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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曾益新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的开场白

发布时间:2018-09-05 17:10:56  |  来源:中国网  |  责任编辑:王瑞芳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卫生健康领域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改、强化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举措。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深化医改工作安排,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同时开展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工作,并经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8月30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22次常务会议,原则审议通过了《意见》和目录调整工作。近期,《意见》和目录将印发实施。

借此机会,我先向媒体朋友们介绍一下《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目录调整情况。


《意见》强化基本药物“突出基本、防治必需、保障供应、优先使用、保证质量、降低负担”的功能定位,主要从以下5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完善:一是更加注重临床需要,突出药品临床价值,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对新审批上市、疗效有显著改善且价格合理的药品,可适时启动调入程序。二是更加注重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方面作用,强调对市场供应易短缺的基本药物,通过市场撮合、定点生产、纳入储备等措施保证供应。三是更加注重做好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强调各级医疗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四是更加注重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联动,强调按程序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优先纳入基本药物目录,逐步将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基本药物仿制药品种调出目录。五是更加注重与医保支付报销政策做好衔接,医保部门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基本药物优先纳入医保目录范围或调整甲乙分类,逐步提高实际保障水平。同时,为确保取得实效,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意见》提出3方面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工作体系。二是加强督导评估,根据督导评估结果及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在研究起草《意见》时,我们同步启动了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工作。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参考世界卫生组织基本药物目录和相关国家(地区)药物名册遴选程序及原则,总结以往目录制定和调整的实践经验,制定了目录调整工作方案、调整原则和程序,组织临床医学、药学、医疗保险管理和价格管理等方面专家多次召开会议,开展咨询、论证和评审,同时充分听取和吸收采纳各方面意见。本次目录调整,坚持调入调出并重,中西药并重,共调入药品187种,调出22种,目录总品种数量由原来的520种增加到685种,其中西药417种、中成药268种。在覆盖主要临床主要病种的基础上,重点聚焦癌症、儿童、慢性病等病种,新增品种包括了抗肿瘤用药12种、临床急需儿童用药22种以及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全球首个也是国内唯一一个全口服、泛基因型、单一片剂的丙肝治疗新药。调出目录的品种主要是临床已有可替代的药品,或者不良反应多、疗效不确切、临床已被逐步淘汰等原因。我们考虑建立由医疗机构、科研院所、行业学协会等共同参与的研究评价机制,做好基本药物目录的动态优化和调整完善,引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民生工程,也是系统工程,涉及药品管理多环节,相关利益主体多,社会关注度高,需要社会各方理解、支持和参与。在此,希望媒体充分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定位、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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