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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反垄断研究团队出席专题授课

来源: 人大国发院 | 作者: | 时间: 2016-08-15 | 责编: 毅鸥

近日,人大国发院反垄断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出席国家发改委价监局主办的全国性的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执法相关专题的授课活动,包括中心主任叶光亮教授主讲的《公平竞争审查的经济学基础》和吴汉洪教授主讲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相关理论与制度》。本次专题培训旨在提升我国反垄断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与水平,为更好地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叶光亮教授从经济学角度出发,介绍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理论基础。叶光亮教授首先从国内经济背景和国外政策发展角度出发,介绍了我国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必要性。紧接着,叶光亮教授介绍了垄断产生的各类原因,行政权力构建垄断的路径,以及经济政策调控经济的类型。他指出,适合当前中国发展阶段的经济政策应当是“被动”且积极的,一方面尊重市场主体的能动性和市场发展规律,另一方面积极诱导产业的更新换代。

此后,叶光亮教授结合国务院刚刚颁布的《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介绍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制的行为类型和经济学理论依据。他通过将行政权力不合理干预竞争秩序的做法分为设置市场壁垒、干预价格机制、歧视与排他、干预市场秩序等四大类六小类,并结合近些年国家发改委具体执法案例,清晰并详细的介绍了经济学理论在公平竞争审查中的应用。最后,叶光亮教授结合欧盟、俄罗斯、韩国、澳大利亚、OECD等经济体和国际组织的做法,为我国公平竞争审查的具体做法提出了建议。

吴汉洪教授重点关注行政垄断问题,系统讲解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理论与制度。吴汉洪教授首先介绍了行政垄断的概念、特征和表现形式,指出行政垄断是相关政府机关运用行政权力,直接作用于市场竞争活动,排除和限制合理市场竞争的行为。这是一种政府职能“越位”的表现。之后,吴汉洪教授从体制方面和经济方面出发,对行政垄断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

紧接着,吴汉洪教授结合我国《反垄断法》的具体条款,逐条分析介绍了我国规制行政性垄断的现行制度,并结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调查的滥用行政权力案件讲解了这些规定的具体应用。最后,吴汉洪教授对规制行政垄断行为给出了相关建议,包括分析相关案例总结经验、加强学习、发挥公众和新闻媒体作用等。

授课结束后,叶光亮教授和吴汉洪教授在互动环节解答到场学员的相关问题,进一步阐述了经济学理论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中的作用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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