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必须严格把好“三关”

发布时间: 2016-10-20 13:40:24  |  来源: 理论网  |  作者: 王志国  |  责任编辑: 蒋新宇

    “带病提拔”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它直接破坏了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挫伤了其他干部的干事创业信心,更影响了一个单位、一个地区乃至整个社会的风气,具有重大的危害性。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是我们医治“带病提拔”的根本遵循,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必须对症下药,严格把好“三关”。

  一要织起识人“过滤网”。“知人知面难知心”。有的“带病”干部善于伪装,把自己打扮得冠冕堂皇、德高望重,甚至比无病之人更漂亮、更动人,其真实面目不易被识破,这是“带病提拔”难以杜绝的原因之一。这就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要围绕以事识人、精准识人,锤炼专业思维、提升专业素养、掌握专业方法,抓紧提升察人识人水平,织密识别干部是否带“病”的“过滤网”。要将功夫下在平常,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有关干部的多种信息;将功夫下在细微处,善于把握干部的重要行为特征,建立干部“负面清单”;将功夫下在深层次,突出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作风表现、履行选人用人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综合分析,对干部日常表现进行“云计算”,聚焦有关问题进行“深度扫描”,不仅看清干部的病症,还要找准其病源、病因,从而准确甄别、掌握主动。

  二要筑起防腐“防火墙”。一些带“病”干部为了得到提拔,常常下大力气,用糖衣炮弹攻击选人用人的干部,这就要求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要能够抵御各种诱惑,做到金钱面前不伸手,美色面前不动心,利益面前不攀比,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筑起“防火墙”。要充分运用日常了解掌握的情况,根据干部一贯表现,突出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作风表现、履行选人用人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综合分析,发现线索,查找问题。根据问题线索,及时对干部进行谈话或函询,认真调查核实情况。对干部有关问题及其性质、程度等进行会诊辨析、筛查甄别,作出判断。改进考察对象公示和任职前公示方式,探索扩大公示内容、范围和延长公示时间,充分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强化审核措施,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前移审核关口,做到动议即审,该核早核。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或任用。

  三要扬起惩戒“问责鞭”。 要严防用人失察,防止“带病提拔”,就要坚决扬起“问责鞭”,倒逼“伯乐”守好责任田。要建立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对领导不力、把关不严、考察不准、核查不认真,甚至故意隐瞒、执意提拔,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因干部“带病提拔”造成恶劣影响的,连续出现或大面积出现干部“带病提拔”情况的,要首先追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还要坚持逐一检查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精准甄别责任,对“带病提拔”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一案双查”,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坚决打掉“伯乐”失察失准皆无责的心理。对干部“带病提拔”的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通报。构建完善而严格的追究“带病提拔”机制,努力形成从严监督的政治生态。

  当然,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和选拔德才兼备的干部并不矛盾。我们在把好“三关”的同时,也绝不能让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成为一些人打击迫害干事创业干部的武器。对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要旗帜鲜明地撑腰鼓劲、大胆使用。

  (作者单位:山东省招远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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