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对摆在面前的难题我们已经有一些方法来疏解了,关键是要持续执行和落实下去。韩校长对于这样的问题是如何考虑的呢?
嘉宾韩久根
我认为我们的党章和监督条例明确监督的重点是领导干部,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而对于领导班子的班长,也就是我们俗话讲的一把手,是关键中的关键,因为他位高权重,他对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有示范引导作用。我们党对一把手的管理、监督实际上有很多好的办法,关键是落实。现在监督条例集中从三个层面加强对一把手用权的监督管理约束都是很好的。
三个层面,首先是来自上级。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和管理,特别是上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要经常地提醒、了解一把手的工作思想、作风、生活等方面的状况,不仅要了解八小时之内,而且要了解八小时之外。发现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打招呼,我们经常讲要抓早、抓小、抓常、抓长,也就是谁授权谁负责,谁授权谁来管理,这是很有效的。来自上级组织的一把手的监督管理是最有效、最管用的。上级党组织既有上级党委,当然也包括上级党组织派驻过来的巡视。上级党组织也是多方面的,还有职能管理部门,比如地方党委有上级党委的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和其他相关的部门,还有其他一些职能部门,都是上级党组织。上级党组织除了日常管理,更多是上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对下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多了解,多提醒,也就是老百姓经常讲的一句话,扯扯袖子、咬咬耳朵,多提醒,打打招呼,这是来自上面的层面。
第二是平行层面的。平行层面的就是班子内部的监督,实际上我们一个班子,人数不等,根据结构和地方部门的特点不一样,多多少少有一个班子朝夕相处。过去有一句话,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班子内部成员提醒、打招呼也是很重要的。是我们党章,包括我们监督条例里赋予的权利,也是义务。班子成员之间是平等的,班长也好,普通成员也好,都是平等的一员,发现问题要负责任,在党言党,要怀着对党的担当意识、政治意识,要提醒。有一些比较霸道的一把手,不能提醒但可以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我相信对大多数人来讲,提醒是帮助他,他是会乐于接受班子成员的提醒的。
第三个层面是来自于群众的,包括社会面的,下级就是党员,他的下属,普通党员和其他的群众,以及舆论方方面面的监督。刚才其他的同仁也讲得很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们经常有一句话,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有权不能任性,所有的权力有一个笼子,我们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实际上是有边界的。做到公开、透明,公开透明就能保证廉洁有权,保证权力是公正的,保证一把手用权就会八九不离十,不会出现太大的偏差,就没有其他的私欲。我们经常讲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你做的事情是出于公心,是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还是出于小团体、个人的目的上,大家是清楚的,做到公开透明,也是对一把手很好的监督。我觉得把这三个层面运用好了,对一把手监督的问题从理论上、实际上就解决了。关键是实际操作当中,要把这些制度落实好。当然,还有集中对一把手加强引导或者教育,是来自党校的,党校就有一个必修课,叫党性课。各级领导干部要善于、乐于在被监督的情况下来行使权力、开展工作。还有一句话叫信任不能脱离监督,要把严格监督与充分信任有机地统一起来,这个事情处理好了,实际上并不是矛盾的。老百姓有一句话叫做“严是爱、松是害”,实际上,对于一把手的监督管理是一样的。
主持人
在讨论当中,无论是组织中的一些宏观问题还是在实践当中的细节问题,几位嘉宾也屡次强调落实是非常关键的,尤其是在党内监督的条例当中也都给出了明确的一些要求。中纪委在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这方面又有什么样的具体措施来检查、监督落实情况呢?
嘉宾高波
我们说党内监督是一个系统工程,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它就好比是我们党打造了一个非常精密的现代化的一辆快车,我们都知道快车如果引擎非常的强大,动力澎湃,速度很快,必须要有很好的安全保障系统,比如说像气囊、精密的刹车控制的装置,还有非常重要的安全带。我们的纪检监察机关、中国的纪律部队在某种程度上就好象是我们路上的交通警察。党内监督就相当于我们基本的一个交通法规,行驶汽车和行使权力有异曲同工的地方。中央纪委作为我们党内监督专责监督机关,必须在落实党内监督的条例,特别是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所规定的这些专责监督的职能方面,要发挥排头兵的作用。我想,一方面就是要提高政治意识,提高我们的政策意识,提高我们从政治和大局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的主体意识。要知道这件事是重中之重,是重要的工作内容。要加强对于全国广大的专兼职的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教育培训,把它纳入到各级的纪律监察机关,我们干部的入职和晋升相关的培训、教育过程当中,提高大家履职的意识。
第二方面,中央纪委的七次全会刚刚颁布施行的执纪监督的规则,我认为它是把党内监督条例在做精细化、规范化过程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路径的指引,它好象是我们交通警察上路执纪监督的一个操作流程的说明书,实际上是对党内监督条例的原则、理念、方针、要求在细化过程中的重要成果,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把工作规则踏踏实实地落到实处,我想这也是对加强党内监督、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抓手。
第三个方面,在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过程当中,我们还要善于抓结合、抓融入,把一些行之有效的,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一些新巡视、新派驻的党内监督的重大性战略安排,以及有效的日常工作机制和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监督条例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避免两张皮。比方说,我们在现在的巡视工作当中,我有回头看、回马枪,对于巡视的重要内容增长点就是既要巡视党委党组的工作,也要巡视纪委,包括派驻纪检组履职尽责的情况。刚才韩老师讲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当然监督也要基于信任。广大的纪检监察机关背负着人们的期待,肩负着党的重托,在日常监督执纪过程当中有没有贯彻党内监督的条例的有关要求,在巡视包括巡查的过程当中可以重点看一看,把它放在放大镜里看一看,如果有了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甚至不会监督的情况,及时地纠错,抓早抓小。我想,这样对广大的纪检监察机关来不折不扣地落实党内监督的专责,把党内监督条例落到实处也是有好处的。
还有一个方面也很重要。刚才谈到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在自上而下的监督、自下而上的监督和同级监督、党内监督的体系当中,纪检监察机关、纪委纪检监察组是常态化节点式的一个监督,各级纪委包括派驻纪检组,应该重视对同级党委的纪律检查的建议,我们也可以督促各级党委主动地把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抓日常的各个地区、各个部门、各个系统的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发挥我们部署工作、推动工作、考核评价工作的指挥棒的作用。实际上,在这样的过程当中也有助于全党抓、抓全党,让我们广大的党员领导干部、各级的党的组织把党内监督的条例的各方面要求结合融入到各自的业务工作当中,我们纪委纪检组也可以在这个方面做好,也就是在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方面的充当参谋、助手这样的作用。
总之,我想党内监督条例是我们党内监督的制度重器,它也是我们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笼子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支柱。我们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人员,应该按照中央和中央纪委有关的工作要求,把我们的党内监督条例当中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这些要求从第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这应该说是百年大计、千年大计。
主持人
所以我们常说加强党内监督永远在路上,虽然面对这样的难题我们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目前还存在哪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有怎样的考虑呢?
嘉宾庄德水
我觉得我们对党内监督的探索经历了一个历史发展过程。在90年代初的时候,针对当时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了新的问题,特别是腐败问题、党建的问题,当时想制定一个党内监督条例,但由于我们对党内监督本身的工作规律认识还不到位,还有一些问题,还没有弄清楚,直到2003年才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是一个试行条例,在试行条例里明确了监督的十大制度,十大制度后面又出台了专门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又经过13年,到2016年,我们又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了我们党内监督的各种体系以及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之间的关系。应该说,这是我们13年来在党内监督方面新的成果和经验的总结。
经过两个13年的发展,我们党内监督方面确实取得很多经验和成果,但与此同时不得不承认我们对党内监督的工作认识还处在发展过程当中,并且党内监督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问题表现为:监督主体不明确,比较分散。另外监督机制不健全,更重要的是监督的效率还没有有效地充分发挥出来,以至我们谈党内监督比较多,但是谈党内监督的成果比较少。我们认识到党内监督的重要性,但是如何去开展党内监督,能够紧紧地抓住党内监督的工作抓手,我们没有一个明确的思路。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开展。我们强调党内监督,强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应该说明党中央是知道我们党内现在存在的一些体制性和机制性的症结,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呢?我个人把它概括为“顶天立地”,“顶天”就是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的顶层设计,这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其实已经明确了我们党内监督的基本体系,包括党委的全面监督、纪委的专责监督、部门的职能监督、基层组织的日常监督、以及党员的民主监督。所有这些都是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下一阶段就是把这些具体的监督方式加以明确,出台具体的工作实施细则,能够使各项党内监督的类型落到实处,并产生实效,这是内部监督的方式。
从顶层设计外部方式来看,我们要加强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的协同,包括行政方面的监督、司法方面的监督、审计方面的监督,形成一个有效的协同治理机制。在这方面,比较关注的是我们现在已经开始试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试点,因为国家监察体制的改革,包括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运行,都是要在党的领导之下,最终形成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双轮驱动的局面,避免我们出现的一条腿软、一条腿硬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也会使我们国家的监察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应该来说,在外部方面,国家监察体系的改革,会为我们党内监督的推进和深化提供很好的助推力,这是我们值得期待的,也是在顶层设计方面要考虑的。
另外从“立地”方面来说,应该让党内监督更加接地气。我们应该要着力打通党内监督的最后一公里,能够让普通党员、干部和群众认识到党内监督的重要性,也认识到自己本身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家都拥有监督领导干部、监督党组织的民主权利,下一阶段应该保证我们党员的民主权利,让每一个党员都应该参与到我们党内决策中来。可以借鉴几十年来的改革经验,强化党委会、常委会、党代会,以及相关的集体决策机制,能够发挥这些委员会的作用,避免权力过多的或者过于集中在少数人身上,避免我们一些腐败问题的发生。
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甚至让老百姓参与到党内监督来。我们的党内监督虽然挂了一个党内,由于我们特殊的执政地位和政治影响力,所谓的党内监督,其实应该是囊括了其他的监督的方式和内容,我们社会老百姓也应该参与到党内监督中来,主动监督我们的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和党组织运行的情况,能够对他们的廉洁情况、效能情况以及日常的办公情况都应该实行有效监督,这就是为社会老百姓提供更多的服务窗口,也提供更多的机会让社会公众来接受我们政府部门、党组织。现在有8800多万的党员,440多万党组织,如果把这些力量凝结起来,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使我们党真正加强党的自身建设,通过政党治理强化执政地位,对于下一阶段全面从严治党也会提供一个新的参考。
嘉宾高波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现在执纪监督的四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成果,在党内监督条例当中首次进入到党内法规当中。我想,广大的中国特色的纪律部队在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过程当中,应该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把每一种形态,把政策用足、用好、用到位、用到家,实现精准执纪,把四种形态落到实处的过程当中,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职尽责、在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赋予的专责监督的任务的一个非常好的样板间。反过来看,我们专职监督看全党,如果把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都落到了实处,我们党员领导干部在职业生涯,在从政生涯过程当中的各种廉政风险,就会被关进制度的笼子当中,不让这些小问题变为大问题,不让这些小毛病养成大麻烦。这对于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工作具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风向标的作用,特别是把我们中国共产党在历史上形成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党内监督的重要工作方针把它活化、实体化、具像化。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的引领下,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就能够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我们党内监督既加强了监督,同时又体现了爱护和保护,也就是我们现在讲的既要有正面清单,还要有负面清单,我们既要有监督约束,还要有信任和激励。四种形态的落实的过程当中,就是让我们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适应监督、接受监督,特别是纪律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的过程,也就是广大的纪检检察机关在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方面一个非常重要的长期的工作任务,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