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讯 近日,泉州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工信部和省政府办公厅、省清欠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统一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清欠工作的目标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与市清欠工作成员单位协同配合,加强对各县(市、区)督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迅速排查、全力化解,严防新增拖欠、持续推动清偿,进一步巩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成果,确保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任务完成。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泉州市政府高度重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有关工作部署,在省清欠办的指导下,认真履行清欠办牵头职责,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市直相关部门扎实开展清欠各项工作。通过采取成立领导小组、进度通报、滞后约谈、对账销号、防止新增拖欠等措施,全力推进清欠工作落到实处。从2018年底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以来,截至2022年8月,全市共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总额15167.3926万元,已清偿14944.0626万元,应还尽还率100%;剩余一笔未偿还223.33万元为晋江市有争议欠款。

自2018年底以来,泉州市把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迅速开展清理行动,清欠工作取得成效。2019年12月20日,国务院减负办调研组莅临泉州市开展清欠工作调研评估,对泉州市清欠工作推进情况给予肯定。2020年初,福建省省工信厅专门发函对泉州市清欠工作给予肯定。


1.领导高度重视。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对清欠工作作出批示17次,并分别召开工作推进会、约谈会,对清欠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动。清欠工作开展伊始,市政府主要领导立即对清欠工作作出批示,四位分管领导也分别就对应领域的清欠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市减负办、市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国资委分别牵头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紧做好清欠工作,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加强一线协调,多次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指导推动清理行动有序进行;市政府多次召开全市清欠工作专题推进会,对清欠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强调再推动,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全力推进清欠工作落实;市政府领导对欠款主要责任单位进行集体约谈,督促工作进度缓慢的相关单位加快还款进度;对各县(市、区)清欠进展情况进行点名通报,有力地推动了清欠目标任务的进展落实。今年5月29日,省专项行动方案下发后,立即部署开展泉州市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2.措施坚决有力。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工信局等多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清欠工作专班,加强联络沟通,上下协调,研究推进落实清欠任务; 严格落实台帐信息报送制度,做到报送地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签字确认,对每一笔款项认真审核,逐笔对帐,逐月上报,动态掌握各县(市、区)和部门每月清偿变化、清偿进度、清偿能力。逐月排名通报各县(市、区)、牵头部门清欠进展,提出目标要求,实行压力传导,并送市领导和各县(市、区)政府领导参阅。将开展清欠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年度县(市、区)“营商环境指数”绩效考评内容,对清欠工作推进不力的按最高扣5分的分值设定。加强对政府投资类项目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管理,政府投资类项目没有明确资金来源或资金不落实的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未列入国家、省、市规划及年度计划或未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实施的项目,不予批准建设;对未经批准概算的项目,不进行工程招标和开工建设,有效防止新增拖欠。


3.合力推动清欠。市清欠办(工信局)、市财政局、住建局、国资委、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委等市直牵头部门结合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同协作,采取有力措施,较好地推进清欠工作有效落实。市清欠办严格按照国家、省清欠办的工作部署要求,履行牵头部门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上下衔接,严把台帐审核,逐笔对帐销号,狠抓督促指导,认真落实好国家和省上布置的清欠工作要求,共下发清欠相关文件50余份。市财政局对难以落实资金的政府欠款,主动牵头统筹落实资金,加强与欠款单位沟通,了解拖欠原因,做好协调指导和督促,对确需财政预算安排和调剂资金解决的及时给予落实。市住建局及时下发清欠文件,充分发动市、县两级住建部门开展清理工作,形成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两款一金”工作网络。市国资委及时转发省国资委等多部门下发的清欠相关文件,全力做好各所出资企业的清欠工作,对无争议欠款,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所出资企业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做到应付尽付;对属于欠款存在争议导致拖欠的情况,督促所出资企业主动与债权人及有关部门沟通,按要求补齐相关手续,办理财政结算,除涉及司法程序的欠款外,其余均按照法定程序完成清偿工作。市人社局落实用工实名制和工资专户管理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及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等根治欠薪目标任务。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中,市清欠办督促指导各地积极做好本领域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市人社局推进拖欠农民工工资与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协同治理、化解,将清欠款项优先用于清偿农民工工资。市国资委、财政局迅速行动分别负责排查汇总上报所监管企业情况,市教育局负责排查汇总上报市属学校(含高校)情况,市卫健委负责排查汇总上报市属卫生及医疗机构情况,市直各部门负责排查本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情况,并将排查汇总情况上报市财政局汇总;市市场监管局配合提供大型企业名单;各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确保顺利完成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任务。


4.积极摸排化解。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同配合,认真开展摸排化解工作,将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各县(市、区)对本地区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负总责,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各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做到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齐心协力共同抓好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行动中边排查边化解,确保全市“无分歧欠款”动态“清零”。


5.建立长效机制。为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泉州市制定了《泉州市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若干措施》,并印发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等通知;各县(市、区)也制定了县级贯彻落实措施,及时开展宣贯,进一步完善了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体系,为治理清欠行为注入新动力,避免边清边欠、前清后欠,确保效果的长期性、稳定性。


6.完善投诉机制。为进一步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泉州市严格按照福建省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处理有关规定及时处理投诉并反馈情况,畅通投诉渠道,设立投诉电话,健全企业投诉受理、办理和反馈机制。重点依托省政企直通车“福建省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保持投诉渠道畅通,适时会商依法处理投诉,推动信息互联互通。通过政务网站公布的拖欠账款投诉举报渠道,受理中小企业对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拒绝或延迟支付其货物、工程、服务拖欠款项的举报投诉。中小企业可通过网上平台投诉、电子邮件投诉、电话投诉、来访投诉等多种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为解决拖欠款项问题提供了绿色通道。


7.信息公开公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大型企业自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确保大型企业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要求,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截至6月17日,全市有112户大型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了2021年度年报。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企业公示信息(包括大型企业公示履行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公示信息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从2021年下半年至今,全市共抽查4796户,其中166户因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发现大型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公示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有关信息的现象。


8.抓好线索督办。将清欠问题线索核查处理作为清欠工作的重要抓手,层层压实主体责任,逐项督促做好清欠范围内问题整改清偿,督促相关拖欠主体抓紧筹措清偿资金,对已清偿或已制定方案的线索通过校验付款凭证、开展企业回访等方式检查清偿方案落实情况,确保真清真改;对短期无法解决或拖欠主体存在清偿困难的,督促研究解决办法,确保账款清偿不留死角。(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