建会重要讲话作为国资国企干部职工必修课,专题编印《习近平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建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发展国有经济论述摘编》和学习读本,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不断强化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造福的责任担当。


二是加强制度保障,健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有效机制。全面建立“第一议题”、“看齐对标”、“跟进督办”等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国资委党委和中央企业党委(党组)“第一议题”,构建传达学习、研究部署、贯彻落实、跟踪督办、报告反馈的工作闭环,健全重大事项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三是加强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落地。坚持站位全局谋一域、抓好一隅促全局,聚焦落实“三新一高”重大部署、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增进人民福祉等,组织开展全过程监督检查,按照“有没有学习研讨、有没有贯彻措施、有没有督导推动、有没有跟踪问效”四项标准,常态化开展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坚决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迈出实质性步伐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新发展理念作为“指挥棒”,突出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道路,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服务支撑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作用更加彰显。


一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准绳,树立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构建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推动中央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企业综合实力和经营效益不断迈上新台阶。中央企业资产总额从2012年底的31.4万亿元增长至2021年底的75.6万亿元,年均增长10.3%,进入世界500强的中央企业从2012年的43家增加到2021年的49家。2012-2021年,中央企业利润总额从1.3万亿元增长至2.4万亿元,年均增长7.5%;净利润从0.9万亿元增长至1.8万亿元,年均增长7.9%;营业收入从22.3万亿元增长至36.3万亿元,年均增长5.5%。2021年中央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率为6.8%,比2012年提高1.8个百分点;研发投入强度为2.5%,比2012年提高0.8个百分点;全员劳动生产率为69.4万元/人,比2012年增长82%;资产负债率总体稳定在管控线以内,近年来持续下降。2021年中央企业上交税费2.4万亿元,比2012年增长35.5%;2013年以来累计上交税费18.2万亿元,上交国有资本收益1.3万亿元,向社保基金划转国有资本1.2万亿元;近五年来有关电信企业降费让利超7000亿元,电力企业降低全社会用电成本超4000亿元。


二是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增强高质量发展的后劲动能。着眼打造更多国之重器、锻造战略科技力量,重塑国资国企科技创新工作体系、政策体系、人才体系,加快打造科技攻关重地、原创技术策源地、科技人才高地和科技创新政策特区。全力组织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协同攻关,集成电路、5G通信、高速铁路、大飞机、发动机、工业母机、能源电力等领域“卡脖子”问题不同程度缓解。遴选首批29家策源地企业和两批16家链长企业,着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和现代产业链链长。坚持“能给尽给、应给尽给”,实施年度考核加分、研发费用视同利润加回、资本金注入、工资总额单列等一揽子支持政策。通过抓创新强创新,中央企业科技实力明显增强,取得了以载人航天、探月工程、北斗导航、5G应用、国产航母、航空发动机、东风系列导弹等为代表的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重大成果,建成了港珠澳大桥、白鹤滩水电站、深海一号油气田、华龙一号核电机组、石岛湾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等一批标志性重大工程。


三是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拓展高质量发展的空间。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发展壮大实体经济作为主攻方向,指导推动企业更加聚焦主责主业,加快调存量、优增量,更好发挥在优化结构、畅通循环、稳定增长中的重要作用。聚焦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功能,大力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有26组47家中央企业按市场化原则实施重组整合,中央企业数量从117家调整至97家。扎实开展非主业、非优势产业“两非”剥离专项治理和低效、无效资产“两资”清理处置,截至2021年底中央企业从事主业的子企业户数占比达93%,主业投资占比达97%,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的营业收入占比超过70%。建立压减工作长效机制,中央企业累计减少法人19965户,占总户数38.3%,管理层级全部压缩在5级以内。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央企业在新能源、新材料、5G应用等战略性新兴领域的投资额近五年年均增速超过20%。


四是突出绿色发展推动转型升级,提升高质量发展的成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部署,制定实施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火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等行业企业加快转型,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2021年中央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比2012年下降约33%。支持和组织有关中央企业积极承担国家低碳、零碳、负碳科技攻关任务,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以技术突破带动企业转型、产业变革。


五是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守牢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底线。完善风险防控体系,着力将风险监测由事后向事前延伸,提升重大风险的分析判断、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能力。对中央企业逐家确定负债率管控目标并纳入考核,加强高负债企业管控指导,扎实开展房地产业务风险专项督查、基金业务专项检查,规范信托、融资租赁和基金运作,加强融资担保管理,定期排查债券兑付风险,开展境外违规违法问题、经营风险全面排查和整改问责,精准稳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在面临困难挑战增多的情况下,2017年以来中央企业没有发生一起债券违约事件,重大经营风险可控在控。


三、坚定不移纵深推进国企改革,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取得明显成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全面落实国企改革“1+N”文件体系,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一批体制机制障碍得到有力破除,一批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加快解决,一批传统老国企焕发新活力,世界一流企业建设步伐明显加快。


一是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把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作为一项牵引性、根本性、全局性改革任务来抓,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制度保障。坚持在公司治理中推动加强党的领导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全面完成“党建入章”,全部实现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肩挑”,中央企业集团及重要子企业、地方一级企业及重要子企业全部建立党委(党组)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前置把关的制度机制和事项清单,党委(党组)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更加明确巩固。推动各治理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制定《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出台外部董事选聘管理、报酬待遇,董事会和董事评价,董事会报告重大情况、外部董事报告异常情况等一系列制度办法,推动中央企业集团和重要子企业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专门设立专职外部董事党委,体系化加强外部董事选拔和履职管理,深入开展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切实把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是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独立市场主体地位,推动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更加深度融合。全面完成公司制改制,从法律上制度上使企业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得以确立。首次完成对中央企业各级企业的功能界定分类,探索实施中央企业公益性业务目录和分类核算分类考核改革,为国有企业实现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奠定重要基础。推动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收官,全国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和市政社区分离移交、医疗教育机构深化改革、厂办大集体改革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基本完成,有力解决了长期以来政企不分、社企合一等问题,促进国有企业更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三是加快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企业活力效率明显提升。持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围绕“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积极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2021年底97.3%的中央企业子企业经理层成员签订契约,覆盖经理层成员11万人,管理人员竞聘上岗比例达42.9%;围绕“员工能进能出”,加快建立和实施市场化用工制度,2021年中央企业新进员工99.5%采用公开招聘方式,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比例达到4.5%;围绕“工资能增能减”,完善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机制,灵活开展中长期激励,累计有5600多户具备条件的子企业实行中长期激励,覆盖关键岗位、骨干人才40万。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增资扩股、改制上市、并购投资、合资新设、产权流转等方式,积极引入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截至2021年底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超过70%,70%混合所有制企业有外部投资者派出的董事参与治理。


四是深入实施改革专项工程,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基层企业典型经验推广积厚成势,涌现出一批抓得实、立得住、推得开的改革样板,“双百企业”聚焦集成运用各项改革举措,主要经营指标大幅提升,全员劳动生产率远高于全国国企平均水平;“科改示范企业”聚焦推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从最初的209户扩围至440户,带动更多企业以创新促发展;“区域性综改试验”聚焦国资改革引领国企改革,继上海、深圳开展第一批综改试验,辽宁沈阳、浙江杭州、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山东青岛等地第二批综改试验区正式启动。把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作为重大任务,扎实开展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工作,遴选基础条件较好、主营业务突出、竞争优势明显的航天科技等11家中央企业,主动对标同行业一流企业,加快补短板、锻长板;全面实施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选树推广管理标杆企业、标杆项目、标杆模式,全面加强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建设,推动中央企业规模实力与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电网、通信、电力、建筑等行业企业主要效率指标达到世界一流水平。


四、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使命,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实现系统性重塑


国资委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监管理念、重点、方式、导向等全方位转变,不断健全完善国资监管体制,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资产监管新模式,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是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形成“三统一、三结合”的国资监管职能体系。准确把握国资委作为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资委党委作为党中央工作部门的职责定位,进一步明确国资委履行中央企业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和负责中央企业党的建设三项职责,推动管资本与管党建相结合、履行出资人职责与履行国资监管职责相结合、党内监督与出资人监督相结合。印发实施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动态完善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出台授权放权清单,对国资委内设机构职能进行再优化、再调整,有力推动监管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不断提高。


二是持续优化监管方式,充分发挥“三化监管”优势。强化专业化监管,积极探索创新有别于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公共管理部门的监管方式,不断完善规划投资、预决算管理、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等制度,更加注重通过加强公司章程管理、规范董事会运作、委派股东代表等方式行权履责,有效实施具有出资人特色的科学监管。强化体系化监管,把稳增长、抓改革、强创新、促发展、防风险等多重监管目标统筹起来,协同构建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强化法治化监管,在法治轨道上加强国资监管工作,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权履职,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更加健全,法治央企建设不断深化。


三是着力优化监督体系,不断强化监督合力。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出资人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各类监督力量有机贯通、协同配合;加强对规划、投资、产权、财务、考核分配、选人用人等重点事项监督,建立完善重大资产损失风险报告机制,健全监督问责制度体系和组织体系,深入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及违规责任追究,打造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构建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的工作闭环。


四是加快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构建形成国资监管大格局。着眼大局、站位全局,坚持全国国资监管一盘棋,加快构建全国国资监管大格局。深入落实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原则,持续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全国省一级国资委集中统一监管平均比例超过98%。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的通知》,构建统一的产权监督体系、完备的财务监管体系、上下衔接的考核分配管理体系以及三级国有资本规划体系,形成中央、省、市三级国资监管机构上下联动、有效协同的工作机制,凝聚推动国资监管事业发展的系统合力。


五、牢记“国之大者”,充分发挥国资国企顶梁柱、压舱石作用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要当好“六个力量”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大局谋划推进国资国企工作,自觉践行党的意志、执行国家战略、服务保障民生,充分发挥对国家重大战略的支撑作用、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在应对重大风险挑战中的骨干中坚作用。


一是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落实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深入开展央地协同合作,积极参与雄安新区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签署战略合作项目3849项。深入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优化调整区域和境外国有资本布局,增强面向全球的资源配置和整合能力,目前中央企业海外资产近8万亿元,分布在180多个国家和地区,项目超过8000个,中老铁路、希腊比雷埃夫斯港等一批标志性工程成功落地,高铁、核电等一批高质量产品走出国门,有力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走出去。


二是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第一时间响应、全力以赴投入,有关中央企业以极限速度建成火神山医院和雷神山医院,在均不生产抗疫医疗物资的情况下,紧急转产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急需物资,零起步、争分夺秒研制口罩机、压条机等关键设备,持续推进检测试剂、疫苗等研发应用,克服一切困难保障基础产品和民生服务,今年以来又紧急调集资源,支援吉林、上海等地抗击疫情。在地震、泥石流、洪灾等重大自然灾害面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听从党中央号令,闻令而动、冲锋在前,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全力抢修公路铁路、转移受困群众、保障物资供应,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全力助力脱贫攻坚,推进实现共同富裕。充分利用优势资源,发挥专长特长,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修通致富路、架起连心桥、开通幸福网、送来惠民电。积极开展消费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国资央企累计投入和引进各类资金超过千亿元,派出挂职扶贫干部3.7万人,定点帮扶的24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脱贫摘帽。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持续投入帮扶资金、开展帮扶项目、派出帮扶干部,大力开展产业、就业、消费、教育、医疗等各方面帮扶工作。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自觉服从国家宏观调控安排,保持煤电油气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价格和供应稳定,加强通信、铁路、航空等基础网络运营管理,深入推进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和村村通动力电工程,有效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六、全面加强中央企业党的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


持之以恒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国国企党建会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重大政治责任,压茬推进党建工作落实年、党建质量提升年、基层党建推进年、党建巩固深化年、党建创新拓展年五个专项行动,推动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严起来、实起来、强起来,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一是持续建强党建工作体系,基层不断夯实。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实施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向国资委党委报告年度党建工作、党委(党组)书记向国资委党委现场述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三项制度,出台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连续5年开展党建责任制考核。深入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累计新增党组织4万多个,新发展党员114.8万名,全面实现基层组织“应建尽建”、按期换届“应换尽换”。


二是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企业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0字”标准,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中央企业近百名“70后”干部补充进企业领导班子、输送到地方党政部门。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企战略,出台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技能人才队伍建设3个指导意见,组织开展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示范企业、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百名杰出工匠培养等人才支持计划,截至2021年底,中央企业拥有研发人员107万人,比2012年底增长53%,拥有两院院士241人,约占全国院士总数的七分之一。


三是抓紧抓实宣传思想工作,有效凝聚团结奋进强大合力。强化国资国企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选树“时代楷模”、“央企楷模”、“抗击疫情先进典型”,传承发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积极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新时代北斗精神、探月精神、载人深潜精神等国企先进精神。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改革开放40周年和迎接党的二十大等开展系列庆祝活动和重大主题宣传,打造“国企公开课”、“信物百年”等经典品牌,举办“中央企业永远跟党走”党建工作展、制作专题片,讲好讲活国企故事,为企业改革发展凝聚广泛共识、汇聚强大力量。


四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加快形成并不断巩固。持之以恒加强正风肃纪反腐,坚决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突出重点减存量、零容忍遏增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标本兼治、点面结合、同题共答、系统提升”,统筹推进国资委党委和中管企业巡视整改,实现委管企业巡视全覆盖。把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抓手,扎实开展央企驻京办、“总部机关化”、违规经商办企业等专项整治,持续深化境外腐败、利益输送、设租寻租、化公为私“四个专项整治”。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做到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新征程上,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充分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和战略支撑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