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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行政改革有关情况

发布时间:2018-02-08 13:56:49  |  来源:中国网  |  责任编辑:王瑞芳

(2018年2月8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司法行政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多次听取司法部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等8项司法行政改革文件, 确立了司法行政改革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方案。为加强司法行政改革的整体谋划和统筹推进,经中央政法委批准,司法部于2018年1月23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举措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重要部署,积极推进司法行政改革任务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共制定出台司法行政改革文件108项,已落实72项,正在持续推进落实36项。


——监狱制度改革不断深化。2017年5月,司法部提出以改造人为中心,推动罪犯改造工作从“不跑人”的底线安全观向为社会提供不再重新犯罪的守法公民的“治本安全观”转变,在17省份选择20个监狱率先开展试点工作,将逐步在全国推开。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狱内部管理和执法水平不断得到提升,健全完善监狱分级分类制度,监狱安全稳定工作创历史最好水平。


——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进。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全国80%的县(区)建立社区矫正中心。认真践行治本安全观,确保社区矫正依法适用、规范运行,严格监督管理,提高矫正质量,做好社会适应性帮扶。开展社区矫正以来,已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50多万人,现有在矫社区服刑人员70万人,重新犯罪率一直处于0.2%左右的较低水平。


——司法行政戒毒制度不断健全。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的决策部署,依法平稳有序完成劳教人员解教工作。积极推动职能转型,健全戒毒工作体制和工作制度,目前共有戒毒场所360个,已累计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113万余人,目前在所24万余人。戒毒医疗水平持续提升,教育矫治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康复训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建立了中国特色司法行政戒毒制度。


——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圆满完成“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执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中央国家机关部际联席会议制度,31个中央国家机关制定了本部门的普法责任清单,18个省(区、市)和 8个中央国家机关分别出台了实施办法,推动把普法融入到执法过程。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实践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推动法治创建在省、市、县、乡各层面普遍开展,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显著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律师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成立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数大幅增加。坚持维权和惩戒并重,把律师协会“挺”在前面,强化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作用,推动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部署开展律师调解和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试点工作,在全国普遍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目前,律师队伍发展到34万余人,律师年均办理诉讼案件350多万件,非诉讼法律事务84万件,为50多万家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


——公证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大力推动行政体制公证机构转为事业体制公证机构,进一步扩大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截至2017年11月14日,全国889家行政体制公证处已全部转为事业体制,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公证机构发展活力不断增强。严管公证质量和公证队伍,下发《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发布公证指导性案例,既让人民群众了解什么事项可以办理公证,同时指导公证机构办理好新型公证业务,引起系统内的强烈反响和社会广泛关注。全国公证机构年办证量近1400万件,公证文书发往18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


——法律援助制度不断完善。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质量。2013年以来,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0万余件,受援群众超过557万人次,提供法律咨询超过2800万人次,仅2017年就办理130万余件,有力维护了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指导推动地方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等与基本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部署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除西藏外,各省(区、市)均已实现人民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出台《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和《司法部关于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的方案》,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日臻完善,目前,13个省(区、市)已经率先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国已有19个省(区、市)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逐步建立。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进一步改革完善。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制定分工方案,确定23项改革任务并积极协调落实。推动一揽子修改《法官法》《检察官法》等8部法律,研究起草相关规章制度,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奠定基础。2017年最后一次国家司法考试报考人数再创新高,首次开展机考试点,年度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安全顺利。


——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纳入统一登记管理范围,加快推进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建设,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完成地方专家库建设,10多个省份开展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或者变更登记等工作,29个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的工作机制的细化落实文件。2017年度全国司法鉴定机构共完成鉴定检案量226万余件。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强化。全面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积极参与乡镇社区依法治理工作。深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把传统的人民调解、“老娘舅式”的调解升级为专业调解和行业调解,强化律师参与,解决医院、交通肇事、食品卫生以及教育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领域中发生的纠纷案件,积极拓展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旅游、消费等领域人民调解工作。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人民调解员367万人,调解案件876万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


——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全国省市两级全部完成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共选任人民监督员21493名,其中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3337名,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18156名。2017年,已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共监督评议案件6000多件,参与检察机关各类活动近12000人次。


——科技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针对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的问题,制定出台意见和规划,明确建设司法行政信息化体系3.0版的目标任务。推进司法行政应急指挥平台、执法管理平台、政务管理平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陆续出台20项信息化技术标准,初步建成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监督员等9个管理系统,部指挥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


——司法行政国际合作全方位提升。牵头起草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草案),已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充分发挥国际刑事、民商事司法协助中央机关职能,2017年办理刑事司法协助案件351件、民商事司法协助案件2800余件、移管案件174件,在国际追逃、追赃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充分利用多边、双边平台,宣讲“中国故事”、“中国法治故事”,推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第五次会议通过成立法律服务联合工作组。


2018年,司法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见》,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科学深化,促进司法行政统筹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落实落地。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见》,推动各地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推进改革的实施意见,让司法行政改革持续深化取得的成果更多更优更实惠及人民群众。二是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出台中央层面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门意见,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建设,切实加强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专业领域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三是全面深化和落实治本安全观,推动中央层面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狱工作的意见,努力把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推进戒毒人员教育矫治、戒毒医疗和康复训练科学化专业化,探索建立全国相对统一的戒毒工作基本模式,提高教育矫治水平。四是研究探索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安排,进一步优化司法行政职权配置,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五是狠抓改革任务落实,确定改革“路线图”,绘好“时间表”,制定“任务书”,坚决抓实司法行政改革“最后一公里”问题,努力促进司法行政改革成果惠民利民,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和新的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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