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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副主席郝明金就司法体制改革提三点建议

文章来源: 中国网 发布时间: 2016-02-22 责任编辑: 陈训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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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建议司法体制改革既要重视“试点”检察院,同时也要关注不是“试点”的数量更多的其他各级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在全国检察系统反响巨大,不仅“试点”的检察院关心,不是“试点”的检察院也很关心,也都在“跃跃欲试”,大家都有这样那样的想法,都对即将到来的改革充满了期盼。正如本溪市一样,尽管不是“试点”单位,但为保障检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已做了不少准备工作。也就是说,本溪市司法体制改革“引擎”已经启动,已处于改革的路上。建议最高检应对目前还不是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检察院所进行的司法体制改革“准备工作”予以同样的重视。毕竟“试点”检察院少,只代表“树木”;不是“试点”的检察院数量更多,是片“森林”,更具普遍性和代表性。

三是建议司法体制改革要向市县(区)检察院倾斜。在任何时候,市县两级检察院都是检查工作的基础和一线,深化检察司法体制改革,应坚持向基层倾斜,切实解决基层检察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夯实检察工作的基层基础,这样才能使改革行稳致远。司法体制改革应多倾听基层检察院的意见,多考虑他们工作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可以说,在我国中等城市和大城市“百城一面”,这些城市的检察院条件差别不大;但是,到了基层检察院,由于区域发展不平衡,他们与大中城市及相互之间的差别就会很大。总之,这些因区域发展不平衡因素带来的问题,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应当有所体现。

会上,民革中央副主席何丕洁、民盟中央副主席徐辉、民进中央副主席刘新成、农工党中央副主席龚建明、致公党中央副主席严以新、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丛斌、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黄志贤、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谢经荣、无党派人士代表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主任许涛先后发言。

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会议。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副检察长姜建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常韧、李如林,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检纪检组组长许卫国,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少峰,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德利、陈连福,检委会专职委员兼反贪总局局长卢希,中央统战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最高检机关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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