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笔谈: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

发布时间: 2015-02-04 16:30:33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王琳互动  |  责任编辑: 王琳_观点

   

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

核心要点:

■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一定要用好思想建党这个传家宝,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只有切实加强思想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凝神聚魂,才能守住护好建党、强党、兴党的生命线。

■ 选好人、用好人,是干部工作的底线。从严治吏,就要严格选人用人。选错人、用错人,一切都无从谈起。

■ 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纪律风气的整肃、责任意识的强化、思想观念的转变、制度机制的完善、执行能力的提升,并非一日之功。

■ 抓作风、改作风,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管党的重要突破口。要锲而不舍、弛而不息地推进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必要条件。

■ 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必须以改革精神推进党的制度建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制度、明法度、严约束,切实将制度治党贯穿于党建工作全过程,不断提高管党治党水平。

编者按:不久前召开的全国组织部长会议提出,要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线,坚持思想教育从严、干部管理从严、作风要求从严、组织建设从严、制度执行从严,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各项任务。本期刊发4篇文章,就如何深入理解和贯彻落实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不同方面予以解读。

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

中共贵州省委常委、组织部长 孙永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全国组织部长会议指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一定要用好思想建党这个传家宝,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只有切实加强思想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凝神聚魂,才能守住护好建党、强党、兴党的生命线。

补钙强骨固根守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是指导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最鲜活的马克思主义。深入学习贯彻讲话精神,必须做到紧跟、深学、实干、笃行。党员干部要静下心来,集中心思读原著,用心体会悟原理,在深学细悟中掌握核心要义,在研机析理中领会精神实质。要坚持入脑入心,反躬自省,结合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提高警觉,防微杜渐,从根本上防止思想滑坡,做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党员干部。抓住信仰信念这个核心,对照讲话精神检视自己政治是否成熟、思想是否端正、灵魂是否纯洁、定力是否坚定、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旗帜鲜明,进一步补好精神之钙、培育思想之源,坚定“三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知行合一、学用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带着问题学、联系问题思、对准问题做,自觉运用讲话精神指导改革发展实践,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新胜利。

传承红色基因锤炼坚强党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使红色江山永远不变色。党的红色历史和红色文化,沉淀为弥足珍贵的红色基因,形成信仰的种子、精神的谱系,是不可替代的宝贵精神财富。正是源于这种红色基因的不断延续,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筚路蓝缕、攻坚克难,书写了人类发展史上的壮丽史诗,开启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伟大征程。当前,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把红色基因融入党员干部血脉,传好历史接力棒,让党的事业薪火相传、血脉永续。党员干部要熟悉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的崇高风范,把个人追求融入党的伟大事业,把个人梦想融入民族复兴中国梦,勇立时代潮头,找准人生坐标。要着眼于传承好红色基因,实施特色基地建设、特色课程开发、特色名师培育、特色读本编撰“四项特色工程”,注重在党员干部思想教育中突出红色元素。充分发挥红色教育基地的作用,定期组织干部到遵义会议会址、息烽集中营旧址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上好发人深省的“政权课”、刻骨铭心的“群众课”、鲜活生动的“发展课”。

崇德修身固本培元。中华民族历来有崇德重德、尚德倡德的传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修身养德,是底气之源、成事之基。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我们必须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崇德修身、固本培元中增强实现中国梦的精神凝聚力和道德感召力。在社会加速变革转型的背景下,外部文化的不断渗透和内部思想多元多样的影响,使不讲诚信、损人利己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党员干部面对种种诱惑,行为失范、道德滑坡,甚至坠入腐败深渊,教训十分深刻。我们共产党人应当有崇德向善的精神境界,对中华文明和优秀传统文化,应当多一份了解,多一份尊重,多一份思考。有德者必有追求,无德者难有底线。党员干部如果不立德、不修德、不践德,就不可能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就不可能形成风清气正。只有把“做官”与做人、“立行”与“立德”统一起来,才能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组织部门肩负识人选人职责使命,对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必须牢牢把握、坚决落实。

接通地气牢记宗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是获得正确认识的源泉,也是检验和深化我们认识的根本所在。离基层越近,就离实际越近,离群众越近。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只有深入基层、接通地气,密切联系群众,才能始终保持政治本色,才能不断从人民群众中汲取经验、智慧和力量,才能正确认识客观世界、改造主观世界、转变工作作风、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我们不少干部出问题,往往就出在放松了思想改造,特别是淡化了群众观点上。源浚者流长,根深者叶茂。只有真正摒弃官架子,杜绝“假、大、空”和形形色色的浮躁,真正把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事当家事,思维才有灵气、决策才有底气、工作才有生气。教之无物,行之不远。要巩固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在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积极开展体验式教学,把课堂延伸到基层农村,把党性修养场所放到基层群众中。各级党组织要引导党员干部沉到基层、走进群众,用脚步丈量民意、用心灵倾听民声,与群众一块过、一块苦、一块干,增进服务群众的感情和本领,使懂乡音、解乡情、亲乡邻的干部越来越多,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越来越密切。

抓好从严治吏这个重点

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长 郭开朗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强调,吏治清明,才能政治清明。要坚持从严治吏,切实做到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精神,把从严作为一个基本要求长期坚持下去,真正使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彻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切实做到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

坚持从严选拔,要严在标准、程序、纪律上。选好人、用好人,是干部工作的底线。从严治吏,就要严格选人用人。选错人、用错人,一切都无从谈起。首先,要严格标准。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的五条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大力培养选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人,真正做到按标准定取舍、凭德才选贤能,让好干部标准落地生根。其次,要严密程序。重点是把好“三关”:把好动议提名关,规范动议环节,探索规范性的具体办法,包括实名制推荐干部的做法;把好考察考核关,注重核查干部档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否真实,增加任前考察深度;把好程序步骤关,严格落实选拔任用的组织程序,任何一个该有的环节都不能少,该按规矩办的决不能搞例外。第三,要严肃纪律。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办事,继续抓好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完善选人用人责任倒查机制,开展选人用人情况和《条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违反《条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决不放过,坚决铲除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潜规则,为好干部成长打开广阔的空间。

坚持从严约束,要严在抓小、抓细、抓预防上。从严治吏,必须从严管理。从严管理干部,必须管在平时、抓好预防、严到份上、落于实处。一要强化思想教育“醒醒脑”。紧紧抓住思想理论建设这个根本、党性教育这个核心、道德建设这个基础,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正解决好“总开关”问题。二要强化日常管理“束束手”。把功夫下在平时,使干部时时处处受到严格约束,完善经常性谈心谈话,在干部“履新期”、“闪光期”、“调整期”,有针对性地及时约谈。三要强化帮助提醒“扯扯袖”。注意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时时、处处、事事严格要求,落实提醒、函询、诫勉等规定,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通过个别谈话和任职谈话、巡视、年度考核、日常了解、信访举报等,对干部身上一些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提醒干部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守住政治责任和政治生命线。

坚持从严监督,要严在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重点领域上。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源于监督“缺位”。坚持从严监督,一要突出重点对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始终是重点,尤其一把手是关键中的关键。我们正在研究制定党政正职履职用权若干规定,明确权力运行的负面清单,加强对一把手履职用权行为的监督制约,探索运用重大决策全程纪实、个人报告有关事项抽查核实、预警分析等办法,规范职责权限,明晰权力边界。二要突出重点环节。在任前环节,重点加大对干部的考察识别力度,全面掌握干部情况,严把入口关。任后环节的监督更要从严,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情况,对干部亲属圈、朋友圈、同学圈等方面的情况,都要全面细致地了解。同时,还要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畅通来信来电、网络举报等渠道,运用大数据、互联网思维和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开启干部监督全天候探照灯,让干部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三要突出重点领域。对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惠民资金、专项经费管理等问题集中且多发领域,监督必须严上加严,织密监督之网,堵住腐败滋生的漏洞。

坚持从严问责,要严在认真、动真、较真上。从严问责,重点解决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努力营造良好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一是立规要严。要加强干部工作制度化建设,研究制定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则、加强受处分领导干部管理的实施办法、综合运用干部监督信息成果从严管理干部的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使干部工作进一步规范。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严格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惩戒等制度,让干部置身制度的约束之中。二是执行要严。要以最讲认真的态度抓好制度执行,一以贯之地抓、驰而不息地抓,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既不让制度缩水、更不让制度放水,做到不为压力所惧、不为外力所扰、不为阻力所困,讲原则不讲私情、讲制度不讲关系、讲规矩不讲面子,让制度真正成为硬杠杠。三是查处要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特别是任人唯亲、团团伙伙、拉票贿选、封官许愿、阳奉阴违等行为,露头就打、重拳出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重大案例要及时进行通报,切实发挥警示作用,起到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对违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和震慑效力,情节严重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还要追究主要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真正使制度规定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抓好作风建设这个主题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郑雁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全国组织部长会议指出,抓作风、改作风,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管党治党的重要突破口。要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推进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必要条件。

世间事,成于严,做于细,作风建设也是如此。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复杂形势的分析判断,从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猛药去疴、壮士断腕的决心,旗帜鲜明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坚决反“四风”,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和作风要求的行为,打出作风建设的“组合拳”,抓得实、抓得准,作风建设成效显著,风气日正,政风日新,有效提振了党的声望,大大强化了党的威信。

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纪律风气的整肃、责任意识的强化、思想观念的转变、制度机制的完善、执行能力的提升,并非一日之功。当前,“四风”虽得到有效遏制,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不敢”违纪违法初显成势,但“不能”、“不想”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大多数党员干部自我约束严了,但顶风违纪、改了又犯的现象还不时出现。事实表明,作风问题带有顽固性、反复性,必须痛下决心,“严”字当头,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正风肃纪氛围。去疴需用猛药,打虎必用利器。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打虎拍蝇”态势,是作风建设新变化、新气象的重要原因和有效保障。没有这种利剑高悬的震慑作用,作风建设不可能立竿见影。“严是爱,松是害”。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就要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抓出习惯来,抓出长效来。不断强化制度约束,严防“四风”反弹、死灰复燃,对顶风违纪者,既要查处当事人,又要追究领导责任,使“不敢”最终成为“不能”、“不想”。保持“打虎拍蝇”力度,使党员干部从一个个反面教材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用好巡视这把利剑,通过巡视发现作风问题的苗头和倾向,防止作风问题滋长蔓延。加强作风建设全程监督,抓好整改落实,深化专项整治,让群众既当“评判员”,又当“验收员”。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形成之后,党的作风才有可能实现根本好转。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党的作风与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密切相关,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干部作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最根本的是全体党员、干部都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通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政治生态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风向标,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少数地方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出现问题,引发“塌方式腐败”的严重后果。推进党的作风建设,要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立身。”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关键在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党纪的刚性约束,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对领导干部而言,尤其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担当,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坚决摒弃好人主义、面子顾虑,决不能因为“爱惜羽毛”而放弃原则、随波逐流。要让“红红脸”、“出出汗”、“扯扯衣袖”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习惯和常态。

重在抓常抓细抓长,致力养成从严习惯。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从严,就是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做到“三严三实”,就是要求我们在平日里、在细节上、在实际中贯彻“严”和“实”的要求,致力于养成习惯、形成常态。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必须把“三严三实”作为每个党员干部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作为为官用权的警世箴言,作为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在实践中做细、做严、做实,把“三严三实”具体化、可操作化、常态化。譬如: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与基层干部群众一块过、一块想,不搞“蜻蜓点水”走过场;工作检查不打招呼,不当“好好先生”;考核评比实事求是,不搞“满堂红”;民主生活会上批评与自我批评开门见山,真刀真枪;整肃风纪一视同仁,不搞法不责众、不搞下不为例、不搞情有可原,等等。从一件一件小事做起,从一天一天坚持着力,形成思维习惯和行为自觉,养成操守追求。同时,还要以严格的制度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和思想建设作保障,使其与作风从严相辅相成。这样,才能使政治生活真正严肃起来,使政治生态真正清澈明朗起来。

抓好制度执行这个关键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委书记 彭晓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增强制度执行力。全国组织部长会议明确提出,加强制度建设,是最可靠、最有效、最持久的治党方式。这就告诉我们,从严治党既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必须以改革精神推进党的制度建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制度、明法度、严约束,切实将制度治党贯穿于党建工作全过程,不断提高管党治党水平。

着力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依靠制度管党治党,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和根本要求,是我们党从长期执政实践中得出的重要结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制度治党放在突出位置,强调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制度安排与落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前提,在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极大丰富和发展了党的制度建设理论和实践。

坚持制度治党,首先要有法可依、有规可依。执政党的党内法规制度完备与否,直接关系党的自身建设水平和治国理政水平。应当看到,当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突出表现为制度体系不够健全,一些法规制度质量不高、操作性和有效性不强。只有积极回应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制度治党的现实需要,既与国家法律法规体系相协调,又体现党规党纪严于国法的要求,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才能确保形成的制度规范立得住、行得通、用得好。只有把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和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改革中不断完善,在完善中深化改革,统筹协调、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才能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以党内法规调整党内关系、规范党内生活,使制度治党落到实处。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坚持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建立完善党内运行规则和党员行为规范,特别是要强化行为规范的范围界定、尺度要求等细节,增加制度执行的罚则配套、程序刚性和解疑释义,做到要义明确、易懂易记、便于执行。同时,要注意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避免出现以纪代法、用党纪处理代替法律处罚的现象,使管党管到位上、治党严到份上。

着力增强制度执行力。制度治党,关键在于提高制度执行力。制度悬空、没有真正落地,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不真刀真枪地抓执行,再好的制度也发挥不了作用。这些年,各方面规章制度制定了不少,而违规违纪现象和不正之风仍不时出现、屡禁不止,这虽然与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关,但更多的是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要搞好制度的配套衔接,做到彼此呼应,增强整体功能。要增强制度执行力,坚持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到底,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

制度意识是制度执行力的前提。要坚持思想教育先行,把普及法治精神、增强制度意识、筑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作为制度建设的前置条件,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尊崇制度的理念深入人心,让广大党员深刻认识制度的价值、领会制度的精神、熟知制度的内容,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崇规意识、守规意识、执规意识,真正从内心深处敬畏和认同法规制度,形成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并进而落实到行动上。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制度的效力来源于其威慑力。要强化制度落实的过程管理,健全党内法规执行机制,划出“雷区”和“红线”,加大监督检查惩处追责力度,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现象,坚决举起黄牌,亮起红灯,使法规成为不可逾越的禁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切实增强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法规制度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着力构建完善责任落实体系。管党治党,重在落实责任。只有责任到位,管党才能做到真管,治党才能做到严治。作为地方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强化主业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将管党治党作为分内职责、首要职责,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工作是本职、抓不好党建工作是失职、不抓党建工作是渎职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管好自家“责任田”,努力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真正把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

落实责任首先要明确责任、细化责任。党建工作的责任是具体的而不是笼统的,推动责任落实也必须有可操作性的办法和措施,确保能够有效地考责、问责和追责。要将党建作为一项硬任务,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做到党委抓、书记抓、班子成员抓、各有关部门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要强化责任考评,在干部考评中体现“党建导向”,实行严格的管党治党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找准党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不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正人先正己。实践表明,抓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就抓住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必须坚持领导示范带头,既言传身教,立说立行,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一级带一级,层层传导;又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按制度办事、按原则办事、按群众意愿办事,做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头雁”。同时,要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养成在法治轨道上用权、在纪律约束下工作的习惯,树立遵规守纪的良好形象。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