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智库中国 > 2016智库中国 > 智库动态

加拿大菲沙研究所:加拿大家庭纳税占收入的42%

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报 | 作者: 迷妹 | 时间: 2016-08-29 | 责编: 毅鸥

8月23日,加拿大菲沙研究所(Fraser Institute)发布了2016年最新《加拿大消费者税务指数》(The Canadian Consumer Tax Index)。该指数跟踪了1961年到2015年加拿大家庭的平均总税单,将所有税项包括在内后计算得出,如今加拿大家庭的缴税额度比1961年时增加了1939%。

该指数所跟踪的总税单包括加拿大家庭向联邦政府、省政府、地方政府缴纳的所得税、工资税、营业税、财产税、燃油税、烟酒税等众多税项。1939%的缴税增长速度比一般加拿大家庭的其他任意一项单项开支都要快,衣、食、住三项开支分别比1961年时增加了746%、645%、1425%;此外,缴税额度的增速也大大超出了消费者物价指数的增长速度。

2015年,一般的加拿大家庭收入约为80593加元,缴税约34154加元,约占收入的42.4%;而用在衣、食、住上的花销总和则约为30293加元,约占收入的37.6%。相比之下,1961年一般加拿大家庭收入约为5000加元,缴税约1675加元,约占收入的33.5%,而用在基本必需品上的开销则约占收入的56.5%。

报告作者之一,菲沙研究所财政研究主任查尔斯·拉曼(Charles Lammam)表示,税收给政府服务提供资金,但问题在于应将政府收缴的税收与民众所得到的回报加以比较。如今人们收入的42%都用于缴税,应当考虑这些缴纳的税金所换来的是否物有所值。(迷妹/编译)

发表评论