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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节奏之“依法治国”——习近平掌舵中国巨轮法治篇

文章来源: 央视网 发布时间: 2017-03-12 责任编辑: 李福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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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

2016年12月9日下午,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

要把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及时上升为法律规范。要坚持公正司法,发挥司法断案惩恶扬善功能。要在道德教育中突出法治内涵。

“一年来,常委会制定8部法律,修改27部法律,通过7个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决议,作出1个法律解释”,这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2016年交出的立法成绩单。综览这张成绩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快重点领域立法,确保每一项立法都成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铁闸”:出台网络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进一步搭建国家安全领域基本制度框架的“四梁八柱”;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向公众传达“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坚定态度;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等一系列法律试点授权,确保改革于法有据。

对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既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又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对见利忘义、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让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代价。

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2013-2016)》、《中国法院的司法公开(2013-2016)》两份白皮书。白皮书显示,中国正在推进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的改革。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644万例,限制576万人次购买机票、207万人次购买火车票,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7.1万余人次。

为有效打击恶意逃避执行行为,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最高法配合中央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并联合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等60多个国家机关和单位搭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网络,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老赖”信息公布在网络上,限制其出境、招投标和高消费等等。这使“老赖”寸步难行、无处遁形,基本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

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小到文明行走,大到依法治国,法治的根基在于公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法治的伟力源于公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李林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新形势下发展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依法治国的要义是,通过反腐治权、依法治官和监督制约公权力,通过尊重保障人权和基本自由,实现人民民主。因此,发展人民民主,保障人民作为国家和社会主体的政治地位和主权权利,必然是依法治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人民民主对依法治国的新期待,不仅表现或者停留在公民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依法享有管理权、知情权、参政议政权、监督权等政治民主和政治权利方面,更多的是表现在对社会民主与社会权利,如自我管理、社会保障、医疗养老、住房就业、教育卫生、公共服务等;经济民主与经济权利,如参与经济决策和管理、获得财产或企业股份、参加工会、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带薪休假、适当生活水准权、安全生产等。广大人民群众不仅需要抽象的民主政治权利、民主政治参与,更需要具体实在可参与、被尊重、平等公正的民主政治权利;不仅需要玻璃天花板上可望而不可及的民主政治权利,更需要兑现实在实惠实用的人身财产权利、经济社会权利、环境生态食品安全权利等具体权益。

法治在深刻改变中国社会的同时,也日益改变着中国人的观念,民主、法治、自由、人权、公平、正义等理念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融入人们的生活方式,全社会的法治理念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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