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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布丨与时俱进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修改“一法一规则”

文章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21-03-05 14:46:42 责任编辑:张艳玲 魏婧 刘洪庆

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开幕。

中国网3月5日讯(记者 董小迪)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5日在京开幕,两部“上会”法案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以下简称“一法一规则”草案)于同日亮相。

这两部法律是关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基本法律,分别于1982年、1989年颁布,施行至今已逾30年,对保障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次“一法一规则”的修改有哪些亮点?是如何体现人民民主的?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又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全过程民主”写入法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是实现全过程民主的主要制度载体。

本次修改将“坚持全过程民主”写入全国人大组织法,并对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机制提出要求。

草案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全过程民主,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始终坚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应当同代表保持密切联系,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扩大代表对各项工作的参与,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充分发挥在全过程民主中的作用。

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应当与代表联系沟通,充分听取意见,认真研究办理,及时予以答复;负责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有关机关、组织应当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情况;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应当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应当予以公开。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童卫东表示,十三届全国人大履职以来,已有近800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直接参与立法,2020年有50多位代表参加了执法检查活动,还有不少基层群众意见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在法律中得以体现。此次增加有关“全过程民主”的规定,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的鲜明特点,有利于在人大的制度建设和工作实践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利。

缩会期减流程 提高议事质量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会期缩减至7天,成为改革开放以来时间最短的一次,这次“精简版”会议因日程紧凑、精简高效,受到各方赞誉。

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在总结去年大会经验的基础上,围绕适当简化会议程序、提高大会议事质量和效率作了相应规定。

草案将大会审议法律案的程序由以往的“法律草案—草案修改稿—草案建议表决稿—表决稿”改为“法律草案—草案修改稿—表决稿”,减少了草案建议表决稿的审议环节。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简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辞职程序,大会闭会期间常委会接受常委委员辞职后,向下次大会提出书面报告即可,不再需要由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

此外,草案还对大会表决议案的程序和方式作出具体规定,不再需要大会在开会时由主席团专门通过本次会议的议案表决办法;进一步完善会议信息化建设具体内容,增加规定会议简报、发言记录或摘要可以为纸质版,也可以为电子版;并对代表的会议发言作出明确要求,规定应当围绕会议确定的议题进行。

童卫东指出,简化审议法律案的程序符合立法法有关规定,代表仍能充分讨论、提出意见,不会影响审议法律案的质量。而代表团全团会的减少,保证小组会的时间,所以会期虽然短了,但代表审议发言的时间并未减少。

与时俱进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982年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共制定法律50多部、“五年规划”8个,进行国家机构领导人员换届选举5次。人民代表大会的正常运行,是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正常化的重要标志。

童卫东介绍,本次“一法一规则”的修改总结吸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的新经验新成果,适应人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解决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同时充分考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根据实践发展确有必要修改的,与时俱进地加以完善;可改可不改的,不作修改。

“一法一规则”草案充分反映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有关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发生的新变化。增加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监察机关的职务,增加规定对国家监察委员会及其主任的质询、罢免制度。

完善了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相关规定,列明全国人大现有的10个专门委员会名称,明确专门委员会的每届任期,并将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由5项增至12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蔡人俊认为,此次“一法一规则”的修改,将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法治贡献、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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