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贺优琳
刑事责任能力年龄应提前
全国人大代表、中山纪念中学原校长贺优琳提交《关于有效制止校园暴力行为的建议》,呼吁加大校园暴力违法成本,刑事责任能力年龄应提前,“对于青少年的暴力犯罪要加以惩戒,该追究刑责的要追究刑责,应对监护人也要做出连带处罚”。
“青少年暴力案件的增加,这是和现在普遍存在于青少年中的暴力倾向密不可分的”,贺优琳对新京报记者说,三个“缺失”导致了上述现象:家庭教育严重缺失,学校道德教育缺失,幼儿学前教育缺失。
贺优琳建议,解决校园暴力问题,必须先解决这三个“缺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学校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提升家庭教育质量;国家要规定校园欺凌的准确定义,对校园欺凌行为分级,对应不同的响应机制和处理措施,以避免因学校、家长对行为是否属于校园欺凌而产生争议;将学前教育尽快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范围,实行免费教育”。
他表示,弥补三个“缺失”的同时,还应该加大校园暴力违法成本,适时制定《反校园暴力法》,修改《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并调整现行的刑事责任能力年龄。
此外,他认为应该严格监管网络视频,“一些孩子恶意拍摄校园暴力视频放到网上获得点击率,是想获得扭曲的满足感,网上不加监管的传播,对于被欺凌的孩子是二次伤害。同时,网络的开放性也使很多青少年在暴力、血腥的网络游戏和信息中迷失自我,导致去模仿和传播不良行为。建议国家也尽快出台网络信息管理方面的有效制度,例如信息的分级和限制范围设置”。
★新闻回放
●2015年5月
陕西省蓝田县一个初中女孩因被嫁祸“在其他宿舍偷钱”,而被几名同学殴打讹钱。女生在给父亲留下字条“我走了,无期,不见”后“失联”。半个多月后,女孩家人辗转多地,终于在西安一家面馆找到了她。
●2015年6月
一段“小学生被多人围殴”的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几名初中生把一名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关在屋里殴打,并用香烟头烫伤小孩。当地公安部门调查后表示,施暴的4人已到案,均为未成年人。
●2015年6月
江西永新县一名女生被要求下跪,遭七八名初中生围殴,打人视频时长5分多钟。永新县公安局调查发现,此次涉事女生有9人,其中小学生有2人,中学生4人,3人已辍学,年龄都在12至16岁之间。
●2016年12月
北京中关村二小一名学生被同学将有厕纸和尿液的垃圾筐扣在头上。中关村二小调查后披露此事基本经过及调查情况,并表示对该事件发生“深深自责”,对给学生及家长带来的伤害“深表歉意”。
新京报记者 吴为 郭超 张维王姝 王梦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