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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蒋洁敏"落马"前 接受过经济责任审计

文章来源: 北京青年报 发布时间: 2016-03-05 责任编辑: 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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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领导经济责任

审计面还会继续扩大

北青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问题资金,能追回来吗?

董大胜:要看问题资金的性质界定。很多人以为所谓问题资金就是被贪污了。实际上,有些没有按照预算用途使用的也会统计为问题资金。被挪用的,我们会要求归还,有的通过财政部门改变拨款、抵顶预算就追回来了。被贪污的,要交给司法机关处理。

北青报:审计署至今未通报过省部级官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情况。有专家认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也应公开。您怎么看?

董大胜:这个问题还要进一步研究。经济责任审计从法律上确实已列入审计工作范围,但审计同时又受组织部门委托,有些还会涉及领导干部个人事项,要区别情况。打个比方,如果涉及领导干部的违法线索,要移交司法部门,所以怎么公开、何时公开等就需要进一步研究。

北青报:2014年,审计署对26名省部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今后这个趋势是否还要扩大?

董大胜:省部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面还会扩大,按照中央要求要实现全覆盖,领导干部5年任期至少审计一遍。

北青报:经济责任审计名单如何确定?

董大胜:在中央层面,设有中央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中组部、中央纪委监察部、审计署、人事部、国资委等部门组成,办公室提出建议名单,由中组部决定并委托审计署审计。审计署也会根据领导干部任期及审计情况等提出有关建议。

如果不审计党的一把手

不能全面反映领导责任

北青报:2015年12月,中办、国办下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提到对党政一把手同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为什么要审计党委一把手?

董大胜: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目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经济建设为核心,党委工作的很大一部分在经济建设上。光审计政府一把手,不审计党的一把手,不能全面反映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

北青报:不同层级党委书记在经济决策中起到的作用可能不同,如何界定他们的经济责任呢?

董大胜:我们在试点摸索,不同层级应该担负哪些经济责任,我们审计如何关注,还需要进一步的准确界定。

北青报:审计任务扩大,人手够吗?

董大胜:这也是我们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为了努力实现审计全覆盖,审计机关采取了多种措施,包括科学确定审计计划、突出重点部门、重点单位、重点项目审计,改进审计的组织管理方式、采用现代化的审计技术方法等等。这些都是必要的。

我还有一个考虑,把着眼点扩展到审计机关之外,具体有两个建议:一是整合政府综合部门内设机构的专门监督力量,充实审计队伍;二是加强搞好各部门各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不仅对于加强科学管理、预防腐败有重要意义,对审计工作也很重要。审计从详细审计发展到制度基础审计和风险导向审计,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评价依赖内部控制。内部控制的好坏对确定审计的范围和重点、对审计工作量大小有很大影响。

北青报:有人可能不理解,审计署属于政府系统,为什么还要审计党的干部?

董大胜:1982年修改宪法时,针对审计署是设在人大还是政府曾有不同考虑。目前审计机关虽然是政府序列,但法律授予的监督权限包括审计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有些已超出政府内部监督范围。实际工作中,审计机关也对党的有关部门机构、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的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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