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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布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9件、修改法律13件

文章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21-03-08 16:37:52 作者:彭瑶 责任编辑:张艳玲 魏婧 刘洪庆

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中国网 郑亮 摄

中国网3月8日讯 (记者 彭瑶)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8日在北京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栗战书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的10个月,常委会认真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制定法律9件,修改法律13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8件,正在审议的法律案23件;听取审议35个报告,检查1个决定和6部法律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询问2次,开展专题调研6项,作出决议1项;决定批准或加入条约7项;审议通过39个任免案,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259人次。

栗战书说,常委会工作最为显著的特点是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法治建设的呼声期盼,紧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法律需求实际,加强立法和法律监督, 努力使各项工作更好围绕中心和大局、更好服务国家和人民。例如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制度;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坚决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助力脱贫攻坚战,加快推进“三农”立法工作;持续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用法治力量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为适应国家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法律支撑;积极回应社会治理领域热点问题等等。这些工作,落实了党中央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保障。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_网上直播_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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