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定于2月17日(周五)上午10点在最高检机关东区(南院)多功能厅召开“创新深化巡回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检察机关近年来在加强刑事执行检察、促推监管改造工作法治化水平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最高检陈国庆副检察长,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和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司法部监狱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在发言中谈到,全国检察机关从监狱到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有序推进巡回检察。一是深化监狱巡回检察。针对“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等顽瘴痼疾和监管改造等问题,自2020年起,最高检分5批组成16个巡回检察组开展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实现了参加、接受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的省份“全覆盖”。巡回检察实施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监狱巡回检察4900余次,提出书面检察建议5200余件,提出纠正违法4100余件,通过监狱巡回检察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近190人。
二是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在总结监狱巡回检察经验的基础上,2021年最高检在20个省份部署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2022年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最高检首次直接组织跨省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涉及河北、湖南等四个省的相关看守所。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2100余次,提出检察建议2400余件、纠正违法通知书4600余件,发现职务犯罪和违法违规问题线索250余件。
三是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从2022年4月开始,全国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对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加强对交付执行、收监执行等重点环节的法律监督。截至2022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2900余次,共提出检察建议2700余件、纠正违法通知书1.5万余件,发现职务犯罪和违法违规问题线索12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