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直播>

4月4日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19-04-08 15:15:59  |  来源:中国网  |  责任编辑: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请问游部长,人社部将采取哪些措施来降低社保费率,这些措施将产生哪些效果?谢谢。

 

游钧:

 

这次出台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直接降低社保费率的措施主要有两项:一是降低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从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它的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省份可降至16%。二是现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延期一年到2020年的4月30日,也就是说失业保险继续实施1%的总费率,工伤保险的费率是各地可继续根据基金累计结余的情况来确定降低的幅度(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18—23个月可下调20%,24个月以上可下调50%)。

 

这两项措施当中,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降低幅度比较大,是关键性的举措,企业对此十分关注。大家知道,目前我国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多数省份是20%或19%,总体偏高,它占整个社保单位缴费比例中的大头。费率水平高的原因是多方面,主要是过去制度转轨带来的历史负担较重,还有这些年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加上养老保险目前的统筹层次还不够高,基金的调剂能力有限等原因。

 

近年来,养老保险基金的总体支撑能力在逐步增强,省级统筹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并且从去年开始建立了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基金的调剂能力在提高,具备了较大幅度的降低社保费率的条件。由于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对降低企业缴费负担影响直接,给企业带来的感受会更公平、更有效,所以降费政策受到了企业的普遍欢迎。

 

本次降费,尤其是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后将会产生哪些效果呢?我认为有几个方面的积极效果:

 

一是较大幅度地减轻企业社保缴费的负担,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相较之前的20%或者19%的费率水平,一次性降低3至4个百分点,相当于降低1/5。而且这次调整不是阶段性的、临时性的,属于长期性的制度安排,所以与目前的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政策相比较它的力度明显加大。这显示了中央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将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稳就业,促进高质量发展。

 

二是受益面广。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都能从这次降费政策中受益。从地区范围来看,除了广东、浙江两省以外,其他的各省都可将费率降到16%,与目前阶段性降费率的省份的数量相比,受益省份的范围扩大了,而且不设任何条件,普惠性更强。

 

三是有利于促进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目前,各省份企业缴费的比例不统一,高的达到20%,低的14%,所以企业的负担不同,竞争不公平,越是经济活跃、发展快的地方吸引的劳动力越多,它的养老负担越轻,费率就越低,越是老工业基地,人口老龄化严重,养老负担越重,费率就越降不下来,也更难以吸引企业投资、扩大就业,陷入一种恶性循环之中。这次降费以后,全国的费率差异将明显的缩小,这样有利于均衡企业的缴费负担,促进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也有利于未来实现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

 

四是有利于扩大覆盖面,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费率降低以后,也就是说企业参保的门槛降低了,不仅可以增强企业的活力和发展的后劲,也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积极性,所以能够将更多的职工纳入到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来,形成企业发展与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

 

我们在做方案的时候,对方案未来实施效果进行了认真的测算,预计2019年,按照现在的方案可以减轻养老保险的缴费负担大约是1900多亿元,同时减轻企业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负担大约1100多亿元,三个险种合计全年可减轻社保缴费负担3000多亿元。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降低社保费率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考虑了当前我国经济运行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包括社会保险的基金收支情况等多种因素以后经过认真的研究,慎重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经过反复论证的。实施后既可以最大限度地来减轻企业的社保缴费负担,又能够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行不发生系统性的风险,保证社保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谢谢大家。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广记者:

 

降低社保费率直接关系到企业负担和经济发展,税务部门将如何贯彻好国务院部署,确保降低社保费率政策落实到位?

 

郑文敏:

 

谢谢您的提问!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党中央、国务院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重大举措。

 

按照国办印发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即原由社保、税务征收的继续由社保、税务征收,稳定缴费方式。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如期划转。因此,从5月1日起,税务部门既要落实好已负责征收地区降低企业社保费率工作,又要落实好降低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率工作,我们深感责任重大。

 

3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作出部署后,税务总局迅速传达学习贯彻,并举办各省税务局分管局长和社保费处长参加的研修班,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深入研讨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4月3日国务院召开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会议后,税务总局又专门召开各省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会议,就落实工作进一步提出要求。我们将以准备工作的“四个到位”,来确保5月1日起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的落实。

 

一是组织保障到位。税务总局及各级税务机关已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社保费专门工作组,建立起“一竿子插到底”的指挥体系,层层压实责任。我们已梳理制定了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落实。

 

二是业务支撑到位。我们将指导各地税务机关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信息系统,做好各项征管准备,并加强统计核算,及时掌握政策实施成效。同时,通过制定业务指南、开展业务培训等措施,让广大税务干部理解好、掌握好政策和操作要求。

 

三是宣传服务到位。从4月1日起,我们以减税降费为主题开展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并把活动延长到5月20日,将扎实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政策宣传工作。同时,编印政策问答,主动上门服务,充分利用12366热线、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全力做好政策培训辅导。

 

四是督导考评到位。我们将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税务系统绩效考评。我们诚恳接受各方监督,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严令各级税务机关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务必使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

 

降低养老保险费率以后,养老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是否会受到影响,我们也比较关心部分地区的基金收支矛盾可能会更突出,请问我们将如何应对?谢谢。

 

符金陵:

 

谢谢您的提问。这也是广大退休人员最关心的。我从三个方面来回答。

 

第一,降费会减少基金收入,但不会影响养老金的发放。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在有效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的同时,确实会减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加大基金收支压力。但是请大家放心,降费不会造成养老金支付风险。从总量上看,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整体收大于支,滚存结余不断增加。根据最新年报统计,2018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各项收入3.7万亿元,支出3.2万亿元,加上以前年度的结余,2018年底已经累积结余4.8万亿元。据测算,降费后,未来几年仍能保持当期收支略有结余。从结构上看,绝大部分省份在执行降费政策后,基金收支状况比较稳健,具有较好的支撑能力,不会存在“穿底”的情况。

 

第二,有关部门已制定应对措施来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对降费后基金收支压力加大的问题,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

 

一是各级财政会继续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据统计,1998-2018年中央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就达到3.5万亿元。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5285亿元,同比增长9.4%,重点向基金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省份倾斜。地方财政也安排了补助资金。

 

二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力度也将进一步加大。上解比例拟从2018年的3%提高到2019年的3.5%,据测算,2019年中央调剂基金的规模将达到6000亿元左右,受益省份受益规模将达到1600亿元左右。这样,可以进一步缓解基金缺口较大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省份养老金支付压力。

 

三是压实省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对通过中央调剂和中央财政补助后基金仍然可能存在滚存缺口的个别省份,省级政府要强化责任,建立健全省、市、县基金缺口分担机制,通过盘活存量资金、处置国有资产、财政预算安排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弥补基金缺口。在省级政府主体责任充分落实到位的基础上,中央可对核定后的缺口按照一定比例,通过适当的方式给予帮助。

 

第三,综合采取措施,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在全面落实好降费政策的同时,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综合采取措施增强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如:继续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支持做大做强社保基金,让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积极稳妥开展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加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顶层设计,坚持精算平衡原则,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各省2020年底前实现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为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奠定更坚实的制度基础。

 

总之,通过中央和地方的共同努力,我们完全有信心在切实减轻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的同时,确保广大退休职工社保待遇不受影响,确保养老金合理增长并按时足额发放。谢谢大家!

 

游钧:

 

我补充一点,刚才金陵同志给大家介绍,我们降费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要保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没有这个前提,降费就无从谈起,这一点请大家放心。不仅如此,我们在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同时,还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使广大退休人员能够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我们两部已经就今年的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作出了部署,总体调整比例在5%左右,预计将有1亿左右的企业退休人员受益。谢谢。

 

中新社记者:

 

《方案》印发以后将采取哪些措施来保证方案的落实?谢谢。

 

游钧:

 

国务院办公厅已经正式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出台实施这个《方案》,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实现今年中央提出的“全年减轻企业税收和社保缴费负担近2万亿元”目标的重要措施。为保障参保单位和职工应享尽享降费红利,确保《方案》各项部署落地见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会同相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指导各省抓紧制定调整养老保险费率的具体方案,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确保降费率政策5月1日如期落地实施,坚决兑现对企业和社会的承诺。二是建立定期调度机制,我们将及时跟踪各地政策制定及实施情况,指导地方实而又实、细而又细地落实好《方案》各项措施,让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有明显降费感受,不断增强参保单位和职工的政策“获得感”。三是开展政策总结评估,适时对政策实施效果开展全面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查缺补漏,努力达到政策实施的最优效果。四是强化监测预警,坚决兜牢民生底线。对《方案》实施后的基金运行情况做好后续跟踪,既要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又要保障职工社保待遇不变、养老金合理增长并按时足额发放,使社保基金可持续、企业与职工同受益。

 

中国日报记者:

 

本次降费政策中有一项是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请您具体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谢谢。

 

游钧:

 

这实际上也是我们这次降费综合方案的另一个含金量比较高的政策。大家知道,一个单位或者个人缴纳的社保费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缴费比例,我们叫费率;二是缴费基数,我们叫费基。费率和费基的任何一个因素的调整变动都会对缴费的金额产生影响,换句话说,我们调低费率也好,或者调低费基也好,都会导致缴费金额的减少、缴费负担的减轻。我们这次降费的方案对此问题进行了综合的考虑,除了刚才介绍的降低费率政策以外,也对社保缴费基数的政策进行了调整,明确以全口径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来作为核定职工缴费基数的上下限的指标。这项政策含金量非常高,减负的效果也非常明显。

 

大家知道,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是以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但是为了促进公平,使得职工退休以后养老金的水平能够保证他的基本生活,所以政策规定要按照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来确定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我们俗称叫“保底封顶”,这也是国际上很多国家通行做法。之前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呢?它是以本省份上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上限,60%作为下限。由于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统计范围比较小,所以导致指标水平比较高。2017年我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是6343元,同期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为3813元,前者是后者的1.66倍,以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作为确定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就出现了标准过高导致负担过重的情况。

 

这次降费方案提出以全口径的城镇单位的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能够更合理地反映参保人员实际平均工资水平,用它来作为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工资水平较低的职工缴费基数就可相应的降低,缴费的负担就会减轻。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工资水平总体是偏低的,不少职工是按照缴费基数的下限来缴费,加上刚才说的降费政策,他们的缴费负担会进一步减轻,能够更多受益。

 

我们算了一下,按照全国平均水平来推算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口径调整以后,以职工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企业在单位费率降到16%的基础上,实际缴费负担通过口径的调整,可再下降两到三个百分点。这次综合降费方案里还对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政策做了规定。考虑到他们没有稳定的工资性收入,为便于他们参保缴费,原来的政策里面规定是以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这次降费方案明确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全口径的平均工资的60%到300%之间自愿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这样,不仅平均工资的口径调整了,标准有所降低,并且选择的范围也扩大了,过去是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现在是在全口径平均工资60%到300%之间选择。收入低的可以选择低基数缴费,这样可以减轻缴费负担,收入高的人员也可以选择较高的缴费基数,来提高自己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体现“多缴多得”。谢谢。

 

日本经济新闻记者:

 

中国每个省份养老基金的情况不太一样,一些省份的养老基金支出大于收入,请问怎样实现降低养老保险费率?谢谢。

 

游钧:

 

你提的问题非常好,这是一个我们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结构性问题。刚才符金陵同志讲到,我们去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7万亿元,支出3.2万亿元,累计结余约4.8万亿元,但是确实存在着结构性问题,广东的当期收入远大于支,当期结余近1700亿元,但是个别地区的基金收远低于支,比如黑龙江。原因是什么?主要是制度的抚养比,在广东,因为经济发展快,企业数量多,吸纳的劳动力也比较多,参保缴费的职工和领取养老金人员的比例达到9:1。而在黑龙江,因为老工业基地负担比较重,退休人员比较多,抚养比是1.3:1,1.3个人养一个人,养老保险负担自然就比较重,所以它的基金收不抵支。

我们这次降费的时候也考虑过,虽然个别省份费率20%的时候已经收不抵支,但如果不降费率,那企业的缴费负担就很难降下来,经营成本高,吸引不了企业投资,吸纳不到更多的劳动力,抚养比的问题始终解决不了,很难逃出这样一种恶性循环。这次无论当地的养老保险基金是收大于支还是支大于收,我们都希望能够降到16%,这样的话有利于形成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当然,具体比例还是由各省确定,这与省级政府确保养老金发放的主体责任是一致的。刚才符金陵同志讲到加大基金中央调剂的力度,调剂制度去年下半年起步,调剂比例是3%,总共调剂的基金规模是2400多亿元,发达地区或者基金结余的地方拿出约610亿元来支援困难地区,今年我们的调剂比例将达到3.5%,预计全年调剂规模6000多亿元,实际对这些困难地区的支持约1600亿元,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帮助这部分地区解决养老金发放问题。刚才讲到,目前还有较多的基金累计结余,有财政的支持以及战略储备,所以我们能够确保这些困难地区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并且有合理的增长。谢谢。

 

直播预告

直播专题

直播热线

电话:010-88828031010-88828318 88828409邮箱:zz@china.org.cn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