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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的开场白

发布时间:2018-10-17 15:21:10  |  来源:中国网  |  责任编辑:王瑞芳

为解决好长江珍稀濒危物种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很高兴有机会就《意见》背景情况、主要内容和工作部署等与大家进行交流。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定位、发展理念、发展方向和工作要求。2016年1月和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和武汉两次主持召开座谈会,对长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保护与修复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长江经济带建设要“首先立个规矩,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保护好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不能搞破坏性开发。通过立规矩,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在坚持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发展适合的产业,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抓长江生态保护”“绝不容许长江生态环境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上继续恶化下去,一定要给子孙后代留下一条清洁美丽的万里长江”。这是《意见》出台总的背景和总的遵循。


以水生生物为主体的水生生态系统,在维系自然界物质循环、净化水域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生命河,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孕育了丰富的水生生物,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和生态屏障。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各类高强度人类活动在创造了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改变了长江的水域生态环境,对于水生生物的影响尤其突出。所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长江病了,而且病得还不轻”“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


针对长江水生生物面临的突出问题,原农业部从2016年1月重庆座谈会后即会同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着手组织开展《意见》的起草工作。起草过程中,我们和长江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等相关主管部门、有关科研机构专家、社会公益组织代表等一起,进行了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充分汇聚了各方智慧、凝聚了广泛共识。《意见》于今年9月26日经国务院审定印发,共8个部分、22条具体政策措施,基本涵盖了有关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从国家政策顶层设计的高度确立了相关制度框架和措施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指导长江生物资源保护和水域生态修复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江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动员部署,健全保障措施,完善推进机制,全力抓好《意见》的贯彻和落实。我们相信,《意见》的贯彻实施,将有力推动恢复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减缓重点物种濒危程度、改善生态功能、优化生态环境,让长江母亲河早日实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美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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