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案是舆论参与范本
    网民又一次证明了微观的力量,爱心和正义的传递也代表着社会伦理的觉醒。虽然网民声讨批判有过激之处,但是却尊重理解不同的声音存在,代表着网民越发的理性和冷静。虽然虐童案尘埃落定,但是守护儿童依然任重道远。期待长达一个月的教育伦理法制大讨论能够给幼儿基础教育制度、新闻报道原则、法律制定以良好的借鉴。
虐童案

事件概述

温岭虐童案流程图

10月24日,浙江省温岭市发生一起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事发后不久,虐童女教师颜艳红虐待班上幼儿全过程的视频在网上被曝光,一时间众网友声讨不断。

10月26日,警方称浙江温岭女幼师颜艳红或涉寻衅滋事罪,最高获刑5年。10月28日,浙江省台州温岭市公安局对涉嫌寻衅滋事的虐童幼教颜艳红已报请批准逮捕。案件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尚未涉及提起公诉的问题。

11月16日,温岭公安官方微博称:“温岭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女教师虐童事件经警方深入侦查,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认为涉案当事人颜艳红不构成犯罪,现依法撤销刑事案件,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羁押期限折抵行政拘留。今天,温岭警方依法释放颜艳红。”

舆论关注度分析

媒体关注度:连锁新闻频发引起长线关注

温岭虐童案媒体关注度

10月24日,“浙江温岭虐童案”经由微博爆料后迅速得到媒体关注,截止到11月21日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共有963000篇相关报道。媒体关注“浙江温岭虐童案”的时间之长、报道量之大并不常见,使此事件成为2012年最热的舆论热点事件之一。

由于此案不断有新的新闻点产生,因此舆论关注度持续升温而未见冷却,几度出现峰值。女教师遭人肉、央视记者王志安、虐童罪入刑讨论、女教师获释四个延伸性新闻极具争议性,包括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新京报等权威主流纸媒,《南方周末》以及《三联生活周刊》等具有影响力的杂志,以及各大门户网站均对“温岭虐童案”进行了跟踪式报道。话题的特殊性、争议性和持续性是吸引媒体关注此案的最大原因。

网民关注度分析:人肉再发威,讨论人群多元化、专业化

“温岭虐童案”再次印证了网络人肉的威力。不仅人肉出了颜艳红的身份证号、手机号、QQ号、家庭住址、毕业院校等,甚至还证实其无证上岗,靠关系得到工作。网民自发的声讨比起媒体的客观报道要更加激烈和愤怒。因此,当实名认证为“央视新闻调查出镜记者、新闻评论员”的王志安连发多条微博,为颜艳红辩护时,遭到大批网友炮轰。

王志安在微博中公然约赌“6688.com网站创始人”的老榕,称别玩虚的,“100万人民币”。加V人士的PK再次引起网民纷纷站队。支持王志安的一方认为新闻需要坚持绝对真实性,不能忽略细节。支持老榕的一方表示王志安是在抠字眼,缺少基本的良知。

当虐童女教师被释放之后,微博上再次出现了是否需要单独设立“虐童罪”的强烈争议。围绕虐童罪的律师微博群体大辩论成为11月20日新浪微博的最热门话题,共有42万网友参与了讨论。

是否单独设立虐童罪

从网民的支持度中可以看出,虽然“虐童罪入刑”是由权威律师发起的专业性辩论,但在网民参与讨论时,并没有以法理专业知识为基础,依然是情感成分占主导,因此不具备立法参考价值,仅仅可视为是一种公众情绪的宣泄。

“温岭虐童案”的网民关注度和参与度非常高,网民的人肉功能再次发威。人肉借助网络的力量,把碎片化的信息化零为整,增强了信息的完整度和可信性,彰显网络集群行为。网民在网络喧嚣中迅速达成情感统一,从而造成了“全民讨伐”的社会舆论态势。然而,相比于媒体基于新闻事实的客观评论,网民的情感宣泄多于理性化判断。在网民进行“人肉搜索”体验话语狂欢的时候,他们有时候会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以“道德”的名义对事物进行批判。从王志安遭炮轰到93%网友支持“虐童罪入刑”中便可以看出网友的激情大于理性。

另外,讨论人群多元化、专业化也是此案在长达一个月的舆论风波中非常显著的特点。来自自媒体的讨论不再仅仅局限于普通网友的围观,而是添加了专业人士自发的专业讨论。王志安代表的新闻媒体从业人员,何兵等代表的法律从业人员,在对此案的自发讨论中,均运用了专业知识。

舆论角度分析:从人性道德再到真相、法制

“温岭虐童案”的舆论关注点在长达一个月的讨论中不断转移、深入、细化。

事件发生初期,舆论主要以声讨教师师德缺失、反思儿童保护为主。

网友对虐童女教师掀起网络围攻,称其手段堪比“恶魔”。《山西日报》认为,“虐童事件”伤害最大的是受害者及其家人。这种伤害除了体现在皮肉外,更在心理层面,尤其会给受虐孩童留下难以消除的心理阴影。虐童事件,看似当事人不小心制造,实则掀开了幼教、家政两个行业的灰色一面。其暴露出的管理乏力,制度缺失,以及相关部门和管理者的失职,必须引起高度关注。

著名教育学者熊丙奇谈虐童事件反思与儿童权益保护时指出,虐童事件表明学校在教育和管理过程中缺乏对教师的法律教育,学校在教师管理过程中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校。学前教育资源的不足,怎么样让所有的幼儿园成为合格的幼儿园,学前教育师资严重短缺,怎么样能够建立起一支能够满足现在的学前教育需求的教师队伍,怎么样对教师队伍进行管理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政府层面进行反思。

王志安引发新闻真相与伦理的激烈讨论。

批评王志安的网友认为他缺乏职业操守、抠字眼、有炒作嫌疑,甚至怒斥其良心何在。《中国青年报》曹林评论称,调查记者自然应该对真相有一种洁癖,可是,王志安却陷入了一种偏执,放大不影响事实认定的细节,混淆基本的是非。苛责细节是一种从业美德,但不能没有了是非。《现代快报》认为王志安过于“标新立异”,探求真相,首先应尊重事实与常识,而不能“为探求而探求”,为了与众不同而故作惊人之语。

与之相对的一些媒体则发文对他表示支持。观点中国评论文章《100万赌一次自由与公正,你敢吗?》支持王志安勇敢追求新闻真相,捍卫了真正的“公平正义”。《长江日报》评论认为,“王志安的细节补充,是一种努力,还原更贴近真实的场景,它无关价值判断和有意图的辩解。我们总是更多地看到少数人权力蛮霸的一面,却忽视了多数人情绪的压力,同样会形成可怕的沉默螺旋,把我们与开放包容进一步推开。”

然而,虽然支持和批评王志安的声音势均力敌,但是双方均不赞成其“引言获罪”,因此当王志安澄清自己并未被处分,还在正常工作时,包括他的微博对赌对象老榕也表示赞同。

虐童女教师被释放,媒体给予极大的宽容度。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虐童女教师因不构成犯罪被释放。各大媒体发表评论文章表示对此结果的尊重,并认为这是对司法本意的回归,是对法治精神的维护。《虐童幼师未批捕折射司法理性》、《补充侦查颜艳红虐童案的法治清醒》、《“暂不批捕”让虐童案处理冷静下来》、《别让道德义愤左右法治理性》等大量评论文章均体现出媒体对于此结果的宽容,认为女教师应依法释放,但是法律对于儿童权益的保护还需继续完善。

女教师被释放后,虐童罪是否入刑再次引爆舆论。

关于虐童罪入刑的讨论自“温岭虐童案”爆发之日起就已经引起舆论关注。而在女教师被释放之后,上升到专业律师关于“是否需要单独设立虐童罪”的专业性微博大辩论。双方都认为儿童权益需要保护,争议点在于是在现有法律基础上找到虐童罪的归属,还是需要单独设立虐童罪。

颜艳红辩护律师张维玉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等认为不需要新设立“虐童罪”,只要严格执法、加重处罚,现行法律足以惩罚恶意侵犯儿童权益的行为。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皮艺军、律师刘晓原、宋维强等认为儿童群体特殊,如不特殊保护,对他们伤害深远。

“温岭虐童案”引发了多米诺骨牌连锁效应,舆论关注角度从人性道德再到真相、法制,从表面现象引起专业领域讨论。这既是舆论力量的作用结果,也代表着舆论的多元化、专业性、客观性趋势。

事件相关方处理结果: 虐童案尘埃落定,温岭官方表现得当

虐童案以女教师被释放为结局。然而受虐男童的母亲表示对此很气愤:“我以为她肯定要坐个三五年牢的”。受虐男童事后常做噩梦,专家称孩子幼年受到伤害,可能会出现多种心理障碍,将影响终身。

事件的另一位当事人,千夫所指的对象,女教师颜艳红早已在事发当日即被辞退,在被释放之后外出打工,但是并未对孩子和家长道歉。她拿孩子寻开心,把个人情绪发泄到孩子身上,表明她的个人道德和职业道德严重缺失。

处理此事的温岭相关部门表现出了及时、认真、客观和公正。在虐童案进入舆论视线之后,温岭市教育局将事发幼儿园园长免职,浙江省教育厅通报温岭幼儿园虐童事件对孩子及家长表示深深的歉意,并展开全省范围的师德排查。虽然是亡羊补牢,但是反应迅速及时,态度诚恳负责,也赢得了舆论的好感。温岭警方和检察机构主动介入,按照程序和法律执行,最终依法释放虐童女教师。虽然此结果不符合公众的期待,但是警方的刑拘和释放决定均独立做出,并没有被舆论绑架,而是根据罪刑法定的原则做出决定。这样一来避免了舆论的过度干预,同时也坚守了法律的公正公平。

“温岭虐童案”中波及到其他人,央视记者王志安坚持自己的看法,虽饱受争议却并未引言获罪,职业律师和法学教授关于是否单独设立虐童罪的辩论均未脱离法律原则,感情用事,体现了专业人员的职业素养。

舆情分析: 舆论参与的良好范本,但是守护儿童任重道远

“温岭虐童案”引发的连锁讨论成为舆论促进法治的良好范本,为教育工作者、新闻从业者和法律制定者和执行者都树立了榜样。

网民又一次证明了微观的力量,爱心和正义的传递也代表着社会伦理的觉醒。虽然网民声讨批判有过激之处,但是却尊重理解不同的声音存在,代表着网民越发的理性和冷静。

虽然虐童案尘埃落定,但是守护儿童依然任重道远。期待长达一个月的教育伦理法制大讨论能够给幼儿基础教育制度、新闻报道原则、法律制定以良好的借鉴。

 

观点中国编辑 张林      

 

虐童女教师
浙江温岭女幼师虐童
人民日报:孩子们,别怕!
京华时报:评判虐童案的两种思维
新京报:保护儿童,应当设立“虐童罪”
中国青年报:补充侦查虐童案的法治清醒
观点中国:100万赌一次自由与公正,你敢吗
颜艳红律师张维玉: 作为为颜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遭受了众人的谩 骂。我并不认为颜的做法正确。恰相反,我认为颜的行为有违教师职业道德,并且,违反基本的道德要求。让孩子和家长以及社会公众受到伤害 。对幼儿教育的社会评价造成极坏的影响。现在,家长对孩子更关心,社会对儿童更重视。但,还有很多家长,老师对体罚、责骂孩子对孩子的不利影响不够重视。在这种情况下,应首先培养社会对良好教育方式的认识。如果大家不知道正确的教育方式,难免使用重棒底下出孝子的 教育方式,或者走进溺爱的另一个极端。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皮艺军: 虐童应单独入罪,主要是因为受害人认知能力和自护能力不同于成人,必须特殊保护。虐童包括人身精神心理,只要是针对儿童的,均应纳入。可以在刑法和治安处罚出法多层次做 规定,这样才可以全方位地实现儿童保护。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 我倒觉得没必要设“虐童罪”,“虐童罪”跟伤害罪有什么区别?我觉得没有必要,伤害儿童加重处罚,没有必要再制定那么多罪了。
ET老Q: 这样的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实在是让人痛心。孩子调皮爱玩是天性,为什么不能以一种正确的方式去引导呢?儿童0-6岁是心智成长的关键时期,这种幼儿教育有可能会对其产生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
若烟小曲: 无论从幼儿园开始的肉体体罚,还是到了初中高中无尽题海、变态教育的精神体罚,从始至终,几十年了,这种现状没有看到有多大好转。从70后,到我们80后,现在都00后了,小学作业要到10点,初中高中更是半夜12点,这种体罚何时能停止?
虐童教师被释放你怎么看?
第四十三期
十八大舆情
十八大舆情
第四十二期
北京暴雪
北京暴雪应对
第四十一期
红会去行政化
红十字会去行政化
第四十期
过头税
浙江过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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