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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布丨国务院港澳办:全国人大决定设立的选委会是新制度架构

文章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21-03-12 14:39:10 作者:吴佳潼 责任编辑:张艳玲 魏婧 刘洪庆

3月12日,国新办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等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邓中华介绍相关情况。中国网 郑亮 摄

中国网3月12日讯(记者 吴佳潼)国新办今日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等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邓中华介绍,根据此次全国人大决定设立的选举委员会是一个新的制度架构,新的选举委员会除了继续提名并选举产生行政长官以外,还负责选举产生较大比例的立法会议员,以及参与提名全部立法会议员的候选人。

邓中华指出,选委会是由香港社会的不同界别、不同阶层的代表人士组成,他们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由这样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来选举产生立法会的部分议员,参与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提名,有助于突破某个界别、某个地区、某个团体的利益局限性,补充现行制度下功能组别和分区直选代表性的不足,使立法会更好地代表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

此外,由选委会选举产生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部分议员,使得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在选民基础上有了共同点,有利于行政和立法的顺畅沟通,有利于巩固基本法所规定的行政主导体制。

邓中华表示,从实际情况来看,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立法会的部分议员,这样的做法原来就有,香港市民对这一做法是比较熟悉的,不能说恢复过去的做法就是“倒退”,就不是香港民主政治制度循序渐进的发展。“循序渐进”不能理解为每一次的选举直选成分都一定要增加,只要总的方向和趋势是扩大民主,能更好地维护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和根本利益,保障香港居民的民主权利和根本福祉,这样的办法就是好办法,这样的制度就是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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