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江市英林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在对晋江市英林镇某旅馆依法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旅馆负责人曾某将杂物堆放在疏散楼梯间,存在占用疏散通道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业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二款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给予旅馆负责人曾某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这是《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的通知》下发后,镇(街道)消防执法赋权事项启动以来,晋江市开出的首张镇(街道)消防管理罚单。

据悉,晋江市(街道)消防执法赋权事项启动以来,晋江市消防救援大队结合辖区实际,积极贯彻镇(街道)赋权相关文件精神,做好镇(街道)赋权执法“后半篇”文章,组织监督干部、业务骨干加通过集中培训、跟班见学、实地帮扶、交流座谈等方式,加强对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及时解决赋权后承接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赋权事项平稳有序、无缝交接,持续提升基层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涂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