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定于3月1日(下周三)上午10点在最高检机关东区(南院)多功能厅召开“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五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以及协同各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效,发布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指导性案例。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民政部、共青团等有关部门领导及第九检察厅领导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图片来源:最高检官网)

有记者问到,2018年最高检向教育部制发了“一号检察建议”,此后又强调“没完没了”抓落实,在全社会产生了很大反响。请问这几年检察机关是如何“没完没了”抓落实的?取得了哪些成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谈到,“一号检察建议”这些年实际上已经成为检察机关推动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牵引。“一号检察建议”源于一起案件: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这起案件是一名中学班主任老师,多次强奸、猥亵多名女生,被法院重罪轻判。最高检抗诉后,最高法院依法改判,从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改判为无期徒刑。最高检根据当时性侵犯罪问题比较突出这一情况,开展深入调研,发现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在很多学校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比如有的学校女生宿舍却由男性担任宿管员。

在调研基础上,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检察建议,这是最高检向中央部委发出的第一份检察建议,因此称为“一号检察建议”,主要是建议完善预防性侵的制度机制、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纪人员等。检察建议发出之后,教育部高度重视,出台了专门意见,并且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对预防性侵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2021年起,教育部还把“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全国校园安全督查范围,建立了“一号检察建议”常态化督查工作制度。最高检发出“一号检察建议”之后,持之以恒、“没完没了”抓落实,这几年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上下左右联动,督促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最高检联合教育部、各地检察机关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联合督导检查、专项行动等多种方式,持续狠抓落实,共查访中小学校、幼儿园11万余所,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1.5万余个。张军检察长到基层调研,也专门到一些中小学校督导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当地完善校园安全防范机制。

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普遍推行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张军检察长亲自担任北京二中法治副校长,从2018年开始连续五年在秋季开学季到校讲授法治课。在张军检察长的带领下,最高检院领导、各省级院检察长都担任了法治副校长,全国有3.9万余名检察官在7.7万余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通过到学校讲授法治课,年复一年,持续不断努力,帮助在孩子的幼小心灵中种下法治的种子。

三是大力深化未成年人“两法”的宣传教育,最高检组织专门梳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的法律条款,结合检察办案实际,下大气力编写了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全书》。

四是针对实践中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发现晚的问题,最高检会同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被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吸纳为法律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强制报告制度有两条规定,一是在第一章“总则”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二是在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履行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入职查询制度在第四章“社会保护”第六十二条,规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解聘。”

制度实施以来,已通过强制报告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5300余件,对不履行报告义务的督促追责700余人;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开展入职查询2000余万人次,发现有问题的不予录用1800余人,解聘正在从事未成年人相关工作而有前科劣迹人员6800余人,把一大批“大灰狼”挡在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之外,实际上起到了很好的预防犯罪作用。

以上这些工作表明,检察机关没有“就案办案”,也没有“止步于办案”,而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又“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指示要求,依法能动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

几年来,最高检持续抓“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的实践证明,只要牢固树立好能动检察的理念,检察机关就能够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两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继续以“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持续深入、“没完没了”地跟进督导落实,努力推动把未成年人保护有关法律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把关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司法保护做得更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