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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抗抗:稿酬个税起征点应升至3500元

文章来源: 新京报 发布时间: 2017-03-12 责任编辑: 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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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抗抗,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张抗抗谈实体书店时表示,逛书店是种文化行为,和手机看文章感觉完全不同。 新京报记者 李丹丹摄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协副主席张抗抗关注的话题包括提高稿酬个税起征点、民营实体书店生存之困等。对于一些问题,张抗抗曾多次提交提案。她对记者表示,十五年来,提出的问题有部分得到解决。“对于那些自己认定有价值的提案,必须坚持”。

★新闻内存

稿酬拟实行按年汇总纳税

工资薪金、稿酬等劳动所得个税征收调整,一直备受关注。全国政协委员张抗抗曾多年关注作家稿酬等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她认为,工资薪金个税起征点一再调整,而同样作为劳动收入的稿酬征税方式却未变化,降低了以稿酬为主要收入的作家收入水平。

3月7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财政部部长肖捷表示,个税改革基本考虑将部分收入项目,比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实行按年汇总纳税。

声音

作家不同于普通劳动者,不能以年、月、日简单计算劳动周期。一些作家历时几年完成作品,取得的收入是若干年劳动的结晶。有的作家作品完成后一次性取得了较多收入,但分摊到完成作品的期限内,平均收入并不高。目前的规定没有考虑到作家收入的这些特点,稿酬收入按次纳税,税负较重。 ——张抗抗

谈稿酬

建议将800元标准提高至3500元以上

新京报:你今年上会的提案是什么?

张抗抗:我今年提交的仍然是关于我国稿酬个人所得征税政策改革的建议。此前三年连续提了这方面建议,这是第四次提出。

自1980年起实行稿酬所得费用扣除800元与20%的规定,至今已近37年。这些年里,工资、薪金收入纳税起征点上调了两次至3500元。我担任中国作家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副主任,了解一些情况,曾多次建议国家财税部门以财税改革为契机,充分考虑作家创作与获得收入的特点,对稿酬个人所得征税政策进行改革。

新京报:作家这个行业具有特殊性?

张抗抗:是的,现有规定没有考虑作家稿酬收入的周期性和波动性。作家不同于普通劳动者,不能以年、月、日简单计算劳动周期。一些作家历时几年完成作品,取得的收入是若干年劳动的结晶。有的作家几年没收入,作品完成后一次性取得较多收入,但分摊到完成作品的期限内,则平均收入并不高。目前的规定没有考虑这些特点,稿酬收入按次纳税,因而税负较重。

新京报:你的建议是什么?

张抗抗:首先,必须科学计算并设计稿酬纳税费用扣除项目与标准,在可能的情况下设置一个较高的扣除比例。建议将现有800元的标准提高至3500元以上。另外,考虑作家的创作特点,将其作为特殊行业,允许稿酬所得在几个年度内平均后,再计算应纳税数额。

谈编剧

编剧应该和导演一样受尊重

新京报:近期,一些编剧呼吁正视影视圈乱象。你怎么看编剧地位?

张抗抗:这个现象本末倒置已经好多年了。观众看电影连编剧是谁都不知道,一部电影放映时,好像和编剧没关系。编剧是一剧之本,对编剧劳动不尊重,实际是对文化不尊重。这样的现状是注重利益而漠视文化的结果,编剧应该和导演一样受到尊重。

过去是编剧被导演所支配,现在变成导演被投资人所控制。一些影视剧剧情连自圆其说都做不到。编剧很难体现自己的意愿和创作个性。此外,电视剧编剧还会遇到被抄袭的情况。

新京报:对于抄袭行为,你怎么看?

张抗抗:有良心的创作者,当然反对这种行为。但也要看到这种现象背后的原因:电视剧产出数量太大,生产周期太短,产生了鱼龙混杂的局面。如今电视剧越拍越长,编剧写剧本时大量“兑水”或东拼西凑。我认为,文艺工作者需要自律。

新京报:被抄袭怎样维权?

张抗抗:维权非常难。去年曾有十几位作家因自己作品被抄袭被迫联合发声诉求法律。这些呼吁和抗议多少能起到一些遏制作用。但维权成本很高,而对于抄袭者的惩罚力度不够。其实,全社会对抄袭行为的舆论道德谴责,也许比罚款约束力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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